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及本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本行2022年度报告披露如下:
一、公司信息
(一)法定中文名称: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文昌农商银行)
(二)法定英文名称:Hainan Wench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三)主要负责人:杜华新
(四)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东风路21号
(五)邮政编码:571300
(六)联系电话:0898-63222436
(七)传真:0898-63222369
(八)互联网网址:www.hainanbank.com.cn
(九)服务及投诉热线:0898-96588
二、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一)信息披露网站:www.hainanbank.com.cn
(二)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册登记情况
(一)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5年12月31日
(二)注册登记机构: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RCBH12X
(四)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852H246900001
四、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各类代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五、其他
聘请会计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经营业绩(人民币 千元) |
2022年 |
2021年 |
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496,097 |
507,772 |
-2.30% |
438,998 |
营业利润 |
105,657 |
102,575 |
3.00% |
173,787 |
利润总额 |
105,575 |
102,302 |
3.20% |
170,015 |
净利润 |
84,332 |
131,150 |
-35.70% |
161,510 |
综合收益总额 |
60,988 |
131,431 |
-53.60% |
162,034 |
每股计(人民币 元) |
|
|
|
|
每股收益 |
0.16 |
0.25 |
-36.00% |
0.31 |
财务比率 |
|
|
|
|
净资产收益率(%) |
8.42 |
13.88 |
|
20.24 |
总资产收益率(%) |
0.37 |
0.63 |
|
0.85 |
|
|
|
|
|
规模指标(人民币 千元) |
2022年 |
2021年 |
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总资产 |
23,655,788 |
21,892,138 |
8.06% |
19,735,175 |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1,549,753 |
1,413,632 |
9.63% |
1,812,970 |
存放同业款项 |
320,658 |
479,162 |
-33.08% |
2,265,944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10,275,191 |
9,159,595 |
12.18% |
8,262,94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7 |
- |
|
- |
债权投资 |
9,394,720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1,290,296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814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324,876 |
|
468,135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9,688,814 |
|
6,205,685 |
总负债 |
22,663,295 |
20,881,526 |
8.53% |
18,855,99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535,588 |
301,399 |
77.70% |
315,205 |
吸收存款 |
21,963,125 |
20,316,627 |
8.10% |
17,554,586 |
股东权益 |
992,492 |
1,010,612 |
-1.79% |
879,182 |
股本 |
522,799 |
522,799 |
0.00% |
522,799 |
每股计(人民币 元) |
|
|
|
|
每股净资产 |
1.90 |
1.93 |
-1.55% |
1.68 |
二、补充财务指标
补充财务指标 |
监管标准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资本充足率(%) |
≥10.5% |
10.74 |
10.80 |
10.73 |
一级资本充足率(%) |
≥8.5% |
9.60 |
9.67 |
9.60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7.5% |
9.60 |
9.67 |
9.60 |
流动性比例(%) |
≥25% |
68.84 |
64.00 |
60.33 |
存贷比(%) |
≤75% |
52.70 |
50.48 |
50.46 |
不良贷款率(%) |
≤5% |
4.23 |
4.67 |
3.57 |
拨备覆盖率(%) |
≥150% |
186.92 |
151.39 |
172.54 |
贷款拨备率(%) |
≥2.5% |
7.91 |
7.07 |
6.16 |
第三章 管理层分析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极为不平凡的一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经济下行、金融环境复杂多变、同业竞争日趋加剧。面对困难和挑战,本行坚持贯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联社“三三四五”工作部署,在省联社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各项业务保持稳健发展态势,存款、贷款市场份额排名均居全市第一。
二、财务情况说明书
资产总额236.56亿元,比年初增加17.64亿元;负债总额226.63亿元,比年初增加17.81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92亿元,比年初减少0.19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96亿元,营业支出3.9亿元,利润总额1.06亿元,同比增加0.03亿元;净利润0.84亿元,同比减少0.47亿元。
(一)存款情况。各项存款余额212.05亿元,较年初增长15.82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183.96亿元,比年初增加18.64亿元;日均余额206.76亿元,比年初增加10.53亿元。市场份额占比44.79%,排名全市第一。
(二)贷款情况。各项贷款余额111.75亿元(含票据6.26亿元),比年初增加12.69亿元,贷款市场份额占比48.48%,排名全市第一。
(三)不良贷款及损失准备情况。不良贷款清收处置19427.3万元,其中本金收回17960.1万元,利息收回1467.2万元。不良贷款余额4.73亿元,不良率4.23%,较年初下降0.44个百分点。正常类贷款余额为89.85亿元,比年初增加17.36亿元;关注类贷款余额为10.92亿元,比年初减少6.57亿元;次级类贷款余额为1.23亿元,比年初减少0.1亿元;可疑类贷款余额为3.49亿元,比年初增加0.19亿元;损失类贷款余额为0亿元。计提一般准备为23265.1万元、贷款损失准备专项准备88368.12万元、未计提特种准备。
(四)监管指标情况。资充足率10.74%,风险加权资产1146164.27万元,资本净额123091.2万元,其中:一级资本111198.89万元,包括实收资本52279.92万元、资本公积705.85万元、盈余公积4915.59万元、一般风险准备23265.1万元、未分配利润29798.18万元、其他综合收益234.26万元;二级资本13041.98万元,系超额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率4.23%,贷款拨备覆盖率186.92%,贷款拨备率7.91%,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9.14%,单一集团授信集中度13%,流动性比例68.84%,以上各项指标均达标。
三、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作为提升党委政治理论素养的重要手段。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作风整顿和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开展全系统纪律教育和家风教育活动。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方案,党委副书记上党课、纪委书记上廉政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巡回展、邀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专家上反腐倡廉专题课等,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强化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各党支部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建共建与业务经营深度融合,包含但不限于金融知识宣传、社保卡服务、整村授信、理论学习等党建共建活动。全辖41个党支部共计完成党建共建立项131个,立项完成比107%,协议签订数129个,占比106%,开展活动次数294次,全辖依托党建共建项目促进存款揽存1.54亿元。
