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中“本行”、“屯昌农商银行”、均指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以人民币列示。
本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由海南宏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国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长陈武达、行长陈金林、财务负责人刘敏丽,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年度殊荣
序号 | 荣誉名称 |
1 | 全国市场质量信用等级·企业类 用户满意 |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法定中文名称: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屯昌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Hainan Tunch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二、法定代表人:陈武达
三、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供销东路2号
邮政编码:571699
联系电话:0898-67836128
传 真:0898-67836128
互联网网址:www.hainanbank.com.cn
服务及投诉热线:96588
四、信息披露网站:www.hainanbank.com.cn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办公室
五、注册登记情况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8年8月17日
注册登记机构: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5T9E0G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1771H246900001
六、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概要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本 行 |
利润总额(税前利润) | 3832.79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23.45 |
营业利润 | 3782.23 |
投资收益 | 1599.89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50.56 |
营业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227.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063.41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本 行 |
2020 | 2019 | 2018 |
营业收入 | 18700.84 | 17746.79 | 15018.07 |
总资产 | 516641.12 | 459779.06 | 412899.66 |
股东权益 | 30677.97 | 27257.48 | 22841.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227.19 | 17475.02 | 9491.74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2.2 | 2.15 | 1.98 |
三、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本行 |
2020 | 2019 | 2018 |
总负债 | 485963.15 | 432521.57 | 390057.74 |
存款总额 | 430412.62 | 389129.93 | 352611.94 |
同业存放总额 | 91637.46 | 123903.48 | 139063.49 |
贷款总额 | 311694.62 | 267064.42 | 230039.16 |
四、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项 目 | 监管标准值 | 2020 | 2019 | 2018 |
资本充足率 | ≥10.5% | 11.27 | 11.1 | 11.02 |
一级资本充足率 | ≥8.5% | 10.16 | 9.96 | 9.9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7.5% | 10.16 | 9.96 | 9.9 |
流动性比例 | ≥25% | 39.96 | 43.74 | 50.56 |
存贷比 | ≤75% | 72.42 | 68.63 | 65.24 |
不良贷款比例 | ≤5% | 3.81 | 4.05 | 3.71 |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 ≤10% | 8.79 | 8.12 | 9.69 |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 ≤15% | 8.02 | 9.21 | 11.54 |
拨备覆盖率 | ≥150% | 174.88 | 164.25 | 150.2 |
资产利润率 | ≥0.6% | 0.68 | 0.99 | 0.23 |
资本利润率 | ≥11% | 11.47 | 17.17 | 5.2 |
五、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股 本 |
期初数 | 12705 |
本期增加 | 1270.5 |
本期减少 | 0 |
期末数 | 13975.5 |
第三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运行情况
(一)存款。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行各项存款余额430413万元,比年初增加41283 万元,完成省联社下达2020年余额增量任务37500万元的110.08%;其中储蓄存款372061万元,比年初净增68841万元。市场占比位居全县金融机构第一。
(二)贷款。截止2020年12月末,我行贷款余额311695 万元,比年初新增44630万元,完成贷款任务26000万元的171.66%。各项贷款增速16.71%。其中涉农贷款余额158582.61万元,余额比年初新增22853.75万元,占总贷款的50.88%,涉农贷款保持持续增长;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69437.47万元;余额比年初新增18460.39万元,增速36.21%,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比各项贷款增速高19.50%,已完成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普惠型涉农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692.37 万元,比年初新增4987.87万元,增速26.67%,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精准扶贫贷款余额9016.66万元,比年初新增333.33万元,完成精准扶贫贷款余额持续增长任务。
