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社员:
根据《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有关规定,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称儋州联社)理事会决议定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儋州联社2023年第三次临时社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时间、地点、会期
(一)会议召集人: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
(二)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下午16:30报到,17:00正式开会。
(三)地点: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水岸名都二期儋州联社二楼会议室。
(四)会期:2023年12月15日下午17:00-18:00。
(五)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表决《关于吴红同志不再担任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的议案》;
(二)审议表决《关于选举陈灵华同志为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的议案》。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儋州联社全体登记在册的社员均有权出席本次社员大会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社员代理人不必是本联社的社员。社员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当向儋州联社提交社员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1.自然人社员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2.法人社员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其他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社员单位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社员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于2023年12月15日会议召开前将授权委托书直接送至儋州联社会务常设联系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具有表决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社员不作具体指示,社员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同时备置于儋州联社理事会办公室,供社员查阅。
(二)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联社主任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列席人员。
(四)见证律师。
四、会议签到
本次会议各社员签到时需出示社员身份证明:
(一)自然人社员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二)法人社员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携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五、其他事项
(一)儋州联社办公地址: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东侧那大控规08街区。
(二)儋州联社理事会办公室备有会议材料供各社员进行查阅。
(三)会务常设联系人:
1.李先生,联系电话:18289582740;
2.吴先生,联系电话:18689836940。
特此通知。
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