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12亿元,较年初增2.15亿元,贷款增速14.38%,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存量户数2698户,较年初增加225户,加权平均年化利率6.32%,较年初下降0.85个百分点,贷款不良率容忍度符合监管要求,完成监管部门“两增两控”任务。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0.79亿元,较年初增7.02亿元,存量户数2779户,较年初增239户;本年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28.56亿元,加权平均年化利率6.41%,同比下降0.64个百分点。
第四章 风险管理信息
一、风险管理架构
本行经营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等。日常制订的多项风险管理政策,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的要求,基本体现对侧重控制类型风险的监测与控制。
本行董事会负责审批决策全行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监督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风险管理职责。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行风险状况及重大风险事项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违规事项的处理意见,以及确定全行风险管理的其他事宜。
2022年本行法律合规审计部切实履行全面审计工作职责,组织多次序时性检查、专项检查,内容涵盖存贷款、内控、安保等,下达多份事实确认书、整改意见书、管理建议书等,及时分析问题、揭示风险、提出建议,取得良好效果。
二、风险管理分析
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本行不断夯实风险管理,化解金融风险,稳健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业务发展质量和规范管理水平。
总体看,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本行资本管理状况良好,贷款拨备充足,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基本可控,大部分主要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运行情况良好,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一)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银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贷款、投资、担保和其他支付承诺。
报告期内,本行主要从以下方面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不断优化管理机制,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出台年度信贷指引,引导信贷结构优化;二是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切实做好行业集中管理,持续监测评估延期还本付息贷款风险,定期更新客户评级。三是扎实推进贷款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信贷资产分类标准,加强对欠息、逾期贷款以及关注类贷款的监控和督导,通过对标数据异常及时预警,分析原因即时采取风险化解措施,逾期、关注类贷款得到有效管控。
(二)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化从而使银行的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主要从以下方面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一是根据当前宏观政策及经济形势进行测试评估,提高市场分析前瞻,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准。二是持续对市场进行跟踪测试分析,为业务提供系统性支撑。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主要是指因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和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主要从以下方面加强流动风险管理:一是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压力情景下现金缺口均满足生存期要求。二是稳定存款来源,畅通市场融资渠道。三是加强日常流动性管理,确保头寸充裕。四是不断优化流动性应急体系,做好日常应急演练,防范流动性风险。
(四)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因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行面临的操作风险主要来自于授信业务、投资业务、支付业务、员工管理、法律事务、外部事件等方面。
报告期内,本行主要从以下方面加强操作风险管理:一是持续监测识别操作。不断优化关键风险指标检测体系,定期收集指标数据与风险损失数据。二是开展多项风险排查。以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方式全面筛查潜在操作风险点,督导强化相关重点领域防范。三是强化业务连续性管理。定期组织重点业务集中培训演练,充分检验应急机制可行性及灾备资源的可用性。
(五)声誉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主要从以下方面加强声誉风险管理:一是持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声誉风险的管控机制,及时跟进消费者对本行服务的诉求和关切。二是进一步加强声誉风险分类管理、客户应急及投诉处置、宣传工作管理规范等内容。三是不断做好舆情监测,主动防范应对负面舆情事件,积极维护好本行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持股比例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1.0132% |
无 |
二、股东大会职责及会议情况
(一)股东大会职责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审议批准本行的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4.选举和更换董事、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5.对本行聘用、解聘会计事务所作出决议;
6.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7.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对本行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上市作出决议;
11.审议批准金额超过本行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的重大对外股权投资、重大资产处置与购买、资产抵押、重大收购、重大关联交易、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事项;
12.审议代表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1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4.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
15.审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大会召开会议3次,审议议案22项。
会议名称 |
会议类型 |
会议时间 |
会议地点 |
出席情况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3月11日 |
文昌 |
98人 |
审议通过: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受让海口农商行9085万元贷款);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贷款)。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23日 |
文昌 |
105人 |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2021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经营分析及2022年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暨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会对2021年度财务活动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监事会对2021年度风险管理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监事会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监事会对2021年度薪酬执行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监事会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三农金融业务情况报告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260万元贷款);关于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监事会对2021年度发展战略评估报告的议案。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2月9日 |
