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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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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简介

  渔业远海捕捞贷款是指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新造渔船,或渔船更新改造、日常运营的贷款。

  ●产品特色

  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合规经营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办理条件

  1.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或虽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非主观恶意造成且已结清债务。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在本社开立政府拨付给渔民贴息及油补的结算账户,并同意政府补贴全额用于归还贷款行社的贷款本息。

  5.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6.购买、新造、更新改造渔船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所购渔船交易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新造或更新改造总投资的45%;在提供其他足值、有效的担保物,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有资金比例可不低于所购渔船交易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新造或更新改造总投资的30%。

  7.购买、新造渔船须提供买卖合同或建造合同;更新改造渔船须提供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书。

  8.符合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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