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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2022〕1号)相关规定,海南临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现将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于2024年6月13日与海南海丰渔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丰公司”)开展授信展期业务,展期金额1160万元,期限7个月。
    二、交易对手情况
    海丰公司,于2002年9月3日成立,注册资本为6075万元,住所地为临高县新盈镇头咀村,经营范围为:水产养殖;船舶租赁;渔业养殖装备、网箱框架、渔网、绳索、固定系统的制作加工和销售等。海丰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海持有本行股份比例为6.67%,持海丰公司股份比例为55.14%,系海丰公司大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本行从其以上股权穿透关系来分析,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海丰公司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定价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该笔关联授信金额1160万元,占本行2024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1.19%。
    五、关联交易审议审批情况
    该笔关联交易已经过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要求,办理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客户,内部审查、审批及操作流程准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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