文昌 |
99人 |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260万元贷款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4361万元贷款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不良贷款债权转让议案。 |
三、董事会职责、人员构成、简历及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职责
本行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行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根据董事长、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的提名,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
4.决定本行发展战略;
5.决定董事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设置;
6.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行长助理、稽核监察部、法律合规部、计划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7.制订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8.管理本行信息披露事项;
9.检查公司高级管理层人员的履职情况;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工作;
10.制订本行的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1.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2.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13.审议批准董事会各委员会提出的议案;
14.拟订本行的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15.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6.制订本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修订案;制订本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修订案;
17.提请股东大会聘请或者更换为本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8.审议批准本行合规风险政策和合规风险管理报告,对本行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作出评价;定期评估和完善本行的公司治理状况;审议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
19.审议批准金额不超过本行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的重大对外股权投资、重大资产处置与购买、资产抵押、重大收购、重大关联交易、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事项;
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固定资产购置与处置及本行财务费用的列支,由董事会委托董事长授权行长按照年度预算核准的项目和额度执行;
日常经营活动和信贷、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投资、信贷资产转让、不良资产处置等各项业务,由董事会委托董事长授权行长批准;
20.承担本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最终责任,确定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审定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并监督实施资本规划;
21.监督绿色信贷战略的实施及达标;
22.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3.负责建立完善的信息科技管理架构,确保信息科技风险“三道防线”独立履职,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审议和批准本行信息科技战略及执行情况、信息科技预算及执行情况、年度工作报告等信息科技重大事项;及时向监管部门汇报重大信息科技事故或突发事件并按预案快速响应;确保信息科技工作所需的人员、资金、资源,并安排必要的信息安全培训。
(二)人员构成
本行董事会成员共有7名。
姓名 |
职务 |
任职日期 |
报告期任职状态 |
杜华新 |
职工董事 |
2015年12月 |
任职 |
高杰发 |
独立董事 |
2021年10月 |
任职 |
罗明阳 |
股东董事 |
2022年4月 |
任职 |
周明放 |
股东董事 |
2015年12月 |
任职 |
袁红军 |
股东董事 |
2015年12月 |
任职 |
刘景萍 |
股东董事 |
2015年12月 |
任职 |
王绥雄 |
原董事长 |
2021年6月 |
2022年11月因病逝世 |
龙武 |
股东董事 |
2015年12月 |
离职 |
(三)董事简历
1.杜华新,职工董事。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
2.高杰发,独立董事。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退休。
3.罗明阳,股东董事。男,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现任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
4.袁红军,股东董事。男,大专学历。现任海南胜农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海南虫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兼公司法定代表人。
5.周明放,股东董事。女,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刘景萍,股东董事。女,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博士学位,现任海南康迪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7.王绥雄,原董事长。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22年11月因病逝世。
8.龙武,原股东董事。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现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理事长。
(四)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会议8次,会议为现场会议和非现场会议,董事会研究审议并审议通过的事项共104项。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杜华新 |
8 |
8 |
0 |
0 |
高杰发 |
8 |
8 |
0 |
0 |
罗明阳 |
6 |
6 |
0 |
0 |
袁红军 |
8 |
8 |
0 |
0 |
周明放 |
8 |
8 |
0 |
0 |
刘景萍 |
8 |
0 |
1 |
7 |
王绥雄 |
6 |
3 |
2 |
1 |
龙 武 |
2 |
1 |
1 |
0 |
四、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高杰发在报告期内均按规定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没有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其诚信、独立、勤勉履行职责,运用其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加强同董事会其他成员、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为本行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本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监事会职责、人员构成、简历及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职责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2.要求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
4.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
5.对本行的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并指导本行内部稽核工作;
6.对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
8.派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9.提请股东大会罢免不能履行职责的董、监事;
10.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二)人员构成