500万元(含)以下贷款余额215443.25万元,比年初增加27311.54万元,完成全年任务16330万元的167.25%; 50万元以下贷款余额80228.55 万元,比年初增加6029.49万元,完成全年任务8930万元的67.52%。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8344.16万元,比年初增加27362.96万元。其中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5988.85万元938户,余额比年初新增18416.84万元,增速23.74%,增速比各项贷款增速高7.03%,户数比年初新增265户,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7.74%比年初下降0.48%。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两增两控贷款任务;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1.89%,低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81%的1.92%。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本年累放599户,1326.03万元,目前存量616笔,金额为1240.18万元。我行按时超额完成了扶贫小额信贷任务,完成到期扶贫小额贷款清收、确保逾期率清零任务,受到我县金融办发函以示感谢。
(三)不良清收。截止12月31日,全行不良贷款余额11867.43万元,较年初10821.59万元新增了1045.84万元,不良贷款占比3.81%,较年初4.05%下降0.24个百分点。按监管口径,全行清收处置额12971.43万元,完成全年任务3993万元的325%。
(四)电子银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屯昌农商银行手机银行动账率52.19%,完成省联社下达手机动账任务35%的149.11%;二维码交易量620221笔,完成全年考核指标52000笔的1227.9%。STM自助柜员机替代率32.6%,完成全年考核指标10%的326%;信用卡新增客户2555户,完成全年考核指标1700户的150.29%。信用卡新增用信增量为1750.87万元,完成省联社下达新增用信2100万元的83.37%;手机银行号码转账注册新增3654户,完成省联社下达手机银行号码转账注册新增2800户的130%。
(五)利润效益持续稳定,经营管理能力日益提高。2020年末,营业收入1.87亿元,营业支出1.49亿元,账面净利润0.33亿元,为夯实基础,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我行2020年计提了0.59亿元的贷款拨备。资产总额51.66亿元,比年初增加5.69亿元,增幅12.37%;负债总额48.6亿元,比年初增加5.34亿元,增幅12.36%;所有者权益总额3.07亿元,比年初增加0.34亿元,增幅12.55%。
(六)监管指标持续达标,保持稳健发展态势。2020年末,资本充足率11.2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16%,分别高于监管要求0.77及2.66个百分点;贷款拨备覆盖率174.88%,高于监管要求(130%)44.88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6.66%,高于监管要求(2%)4.66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措施
今年以来,我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省联社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主动作为,迎难而上,一方面抓住传统业务不放松,以重点业务工作为突破口;另一方面,狠抓全员教育学习,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控管理,深入开展案件防范,各项业务工作齐头并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配合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期间做好金融维稳工作以及支持复工复产工作。
(一)疫情期间做好防控工作以及支持复工复产
在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后,我行党委高度重视,按照省联社要求,我行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加强屯昌农商银行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期间确保安全正常营业。并根据相关监管部门要求,成立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和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项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陈武达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相应工作小组,负责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和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统筹协调、具体推进。
(二)早谋划,早行动,实现存款稳步增长
1.制订《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存款考核方案》,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各支行根据县总行分配的任务指标,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部署,认真抓好组织资金活动的开局工作,将存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加大考核力度,促使网点及所有员工都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组织存款工作中去。
2.加强以贷引存工作力度,贷款受理中心及小额信贷部要继续做好“以贷引存,存贷挂钩”的宣传工作,组织员工分片包干,走千家串万户,对街道、集市的商店门面进行逐一走访,充分利用潜在贷款户这一优质资源,吸收低成本存款。充分发挥“以贷引存,以存促贷”的便利条件,构建“存贷互动”的良好局面,实现可持续发展。
3.强化服务,留住客户,紧紧抓住节日商品购销两旺的有利时机,做好吸收商业户存款工作,按区域落实组织商业户存款责任人。营销攻关争取各企事业单位的代收、代扣、代发工资等业务,既增加存款又可以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一是坚持优质柜台服务,打造“方便、热情、周到”的亲情服务品牌;二是开展上门走访客户,及时了解政策新动态,市场新需求,客户新情况,为自身及时完善客户服务提供依据,便于在服务上进一步完善。
4.针对屯城镇、迈湾水库的征地款、补偿款资金及时跟踪,做好被征地村民的款项留存工作。并做好各类资金代发留存及大额资金监控的工作,重点营销各类代发款项的存款。对于大额的客户、集体,由各支行行长牵头每位员工分片负责,逐户拜访营销。对大额资金划出必须问清原因、做好记录并与支行行长确认,及时进行营销挽留,如当日无法挽留,日后必须积极联系客户,做好资金回流营销工作。
(三)内外牵动,优化信贷资产质量
1.为了调动信贷人员营销贷款的主动性、积极性,更好体现营销贷款多劳多得的原则,制定《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贷款“开门红”考核方案》、《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贷款营销考核方案》信贷营销方案。将贷款投放任务分解到各支行,对完成贷款投放任务的支行给予奖励,未完成投放任务的支行给予处罚,确保完成省联社下达的各项贷款任务。
