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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及成立公告

关于代理兴银理财稳利封闭式2023年11期(纯盈4M-4号)固收类理财产品公告

尊敬的客户:

       海口农商银行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不断丰富本行投资理财产品,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6号)、《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1〕4号)等文件规定,我行拟以代理销售的形式,将于2023年1月11日代销兴银理财稳利封闭式2023年11期(纯盈4M-4号)固收类理财产品。产品要素如下:

产品名称

兴银理财稳利恒盈封闭式2023年11期固收类理财产品

产品销售名称

稳利恒盈4M封闭 (纯盈款)4号E】(适用【E】类份额)

产品登记编码

【Z7002022000846】注:投资者可依据理财产品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信息www.chinawealth.com.cn

产品基本类型

公募、封闭式、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

产品代码

【9N217110】

销售代码

【9N21711E】(适用【E】类份额)

适合客户群体

个人投资者

发售规模

本产品计划初始募集规模为【21】亿元,最小成立规模为【/】亿元。

2.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产品规模进行调整,产品最终规模以产品管理人实际募集/管理的金额为准。

管理人/托管人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期限

113

内部风险评级

R2(低风险级别)

认购起点及追加金额

每笔购买起点金额为1元;超出起点金额的部分以0.01元的整数倍递增。

认购期/募集期

1. 本产品认购期/募集期为:2023年1月119:00至2023年1月17日17:00。

2.投资者在认购期/募集期内认购本理财产品后,理财资金将在成立日开始进行投资。

3.认购期/募集期内资金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认购期/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资金。

 

理财产品份额净值

1.若产品投资资产运作出现损失的,产品份额净值下降,投资者分配所得可能小于投资者初始投资资金。投资者分配所得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2.产品实际终止日之前的估值日公布的产品份额净值已扣除交易手续费、销售服务费、产品托管费、投资管理费。

3.产品管理人依约定公布产品份额净值,产品管理人以产品终止日产品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利益分配。

产品成立日/终止日

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511日(遇节假日顺延)。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

 

管理人对本产品设定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年化2.91%。

 

 

    重要提示: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仅作为管理人收取超额业绩报酬的参照数值标准,不代表理财产品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不作为产品收益的业绩保证。理财非存款,购买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代销产品由合作机构发行与管理,我行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请您知晓!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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