监事会成员共有4名。其中职工监事2名,股东监事2名。
姓名 |
职务 |
任职日期 |
报告期任职状态 |
黎永浩 |
监事长 |
2021年10月 |
任职 |
陈昌洲 |
职工监事 |
2015年12月 |
任职 |
林青山 |
股东监事 |
2015年12月 |
任职 |
钱诚 |
股东监事 |
2015年12月 |
任职 |
(三)监事简历
1.黎永浩,监事长。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
2.陈昌洲,职工监事。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现任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3.林青山,股东监事。男,现任海南永青绿色农业食品加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4.钱诚,股东监事。男,本科学历。
(四)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会议8次,会议为现场会议和非现场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共73项。
监事姓名 |
本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黎永浩 |
8 |
8 |
0 |
0 |
陈昌洲 |
8 |
8 |
0 |
0 |
林青山 |
8 |
8 |
0 |
0 |
钱诚 |
8 |
6 |
1 |
1 |
六、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本行无外部监事。
七、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一)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
高级管理层共有人员5名,其中行长1名,副行长2名,财务管理部总经理1名,法律合规审计部总经理1名。
(二)高级管理层职责
本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本行设行长1名,副行长1-3名,必要时可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行长工作。行长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交本行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4.拟订本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拟订本行基本管理制度, 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6.组织制订本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7.提名副行长、行长助理、稽核监察部、法律合规部、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等高级管理层人员,由行长提名,并报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聘任或者解聘支行行长、支行副行长、内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董事会职权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8.拟定本行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本行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0.对本行分支机构的设置和撤并提出意见;
11.授权副行长、行长助理、内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事经营活动;授权委托支行行长开展正常业务和管理;
12.在本行发生挤兑等重大突发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13.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在行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董事会指定副行长代为行使职权。
(三)高级管理层简历
1.杜华新,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
2.朱南扬,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
3.陈运锋,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
4.施俊羽,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5.林云,女,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审计部总经理。
八、本行职能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架构。报告期内,设有职能部门22个(其中二级部门10个),设有45家营业网点(含一个营业部)。
营业网点分布如下:
序号 |
分支机构名称 |
营业场所 |
1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东风路21号 |
2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城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新路58号 |
3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兴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重兴镇重中街32号 |
4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竹林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重兴镇竹林墟38号 |
5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文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会文镇华侨路15号 |
6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墩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会文镇烟墩墟阳光街 |
7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冠南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会文镇冠南墟圩老街171号 |
8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迈号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迈号镇新街76号 |
9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澜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清澜路61号 |
10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文清大道399号天成国际大厦一层 |
11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蓬莱镇蓬莱墟居委会文蓬路14号 |
12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南阳居商业街25号 |
13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合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新隆路146号 |
14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隆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新风路99-1号 |
15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潭牛镇新桥墟新西路19号 |
16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路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东路镇东路墟103号 |
17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贝支行 |
文昌市清澜白金路18号百合财富广场一层104—106号铺面 |
18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约亭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东路镇约亭墟琼文街26号 |
19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潭牛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潭牛镇潭牛大道263号 |
20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头苑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头苑圩苑东路52号 |
21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阁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东阁镇东兴一街31号 |
22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教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文教镇文教路33号 |