2.我行在省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屯昌支行的支持指导下,向复工复产客户低利率信贷支持,通过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切实降低涉农和小微融资成本,运用“复工复产专项贷”产品,以及按照“应延尽延”要求,对经营遇到困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变更还款计划,展期等扶持措施,加大对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金融支持力度。
3.持续扎实推进普惠金融“555”工程。继续做好贷款结构调整,重点对我行权限内贷款额度营销发放,不断优化我行贷款结构。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对我行基础性储蓄存款有较大贡献的涉农领域贷款营销工作,积极发放500万元以下贷款,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的覆盖面和农户贷款的普惠率。
4.抓问责机制落实,针对内外部检查中暴露出的贷后管理问题,充分发挥纪委监督及稽核检查作用,强化执纪问责功效,先后对在贷款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到位、检查不认真、落实制度不严格的多名信贷人员、管理人员进行通报以及经济处罚,从而从思想上敲响警钟,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推动了贷后管理工作质量。
(四)大力清收不良贷款
1.认真部署全年工作。根据省联社要求及我行实际,我行在年初及时分解了全行不良贷款清收任务,通过各种风险管控措施积极协助依法清收不良贷款。按月要求各支行、部门做好信贷资产质量分类等日常工作,从严把握分类标准,及时调整分类结果,确保五级分类无偏离或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全面真实反映资产质量。
2.加大不良贷款结构管控力度。按照总行加强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的通知,加强对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进行重点监测。预防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及时防范化解信用风险。
3.全力推进不良贷款处置力度。每月初对各部门、支行逾期贷款和新增不良贷款进行风险提示,让支行做出书面情况说明,分析形成原因,落实处置措施,并督促部门、支行加强管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高效落实清收工作。
4.注重资产保全,确保诉讼时效。通过对各支行不良贷款的检查核对,发现部分个人贷款有超诉讼时效现象,因此县总行积极组织相关支行,采取补订还款计划、签订协议、下发催收通知书、完善抵押担保、或收回利息等补救保全措施,有效地保证了贷款诉讼时效。
(五)电子银行业务分析
我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营销电子银行业务:
1.开展全员营销活动。在下乡激活社保卡中积极营销电子银行业务。在缴交城乡医保时引导客户引用手机银行进行征缴,提高手机银行动账率,提高手机银行用户的粘性。
2.制定电子银行营销奖励办法。按时兑现电子银行业务营销奖励,提高各个岗位员工的营销积极性。全面推进电子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联社下达的2020年度电子银行业务营销任务。
(六)加强内控管理,确保实现安全年
今年以来,我行认真按照银监和省联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双线”风险防控责任制,以开展案件风险排查,以合规经营和规范操作为载体,以稽核监督检查为保障,以各类风险隐患整治为重点,从严惩处理违规行为,促进农商行稳健发展。
1.加强对基层支行的管理,建立机关与基层联系点“联责、联绩”工作责任制度,总行领导主抓全面,分管领导包片及职能部门包点的基层联系点“联责、联绩”工作责任制度。
2.扎实开展“九种人”、员工“八小时”外行为排查工作。年初总行组织相关部门对在编员工逐一进行严密细致的排查,建立健全重点人员个人档案,并由各部、支行负责人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监督和帮教,促其转化。
3.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元旦、春节、五一期间组织人员进行安全保卫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经济处罚。还组织开展多样的案防教育培训,使员工熟知各项内控和案防制度。
4.监督检查。由各支行、业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分类开展自查和督查。总行事后监督中心每月对辖内网点进行综合业务事后监督情况进行通报。总行成立远程监控中心,能实时对各支行、自助设备运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督促其限期整改。
5.我行在2018年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中,自查发现问题6个,截止目前已经整改问题6个,整改率100%。2019年“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中,我行发现问题4个,已经整改问题4个,整改率100%。2020年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中,我行发现问题1个,由法规部以及稽核部督促各整改责任部门落实整改,目前已经整改问题1个。
(七)加强党建建设,凝聚发展合力
1.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将脱贫攻坚和统一战线工作以及乡村振兴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抓实基层党建工作。认真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保卫部党支部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建立了包括软弱涣散具体原因、整顿措施、整顿完成情况等内容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台账,并采取“一支部一方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了目标明确、方式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
3.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教育活动。11月6日,党委书记陈武达再次传达“8.11”会议精神,并对吴伟雄案件作了深刻剖析,正确认识吴伟雄案件对省农信系统带来的深刻危害。并与参会党员干部深入交流,告诫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吴伟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惨痛教训,切实用好这个典型反面教材,进行深刻对照检查,更加自觉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第四章 各类风险管理情况
一、风险管理架构
本行经营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信息科技风险等。日常制订的多项风险管理政策,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的要求,基本体现对侧重控制类型风险的监测与控制,并突出了本行自身经营的特点,是指导本行开展风险管理的纲领。
本行董事会负责审批决策全行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监督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根据自身现状和所处经营环境,本行确定了风险管理模式,逐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已建立了包含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审议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及基本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报告等。
