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根据《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经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文昌农商银行)董事会决定,定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文昌农商银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为确保大会的依法合规顺利召开,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地点、会期、股权登记日
(一)时间:2023年6月27日下午14 :30报到,15:30正式开会。
(二)地点:文昌市文城镇维嘉国际大酒店四楼会议中心。
(三)会期:2023年6月27日下午15 :30-17 :00。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5日
三、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22年度经营分析及2023年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暨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监事会对2022年度财务活动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监事会对2022年度风险管理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监事会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监事会对2022年度薪酬执行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监事会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监事会对2022年度发展战略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2022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报告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2022年度三农金融业务情况报告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六)审议《关于2022年度大股东评估的报告的议案》
(十七)审议《关于同意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职期满继续履职的议案》
四、注意事项
(一)文昌农商银行全体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当向文昌农商银行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其他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有关本次会议议案详细文本等会议材料已上传至本行公共信息披露邮箱,股东也可联系本行工作人员获取。
(三)会务常设联系人:陈昌洲,联系电话:0898-63222436、传真:0898-63227687。
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