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社员:
根据《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有关规定,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称“海口联社”)理事会决议定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海口联社2022年度社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时间、地点、会期
(一)会议召集人: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
(二)时间:2023年7月31日下午14:45报到,15:00正式开会。
(三)地点:海口市国贸大道49-1号港澳发展大厦三楼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议室。
(四)会期:2023年7月31日下午15:00-2023年7月31日下午17:00
(五)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0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度社员大会会议选举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2022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五)监事会对理事会及其成员、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监事2022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六)2022年度三农金融业务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七)关于海口力神咖啡饮品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海南罗牛山调味品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与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续签《股权登记托管协议书》的议案。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海口联社全体登记在册的社员均有权出席本次社员大会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社员代理人不必是本联社的社员。本联社大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社员大会,但代理人不得为股东自身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提名理事和监事以外的人员。大股东不得接受非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委托参加社员大会。社员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当向海口联社提交社员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1.自然人社员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2.法人社员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其他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社员单位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社员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于2023年7月31日(含)会议召开前将授权委托书直接送至海口联社会务常设联系人。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具有表决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委托书模板备置于海口联社综合管理部,供社员查阅。
(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联社主任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列席人员。
(四)见证律师。
四、会议签到
本次会议出席人员资格由律师进行见证,各社员签到时需出示社员身份证明:
1.自然人社员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名)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2.法人社员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签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携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签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社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五、其他事项
(一)海口联社办公地址:海口市国贸路49-1号港澳发展大厦二楼
(二)海口联社综合管理部备有会议材料供各社员进行查阅。
会务常设联系人:陆川,联系电话:13807654608,传真:0898-65200690,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49-1号港澳发展大厦二楼,邮编570100。
特此通知。
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