2020年本行稽核部切实履行全面审计工作职责,根据总行稽核工作计划,除开展其他阶段性工作外,结合我辖实际情况,先后对辖内17家营业网点进行19次序时稽核、1次专项稽核,共20次以上的稽核检查,多次的全面序时检查和全方位的时时跟踪检查,稽核面达100%。在进行序时检查的同时,根据总行要求及业务发展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了柜面操作、“九种人、八小时外行为”排查、离任(职)经济审计等21项专项稽核。内容涵盖存款、贷款、内控、安保等,网点覆盖率达100%。
二、风险管理分析
2020年,本行各项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继续快速、协调发展,不良贷款率3.81%,控制在5%的监管范围以内,贷款拨备充足,操作风险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确保在对外支付、对内清算的前提下,实现全行资金的平稳运行,确保市场风险在总行控制范围内,各项监管指标均保持在监管要求的范围内。
(一)信用风险管理
2020年末,本行表内外信用风险资产合计49.55亿元,增幅14.57%。表内信用风险资产49.4亿元,其中信贷资产31.17亿元,占比63.09%,应收款项及投资类资产8.54亿元,占比17.28%,存放同业资产9.66亿元,占比19.55%等。表外信用风险资产0.15亿元,占比0.3%。
本行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控制:一是对信贷风险采取动态管理,并建立信贷风险监测台账,按月对不良贷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日常通过以诉促收的工作方式,及时化解信用风险。二是建立信贷风险排查常态机制,规范信贷风险排查体系,加强本行信用风险防范体系。三是强化授信风险审查手段,本行通过多维度方式进行业务审查,如运用外部多项查询手段,有效识别高风险客户,防止多头授信、过度授信等情况。四是严格执行“三查”制度,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
此外,本行根据监管部门《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和省联社《海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实施细则》(琼农信联〔2008〕36号)要求,严格执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2020年末本行表内不良贷款余额合计11867.43万元,不良率3.81%,较年初下降0.76个百分点,其中参团其他行(社)发放形成不良的社团贷款余额4106.5万元,占不良贷款余额34.6%;本行自主发放形成的不良7760.93万元,占不良贷款余额,65.4%。不良压力较大。2020年本行以现金清收收回不良贷款本息5247.44万元,完成省联社下达全年清收任务1661万元的316%。本行不良贷款化解方式主要以现金清收、诉讼清收、核销为主,今后将探索新的不良贷款化解方式:资产重组、委托代理、贷款转让等加快推进不良贷款的化解力度。
(二)市场风险管理
本行由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市场风险治理结构,和包括业务条线、风险管理、财务会计等部门的前、中、后台管理架构,履行市场风险管理职能;明确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经营部门及相关人员的权限,禁止超越授权从事业务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持续完善交易对手、同业机构的风险暴露和授信额度管控。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行对流动性的风险管理方式以定期的指标监测为主,按月计算存贷款比例、流动性比例、超额备付率、计算流动性缺口率、核心负债依存度等监管指标。并根据监管的要求,在日常业务分析报告中对流动性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客观预测,并采取应对措施。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从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角度识别和计量。
由于本行主要依据海南省联社资金与自营资金的集中经营和头寸安排,并基于可用资金头寸制定并执行债券投资、存放同业等资金交易业务。本行按各项存款的1%向海南省农村信用社缴存清算保证金,按各项存款的5%向央行缴存一般法定准备金和按各项存款的2%向央行缴存超额备付金。本行将超额备付率等管理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实现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执行、监测、报告和奖惩问责制度。同时,本行每日对投资风险进行识别、对资金头寸进行监控和分析,并对超限交易及时报告分管行领导。
(四)操作风险管理
2016年以来,本行从构建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着手,从人员、流程、系统和外部因素四个维度开展操作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推进制度梳理与流程优化,全面防范各种因素引发的操作风险。一是加强员工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有效防范案件。二是通过建立培训、教育机制,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全年采取动态的培训模式,加强各项业务的规范操作。三是通过内控管理制度的监督及相关规定,定期排查员工行为动态,掌握员工思想行为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四是严格执行并落实《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案件处置和问责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加大案件查处问责力度。五是严控操作风险隐患,柜员、会计主管及支行领导班子全部完成轮岗。
2020年本行积极推进制度梳理与流程优化,加强员工管理与案件防控工作,全面防范各种因素引发的操作风险一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防范人员问题引发操作风险。本行加强对重要工作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岗位轮岗的紧急通知》的制度要求,本年度应轮岗柜员累计67人,已轮岗67人,轮岗率100%,应轮岗会计主管累计16人,已轮岗16人,轮岗率100%,应轮岗支行领导班子17人,全部完成轮岗。2020年,本行举办各类业务培训31期,内容涉及电子银行、电脑科技、信贷、安保、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项业务,参训人员基本做到全行覆盖。对员工日常违规情况通过系统进行考核,纳入个人绩效考评,不断强化全行合规文化建设。二是落实案件防控要求,防范内外部欺诈。本行按季度组织召开案件防控分析会,对各条线案件风险隐患进行摸底分析,对支行案防工作提出规范要求。
(五)声誉风险管理
为确保声誉风险管理到位,本行明确了董事长主抓,分管副行长具体抓,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网络搜索,个别谈话,集体讨论,与法院联动等方式,建立声誉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围绕银行案件和违规问题、服务问题、银行业务发展问题、银行信贷政策及风险防范问题等重点进行风险管理,确保发生负面舆情能多方面、多渠道处理,从而化解声誉风险。