23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宋六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文教镇宋六路11号 |
24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郊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东郊镇椰乡中路4号 |
25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坡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东郊镇良梅村委会良梅村九队88号 |
26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楼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镇新兴街026号 |
27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健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镇全健村委会 |
28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洒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昌洒镇和平路119号 |
29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翁田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镇文政路88号 |
30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马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镇龙马墟龙新路39号 |
31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坡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公坡镇中街082号 |
32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抱罗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抱罗镇罗新市区二路7-9号 |
33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建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文建路119-2号铺面 |
34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冯坡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冯坡镇南街29号 |
35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山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锦山镇萱街1号 |
36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山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锦山镇茶园村委会湖山墟湖平路011号 |
37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铺前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铺前镇昌华路025号 |
38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豆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罗豆居大众路210号 |
39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丰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铺前镇隆丰墟006号 |
40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梧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铺前镇林梧村委会林梧墟92号 |
41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建路78号 |
42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中心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慰路55号人力资源市场大厦一楼 |
43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教育路178号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东侧专家楼一楼 |
44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龄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庆龄路156号一楼 |
45 |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美文支行 |
海南省文昌市文昌大道363号亿嘉国际大楼首层129号商铺 |
九、薪酬制度及报告期内人员薪酬
实行与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与市场水平相适应、与风险管理体系相协同、与员工价值贡献相匹配的薪酬政策,以促进全行稳健运营和高质量发展,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管有关要求、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和本行经营实际制定和调整。
薪酬由基础工资、考核工资、年终绩效工资及各项相关奖励构成。
领导班子成员年薪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市县行社负责人年薪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农信发〔2016〕14号)《关于修改<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市县行社负责人年薪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农信发〔2019〕37号)和《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市县行社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农信发〔2022〕151号)文件执行,结合全行全年业务经营指标考核完成情况,由省联社考核后核定年薪。
外部董事根据《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津贴标准方案》(文农商行发〔2021〕159号)发放董事津贴。
外部监事根据《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津贴标准方案》(文农商行发〔2021〕160号)发放监事津贴。
在编员工按照《关于印发<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挂钩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农商行发〔2022〕57号)《关于印发<文昌农商银行2022年信贷业绩考核及全员贷款营销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农商行发〔2022〕58号)和《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挂钩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农商行发〔2022〕99号)等文件要求发放薪酬。
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成员组成,独立董事高杰发任委员会主任。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薪酬、津贴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或津贴方案的建议,并监督方案实施等。
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指导意见(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琼农信发〔2022〕150号),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按绩效年薪的50%延期3年支付;其他班子成员按绩效年薪的40%延期3年支付;其他管理人员、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人员按绩效薪酬的40%延期3年支付。
延期支付时段根据按年等分原则发放,延期到付日按照对年、对月原则确定。
根据《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津贴标准方案》(文农商行发〔2021〕159号)《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津贴标准方案》(文农商行发〔2021〕160号),2022年度董事领取薪酬的有高杰发、袁红军、周明放、刘景萍,领取薪酬合计15万元;2022年度监事领取薪酬的有林青山、钱诚,领取薪酬合计4万元。
(五)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备案及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完成考核情况
