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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省联社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民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我社”)党委带领全体员工奋力拼搏、迎难而上,确保发展整体稳定、各项指标持续向好

一、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概要

(一)截至2022年12月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营业收入

25820.41

所有者权益

43604.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38.40

归属于本联社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80

(二)截至2022年12月主要监管指标

                                     (单位:%

项目

监管标准值

2022末

资本充足率

不低于10.5%

11.80%

一级资本充足率

不低于8.5%

10.69%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不低于7.5%

10.69%

流动性比率

不低于25%

41.80%

存贷比

 

61.91%

不良贷款比例

不高于5%

3.76%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不高于10%

16.52%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不高于15%

16.52%

拨备覆盖率

不低于150%

232.77%

资产利润率

不低于0.6%

0.54%

资本利润率

不低于11%

8.38%

 

二、经营情况概要

     (一)存款。截至2022年末,我社各项存款余额68.86亿元较年初增加8.83亿元,增幅14.71%。同业占比29.19%较年初增长0.26个百分点保持全市同业第一

(二)贷款。截至2022年末,我社各项贷款余额46.11亿元,较年初增加3.54亿元,增幅8.3%,完成增量任务的142.5%。全年贷款累放24.1亿元,贷款回收18.82亿元。市场份额39.18%,保持全市同业第一。

(三)不良清收。截至12月末,累计收回表不良贷款本息5527.04万元不良贷款本息2167.99万元,合计7695.04万元                                               

    (四)党建工作情况。一是抓好责任落实。制订《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方案》,促使基层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二是抓好理论武装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全年召开6期党委(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期。三是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落实重大节日纪律要求。观看警示教育片7部,开展线上及线下纪律教育暨家风教育1次四是抓好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召开五是抓好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六是认真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七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三、社会责任主要事项情况

(一)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我社定点帮扶东河镇西方村,帮扶户数51户226人根据《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度帮扶工作计划,有计划分步骤的开展帮扶活动。我社不仅积极开展疫情慰问工作、参与社会志愿服务。还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西方村荣获2022年东方市五星级党支部、2022年海南省卫生村、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

(二)抗击疫情,服务实体经济。2022年度,东方农信社积极响应省联社党委及市政府防疫工作的要求,在疫情爆发的第一时间,东方联社迅速行动,主动对接,引导广大职工投身防疫抗疫,组建22名防疫志愿者团队,针对车辆运输物资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积极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将“牛奶、方便面、矿泉水”等物资安全送达,2022年累计捐赠抗疫物资5.5万余元。

(三)投身三创,积极打造美丽新东方。根据东方市三创工作指挥部关于“三创”工作的部署,我社持续深入开展“三创”工作,组织员工定时前往卫生责任区开展卫生整治工作,为创造美丽东方贡献东方农信社力量。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一)完善相关制度

近年来,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建设,我社逐渐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我社制定《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客户金融信息保护管理办法》(东农信发〔2022〕166号)、修订《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东农信发〔2022〕169号),以前年度制定下发《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启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工作的通知》《东方市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估办法》《东方市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东方市农村信用社公众教育服务工作管理办法》《东方市农村信用社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办法《东方市农村信用社金融消费纠纷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等办法,制度体制基本健全。
   (二)加强投诉管理

我社始终秉承“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严格遵守省联社有关规定,认真对待、严格处理客户的每一笔投诉,多渠道为消费者反馈提供保障,所有营业网点醒目地方均张贴投诉处理流程图、公示投诉电话,并配备客户意见簿,收集客户现场及电话投诉信息,限时对客户意见作出反馈。严格落实金融投诉系统处理与管理工作,持续完善优化客户投诉统计分析工作。配备1名联社投诉处理与管理专员, 1名投诉复核员, 20名网点投诉处理专员。对待客户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发生投诉事件及时登录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系统受理处理,实时更新信息,受理处理过程全程留痕;投诉信息可通过日期、姓名、电话等关键字等形式检索查询,可查看流程日志,月末生成投诉分析统计报表,进行专项分析。
    2022年,共接到投诉15笔,按受理途径分:2笔投诉来自监管部门转送,13笔投诉来自96588客户服务中心;按投诉业务类别分:贷款类4笔、银行卡类5笔、支付结算类1笔、其他中间业务类2笔、其他类3笔;按投诉地区分:东方市乡镇6笔、东方市区9笔。投诉已办结15笔,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2022年,我社积极配合并通过营业厅堂提醒、设点宣传、走街串巷、走进乡村、走进老年人活动中心、走进商圈、走进市场、走进学校等形式,参加监管机构发起的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活动,通过网点视频、微信APP等渠道,推送众多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扩大活动覆盖面。具体活动如:“2022年春节期间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2022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2022年公平竞争政策宣传活动”“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反恐怖宣传活动”、“反假币宣传活动”等。

    通过开展外部宣教系列活动,有助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责任承担意识,为我社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公司治理

(一)年度内召开社员(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社员(股东)大会召开会议2次,全体社员大会审议议案16项,听取报告6项。
    (二)理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我社理事会成员共有5名,其中非执行理事4名,执行理事1名。报告期内,我社理事会召开会议13次,全年理事会共审议议案61项。

(三)监事会基本情况

我社监事会报告期内,我社监事会召开会议4次,共审议议案13项。

(四)2022年东方联社薪酬制度及董监高薪酬情况
     我社按照省联社下发的薪酬考核方案,执行有关薪酬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同时结合我社实际情况, 分别制定了《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业务薪酬考核暂行管理办法(2022年试行)》《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业务薪酬考核暂行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关于修订<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业务薪酬考核暂行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部分条款的通知》。以实行薪酬与业绩挂钩,以业务总量确定薪酬总额的考核制度,突出薪酬考核的激励性和导向性,遵循“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充分调动信贷人员营销贷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2022年我社职工理事、职工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按照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市县行社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核定;农信系统外且未我社领取工薪外部理事、外部监事根据《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和监事津贴管理办法》发放津贴;我社农信系统内且未我社领取工薪外部理事、外部监事未领取薪酬。

六、年度重要事项

(一)最大十名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截至2022年末,我社股东合计118名,总股114789496股,全部为普通股。

     截至2022年末,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90526840

   78.86%

2

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4939704

4.30%

3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4276800

3.73%

4

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3827736

3.33%

5

昌江农发福利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2600000

2.27%

6

中青旅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598752

0.52%

7

刘敬居

自然人股东

580000

0.51%

8

赵挺

自然人股东

391384

0.34%

9

陈武达

自然人股东

277992

0.24%

10

翁照明

自然人股东

213840

0.19%

11

唐长春

自然人股东

213840

0.19%

12

秦人昌

自然人股东

213840

0.19%

13

林燕

自然人股东

213840

0.19%

(二)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社股东股权质押率为4.39%,我社8名主要股东中,其中6位股东股权质押率位未超过50%,2位股东股权质押率位超过50%。

(三)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

报告期内,我社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如下: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27位,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2位,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4位,昌江农发福利有限公司关联方5位,秦人昌关联方2位,陈泽卉关联方10位,赵挺关联方2位,陈宏敏关联方7位。

(四)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末,我社关联交易授信共计84笔,均为贷款业务,贷款金额合计7137.5万元,贷款余额合计6613.63万元。其中自然人关联交易共计83笔,贷款余额合计1628.63万元,法人关联交易共计1笔,贷款余额合计4985万元。
    2.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末,我社重大关联交易共计3笔,其中,2笔为自然人关联交易,1笔为法人关联方交易,贷款金额合计5000万元,贷款余额合计4985万元。其中与1位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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