本行安排专人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并加强声誉风险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一旦发现负面舆情,能及时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积极进行多方面、多渠道处理,确保第一时间化解声誉风险。同时加强与当地公检法机关、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争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和理解。所有客户投诉,经过充分的沟通都得到了客户的理解,并全部撤诉,未发生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声誉风险事件。
(六)信息科技风险
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最高决策机构为董事会,本行设立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为信息科技工作的日常决策机构,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行长担任。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下设三道防线,运用于信息科技前、中、后管理组织构架。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防止在信息科技运用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信息科技风险,促进本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供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0年共对17家网点进行5次信息科技检查,检查内容包含电力设备中断、网络中断、设备故障、网络安全及信息泄露等。上报银监部门风险评估报告4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1次。全年未发生影响科技信息风险事件。
第五章 公司治理
一、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1项。
二、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董事会成员共有5名。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召开会议4次。全年董事会共审议议案11项。
三、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监事会成员共有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股东监事2名。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召开会议4次,共审议议案9项。
四、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层共有人员3名。其中行长1名,副行长1名,行长助理1名。
五、本行职能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截止2020年末,设有职能部门13个,设有网点17家。
第六章 社会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0年,本行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营造消费者保护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现将本行2020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制度,助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2020年,本行加大网点服务和新业务消保方面的管理力度,印发了《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行业标准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通知》(屯农商行发〔2020〕27号)、《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服务实施细则》(屯农商行发〔2020〕36号)、《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服务礼仪工作实施方案》(屯农商行发〔2020〕37号)、《关于转发<海南省农村信用社企业信息联网核查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转发<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投诉处理管理办法(2020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屯农商行发〔2020〕71号)、《关于转发<海南省农村信用社2020年文明优质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屯农商行发〔2020〕77号)、《关于转发<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保密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屯农商行发〔2020〕96号)、《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管理办法》(屯农商行发〔2020〕106号 )、《关于转发<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通知》(屯农商行发〔2020〕121号 )、《屯昌农商银行关于转发<海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版)>的通知》(屯农商行发〔2020〕142号 )、《屯昌农商银行关于转发<海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消费者风险等级评估管理办法(2020年版)>的通知》(屯农商行发〔2020〕143号 )、《屯昌农商银行关于转发<海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查询管理办法(2020年版)>的通知》(屯农商行报〔2020〕149号 )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报告体系、内部控制体系、信息披露规定等基础性机制。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消费者技能,履行社会责任
(一)在内部培训方面。2020年初,本行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消费者保护员工培训计划,主要包括:金融消费者投诉案例分析、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视频培训等,范围涵盖各业务条线。
(二)在外部宣教方面。2020年,本行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机构发起的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活动,例如:2020年3月进行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2020年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活动;在9月持续开展2020年“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