为充分发挥考核引导作用,引导支行强化金融服务、守住风险底线、提升发展质量,制定《关于印发<文昌农商银行2022年度业务经营目标及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文农商行发〔2022〕23号),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支行年度业务发展绩效。结合监管要求,对合规经营类、风险管理类、经营绩效类、发展转型类和社会责任类等设置了合理的权重,合规经营类指标权重29.33%,风险经营类权重26%。各支行紧紧围绕业务经营目标来开展全年工作,业务经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各支行年度评优、考核和绩效挂钩的主要依据。
十、2022年度公司治理总体评价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规定设置“三会一层”公司治理基本架构,通过公司章程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经营和管理承担最终责任,下设战略发展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下设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高级管理层由行长、副行长、财务部门负责人、法合规审计部门负责人组成,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2022年度本行公司治理总体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个别问题,公司治理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2022年度公司治理状况开展自评估工作存在未单独就大股东资质情况进行评估、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配备不齐全、个别董事履职不规范等问题,本行高度重视,积极落实问题整改,持续加强公司治理。
第六章 社会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为规范董事会决策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设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按照议事规则有效履职,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年度报告、就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进行研究,依据授权对高级管理层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进行监督等;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设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制定了《文昌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文昌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文农商行发〔2018〕70号),明确委员会议事规则。
近几年根据实际统筹制定、审查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基本制度,逐步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明确了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及消保组织架构。
根据银保监会、人行及银行业协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2022年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活动、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公平竞争政策宣传等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并在全辖45个网点长期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对于金融消费者投诉,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调查、调解工作,做好金融消费者投诉分类标准应用试点等相关工作。建立投诉管理体制,对投诉分类、处理流程、处理方式、处理时限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监管部门转办的投诉,能够及时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监管部门反馈处理情况。对于监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本行高度重视,均能够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有效的整改落实。2022年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0件,解决30件,投诉解决率100%。
建立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要性相适应的内部经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经营绩效考核中的占比权重,考评指标能够有效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网点,并实现对直接面向消费者发生业务关系的重点人员岗位的考核。
第七章 年度重大事项信息
一、前十名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共有股东167名,总股本52279.92万股,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全部股份为普通股,分为法人股和自然人股。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持股金额 |
持股比例 |
1 |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26669.6489 |
51.0132% |
2 |
海南勤富食品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1979.1684 |
3.7857% |
3 |
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1967.3867 |
3.7632% |
4 |
海南永青绿色农业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1493.712 |
2.8571% |
5 |
海南康迪医药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1145.117 |
2.1904% |
6 |
周明放 |
自然人股东 |
1045.5984 |
2% |
7 |
余光泉 |
自然人股东 |
1045.5984 |
2% |
8 |
宋怀智 |
自然人股东 |
1045.5984 |
2% |
9 |
王玲 |
自然人股东 |
1045.5984 |
2% |
10 |
王道松 |
自然人股东 |
1045.5984 |
2% |
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2022年度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三、股权质押情况
股权质押总股数9262.7907万股,占总股本52279.92万股的17.72%,涉及股东20名,其中6名主要股东股权质押率超过50%。
四、关联交易情况
(一)一般关联交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一般关联交易共计12笔,余额145.66万元。
(二)重大关联交易。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行重大关联交易共计21笔,余额39764.49万元。具体如下:
1.海南胜农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3月发放1笔贷款,金额30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2970万元。
(1)经济性质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农、林、牧、渔综合开发及其产品的深加工、销售,花卉种植及销售。
(3)法定代表人:袁红军
(4)注册地: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子岭工业园办公楼43号
(5)注册资本及其变化:1000万元人民币
(6)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该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本行董事。
(7)定价政策:年利率4.75%,根据《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内部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琼农信发〔2014〕54号)文件执行。
2.海南胜农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11月发放1笔贷款,金额49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4880万元。
(1)经济性质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农、林、牧、渔综合开发及其产品的深加工、销售,花卉种植及销售。
(3)法定代表人:袁红军
(4)注册地: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子岭工业园办公楼43号
(5)注册资本及其变化:1000万元人民币
