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向您提供更加安全快捷的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我行于2024年11月01日起正式启用柜面业务电子化“业务专用章”(以下简称“电子印章”),并打印加盖于我行柜面业务相关单据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子印章规格和样例
1.规格。形状为圆形,内部包含我行分支机构全称、印章名称、用印验证码和交易日期。
2.样式如下。
二、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
加盖电子印章的柜面业务单据与加盖实物印章的柜面业务单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属于我行合法、有效的真实意思表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三、电子印章的验证方法
上述电子印章,均内嵌有12位用印验证码,由数字和字母组成。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使用电子印章上的用印验证码,通过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对柜面业务单据进行验证(验证步骤为:微信公众号-服务-更多服务中-“电子印章查验”功能,输入交易回单或明细清单上电子印章的12位验证码、交易日期、附加码,校验信息是否正确,若正确则展示该笔交易对应公共信息)。凡输入12位验证码验证不通过的,或者无上述验证码的,均为无效印章,非我行真实意思表示,我行对该业务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均不予认可。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详询我行营业网点或致电0898-96588客服电话。
特此公告。
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