(三)公开诚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本行网点公示了金融服务收费,不存在交叉销售、搭售、违反公平交易原则销售金融产品,没有收到客户有关此类销售问题的投诉。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本行不收集与业务无关的客户信息。本行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列明员工保密条款,同时对征信系统、客户管理系统、网银系统等采取了设置访问权限,确保对客户的个人稳私和消费信息进行充分保密。
四、加强投诉管理,避免二次投诉
一是为规范投诉管理,本行制定投诉管理办法,对消费者投诉渠道、投诉处理、投诉处理时限、投诉后续统计分析、汇报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二是本行始终本着认真贯彻“投诉即是资源”的理念,认真对待、处理客户的每一笔投诉,在各营业网点醒目地方张贴投诉处理流程图,公示投诉电话、配备客户意见簿,收集客户现场及电话投诉信息,并对客户意见及时作出反馈;三是本行不断完善、优化客户投诉统计分析工作,实现金融消费者投诉系统管理。本行全面上线了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系统,按照投诉业务渠道、类别、原因三大维度进行分类,包含30个大类、100个子类,更加清晰地反映出客户问题的归属。该投诉管理系统覆盖范围包含现场投诉、96588电话银行投诉、消保办接到监管转办的投诉和客户电话投诉;投诉受理和投诉处理过程全程留痕;投诉信息可通过日期、姓名、电话等关键字检索查询,投诉分类标准较原标准更全面、更准确、更客观。
五、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助推脱贫致富
本行依托辖区产业发展特色,探索“银行+龙头企业+贫困户”的扶贫新模式,通过贷款利率优惠引导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劳动密集型企业参与扶贫,通过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截止2020年底,本行加大产业扶贫贷款营销力度,不仅在资金上支持,还在管理和销售上给予帮助,全年累计发放个人扶贫贷款599户,金额1326.03万元;发放产业扶贫贷款10户,金额4190万元,带动36户贫困户脱贫致富。
第七章 年度重要事项
一、最大十名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截止2020年末,本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证件号码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1 |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146000055277512XL | 2047.5551 | 14.6510% |
2 | 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1460000201353654U | 2047.5551 | 14.6510% |
3 | 福建省盈东投资有限公司 | 91350206585305124M | 1694 | 12.1212% |
4 | 浙江灵康控股有限公司 | 913301095743907063 | 1694 | 12.1212% |
5 | 海南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914600007300665972 | 1524.5984 | 10.9091% |
6 | 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91460000780706564K | 822.073 | 5.8822% |
7 | 广西南宁大坤矿业有限公司 | 91450100773894149M | 822.073 | 5.8822% |
8 | 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91460100552755284Q | 822.073 | 5.8822% |
9 |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91460000284089747P | 525.4488 | 3.7598% |
10 | 屯昌富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4690267543664471 | 474.599 | 3.3959% |
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权转让。
二、报告期内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2020年我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在原股本12705万股的基础上派送1270.5万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屯昌农商银行股东合计117名,总股本13975.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三、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屯昌农商银行股东股权质押率18.38%,屯昌农商银行9名主要股东中,其中3名股东股权质押率超过50%。
四、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
报告期内,屯昌农商银行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如下:
1.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39位
2.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28位
3.福建省盈东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4位
4.浙江灵康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11位
5.海南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3位
6.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7位
7.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7位
8.广西南宁大坤矿业有限公司关联方4位
9.李日弟关联方2位
五、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授信业务(贷款业务)关联交易中,法人关联交易共计1笔,余额合计2376.1万元,具体情况为:海南龙健畜牧开发有限公司授信余额2376.1万元。自然人关联交易共计15笔,余额合计212.1万元,具体情况为:陈全授信余额20.48万元;陈宏尧授信余额49.65万元;陈立文授信余额9.97万元;邓小丁授信余额20.11万元;符国贝授信余额1.85万元;李律运授信余额1.09万元;林芳键授信余额18.83万元;林芳利授信余额8.3万元;卢文华授信余额20.04万元;蒙钟滨授信余额7.66万元;王才燕授信余额5.44万元;王育胜授信余额7.42万元;许淑花授信余额8.11万元;张熊锋授信余额12.4万元;钟梅授信余额20.75万元。
六、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1 | 董事 | 禄 媛 |
2 | 董事 | 吴赛君 |
3 | 董事 | 陈太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