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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市场行情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我行将收取“海盈聚宝” 系列-天添富1号现金管理类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浮动管理费。本次启用开始生效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若投资者不同意本次变更内容,可自公告日至2021年6月16日15:00前提交本产品的赎回申请;若投资者未在前述日期前提交赎回申请,则视为投资者同意本次所有变更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即2021年6月17日(不含当天)以后您查阅到的万份收益为已扣除浮动管理费以后的万份收益,理财当日收益=理财产品份额*万份收益(扣浮动管理费以后)。
产品说明书将进行相应如下变更:

一、产品说明书中“一、理财产品说明部分”原表述为:

其他费用 1.本产品认购、申购、赎回费率为0。
2.投资顾问机构收取固定投资服务费不超过0.2%(年化),每日计提。
3.托管银行按照不超过0.01%(年化)收取托管费,估值服务机构按照不超过0.006%(年化)收取估值服务费,每日计提。
4、以上具体费率,以海口农商银行公告为准。除以上费用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银行划款费用、交易相关费用、托管服务费用、产品相关的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等。由产品管理人或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产品费用。

现调整为:

其他费用 1.本产品认购、申购、赎回费率为0。
2.投资顾问机构收取固定投资服务费不超过0.2%(年化),每日计提。
3.托管银行按照不超过0.01%(年化)收取托管费,估值服务机构按照不超过0.006%(年化)收取估值服务费,每日计提。
4.浮动管理费:若投资资产组合净值扣除固定管理费产品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后产品年化收益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则海口农商银收取超额部分的80%作为浮动管理费;若产品年化收益达不到业绩比较基准,则海口农商银不收取浮动管理费。
5、以上具体费率,以海口农商银行公告为准。除以上费用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银行划款费用、交易相关费用、托管服务费用、产品相关的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等。由产品管理人或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产品费用。
 
 

二、产品说明书中“四、交易规则” 的原表述为:

10.产品费用计算说明
(1)本产品认购、申购、赎回费率为0。
(2)固定投资管理费:固定管理费按照前一交易日产品净资产为基数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F=E×固定管理费率÷365
F为每日应计提的固定管理费
E为前一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成立首日为理财产品份额)
(3)投资服务费。投资服务费按照前一交易日产品净资产为基数计提,计算公式如下:
F=E×投资服务费率÷365
F为每日应计提的投资服务费
E为前一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成立首日为理财产品份额)
(4)托管费。托管费每日按照前一交易日产品净资产为基数计提,计算公式如下:
F=E×托管费率÷365
F为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E为前一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成立首日为理财产品份额)
(5)估值服务费。估值服务费按照前一交易日净资产为基数计提,计算公式如下:
F=E×估值服务费率÷365
F为每日应计提的估值服务费
E为前一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成立首日为理财产品份额)
以上具体费率,以海口农商银行公告为准。
(6)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根据中国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要求,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理财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签约各方同意本理财产品在运营过程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由管理人从理财产品财产中支付,并依据中国税务机关要求,履行相关纳税申报义务。
投资者从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现调整为:

10.产品费用计算说明
(1)本产品认购、申购、赎回费率为0。
(2)固定投资管理费:固定管理费按照前一日产品净资产为基数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F=E×固定管理费率÷365
F为每日应计提的固定管理费
E为前一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成立首日为理财产品份额)
(3)投资服务费。投资服务费按照前一日产品净资产为基数计提,计算公式如下:
F=E×投资服务费率÷365
F为每日应计提的投资服务费
E为前一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成立首日为理财产品份额)
(4)托管费。托管费每日按照前一日产品净资产为基数计提,计算公式如下:
F=E×托管费率÷365
F为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E为前一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成立首日为理财产品份额)
(5)估值服务费。估值服务费按照前一日净资产为基数计提,计算公式如下:
F=E×估值服务费率÷365
F为每日应计提的估值服务费
E为前一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成立首日为理财产品份额)
以上具体费率,以海口农商银行公告为准。
  1.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根据中国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要求,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理财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签约各方同意本理财产品在运营过程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由管理人从理财产品财产中支付,并依据中国税务机关要求,履行相关纳税申报义务。
7浮动服务费:投资资产组合净值扣除产品托管费和固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产品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则海口农商银行收取超额部分的80%作为浮动管理费。
投资者从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仅为理财产品的投资目标,不构成海口农商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理财业务的支持!
特此公告!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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