(6)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该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本行董事。
(7)定价政策:年利率4.65%,根据《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内部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琼农信发〔2014〕54号)文件执行。
3.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发放2笔贷款,金额合计9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860万元。
(1)经济性质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养殖、种植、农业开发
(3)法定代表人:李龙生
(4)注册地:海口市海府路12号亚希大厦第8层
(5)注册资本及其变化:800万元人民币
(6)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该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配偶为本行董事。
(7)定价政策:年利率4.75%,根据《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内部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琼农信发〔2014〕54号)文件执行。
4.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发放1笔贷款,金额445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400万元。
(1)经济性质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养殖、种植、农业开发
(3)法定代表人:李龙生
(4)注册地:海口市海府路12号亚希大厦第8层
(5)注册资本及其变化:800万元人民币
(6)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该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配偶为本行董事。
(7)定价政策:年利率4.75%,根据《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内部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琼农信发〔2014〕54号)文件执行。
5.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发放2笔贷款,金额合计4386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4361万元。
(1)经济性质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养殖、种植、农业开发
(3)法定代表人:李龙生
(4)注册地:海口市海府路12号亚希大厦第8层
(5)注册资本及其变化:800万元人民币
(6)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该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配偶为本行董事。
(7)定价政策:年利率4.75%,根据《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内部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琼农信发〔2014〕54号)文件执行。
6.海南永青绿色农业食品加工有限公司,2014年发放1笔贷款,金额30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1700万元。
(1)经济性质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生产、收购、批发、零售、冷藏等
(3)法定代表人:林青山
(4)注册地:文昌市东路镇
(5)注册资本及其变化:2000万元人民币,无变化。
(6)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该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本行监事。
(7)定价政策:年利率5.895%
7.海南永青绿色农业食品加工有限公司,2016年发放1笔贷款,金额25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1000万元。
(1)经济性质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生产、收购、批发、零售、冷藏等
(3)法定代表人:林青山
(4)注册地:文昌市东路镇
(5)注册资本及其变化:2000万元人民币,无变化。
(6)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该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本行监事。
(7)定价政策:年利率5.75%
8.海南永青绿色农业食品加工有限公司,2017年发放1笔贷款,金额25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950万元。
(1)经济性质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生产、收购、批发、零售、冷藏等
(3)法定代表人:林青山
(4)注册地:文昌市东路镇
(5)注册资本及其变化:2000万元人民币,无变化。
(6)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该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本行监事。
(7)定价政策:年利率5%
9.吴旻伟,2017年发放4笔贷款,金额合计3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214万元。
(1)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该关联方为本行股东。
(2)定价政策:年利率4.75%,根据《关于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的指导意见》(琼农信发(2017)30号)第四条第二款“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贷款市场营销和同业竞争的需要,对高端客户或长期效益回报的优质客户,确要实行利率优惠的,需由市县行社‘三长’书面签名同意。信贷系统对定期存款质押贷款利率按不低于基准利率下浮10%、其他贷款利率按不低于基准利率进行管控”。
10.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发放1笔贷款,金额9318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9025万元。
(1)经济性质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食品经营、餐饮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食品销售等。
(3)法定代表人:马要武
(4)注册地: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和平大道23号安信大厦C座(南)第四层
(5)注册资本及其变化:2500 万元人民币,无变化。
(6)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对主要股东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股东
(7)定价政策:年利率4.8%
11.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发放贷款5笔,金额合计50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4750万元。
(1)经济性质或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牲畜饲养、牲畜销售、畜禽收购、生物饲料研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服务、仓储服务、代收代缴水电费用等。
(3)法定代表人:徐自力
(4)注册地:海口市人民大道50号
(5)注册资本及其变化:115151.3578万元人民币,无变化。
(6)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对主要股东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股东
(7)定价政策:年利率4.65%
12.海南省肿瘤医院,2022年受让海口农商银行1笔贷款,金额9085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8654.26万元。
(1)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开展肿瘤防治工作、肿瘤康复疗养、教学及科研工作、健康体检及承担社区医疗服务等。
(2)法定代表人:林士泉
(3)注册地: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西四街9号
(4)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其他
(5)定价政策:年利率5.39%
五、股东提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股东提名董事情形。
第八章 财务报告(全文附后)
一、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对本行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会计报表
三、会计报表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