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28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年度报告中“本公司”、“本行”、“澄迈农商银行”、均指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以人民币列示。
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董事长李通、行长刘楠、财务负责人陈倩,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报告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法定中文名称: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澄迈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Hainan Chengmai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缩写:CRCB)
二、法定代表人:李通
三、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62号
邮政编码:571900
联系电话:0898-67623937
传真:0898-67620101
互联网网址:www.hainanbank.com.cn
服务及投诉热线:96588
四、信息披露网站:www.hainanbank.com.cn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注册登记情况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5年12月31日
注册登记机构: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RCBGY6J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854H246900001
聘请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六、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概要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本银行
利润总额(税前利润)9369.40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91.01
营业利润9439.44
营业外收支净额-70.03
营业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458.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67373.02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38232.07 |
40305.85 |
35316.3 |
总资产 |
1462719.52 |
1351990.90 |
1170906.06 |
股东权益 |
104816.35 |
107997.17 |
86604.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9836.80 |
189836.80 |
95310.70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2.08元 |
2.14元 |
1.72元 |
三、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总负债 |
1357903.17 |
1243993.73 |
1084301.58 |
存款总额 |
1304972.34 |
1209747.88 |
1026523.34 |
同业存放总额 |
108.97 |
120.66 |
214.82 |
贷款总额 |
709578.24 |
635158.62 |
550808.25 |
四、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指标 |
监管标准值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资本充足率 |
≥10.5% |
12.49% |
12.51% |
12.20% |
一级资本充足率 |
≥8.5% |
11.35% |
11.38% |
11.07%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7.5% |
11.35% |
11.38% |
11.07% |
流动性比例 |
≥25% |
52.66% |
43.49% |
38.04% |
存贷比 |
≤75% |
52.76% |
52.37% |
51.69% |
不良率 |
≤5% |
4.51% |
3.28% |
4.75% |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
≤10% |
6.78% |
7.45% |
7.80% |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
≤15% |
11.20% |
11.98% |
13.86% |
拨备覆盖率 |
≥150% |
228.91% |
249.97% |
164.61% |
五、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一般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期初数 |
50441.88 |
10711.23 |
1657.36 |
5959.98 |
13523.05 |
19820.68 |
102114.18 |
本期增加 |
|
|
|
589.10 |
2764.25 |
5891.01 |
5224.26 |
本期减少 |
|
|
666.74 |
|
|
5875.44 |
2522.09 |
期末数 |
50441.88 |
10711.23 |
990.61 |
6549.08 |
16287.30 |
19836.25 |
104816.35 |
第三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本行存款、贷款、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稳中有进,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呈现以下特点:
1.各项存款稳健发展;
2.支农支小力度提升;
3.内控管理不断加强;
4.利润效益持续稳定;
5.监管指标持续向好;
6.合规经营逐步加强;
7.基层党建得到健全;
8.社会形象显著提高。
二、经营运行情况
(一)存款规模稳步增长,市场份额持续稳定
2022年末,各项存款余额130.50亿元,比年初增加9.53亿元,增幅7.88%。存款市场份额35.51%,保持全县同业第一位。
(二)贷款结构不断优化,支农支小普惠面持续扩大
2022年末,各项贷款70.96亿元,比年初增加7.44亿元,增幅11.71%,存贷比55.55%,占市场份额31.56%,比年初上升4.16个百分点,排名居全县第二位。全年累计投放各项贷款24257笔,金额合计29.28亿元。累计收回贷款22.24亿元。涉农贷款余额28.26亿元,比年初增加1.79亿元。
(三)利润效益持续稳定,经营管理能力日益提高
2022年末,营业收入3.82亿元,营业支出2.88亿元,帐面净利润0.59亿元。资产总额146.27亿元,比年初增加11.07亿元,增幅8.19%;负债总额135.79亿元,比年初增加11.04亿元,增幅9.16%;所有者权益总额10.48亿元,比年初减少0.32亿元,减幅2.96% 。
(四)监管指标持续向好,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2022年末,资本充足率12.4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35%,分别高于监管要求1.99及2.85个百分点;贷款拨备覆盖率228.91%,高于监管要求(140%)88.91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10.32%,高于监管要求(2.5%)7.82个百分点。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坚守支农支小定位,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一是主动作为,助力托好“三农”工作基本盘。协助省联社推动与县政府签订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为更好服务澄迈县乡村振兴开启新的篇章。将普惠金融支农支小业务考核指标与支行行长及客户经理考核工资挂钩,持续下沉金融服务重心,大力支持县域“6+2”品牌农业产品打造。涉农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78亿元,贷款增速为6.75%;支农再贷款比年初增加0.95亿元,支持的大丰镇才存村及桥头镇沙土村挂牌为“支农再贷款示范基地”;以党建共建推动整村授信工作开展,通过深入与村委会开展党建共建,完成51个行政村的授信评议工作,线上累计授信6496户,金额3.51亿元;在网点设立特色农产品专柜,为客户扩宽销售渠道。
二是综合施策,支持小微企业“稳主体”。重新制定了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贷款利率平均降幅高于20%。多渠道挖掘潜在目标客户,优化资源配置跨支行(部门)团队模式服务县域中小微企业,方便快捷满足客户融资需求。共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1.68亿元,贷款余额32.74亿元,较年初增加4.82亿元,贷款增速17.26%,高于企业贷款增速。支小再贷款较年初增加6920万元,余额1.19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两控”。发放批发零售业贷款4亿元、居民服务业贷款2.42亿元、交通运输业贷款仓储和邮政业贷款1.23亿元、农林牧渔贷款5.54亿元。贯彻落实“九条措施”,当年为因受疫情影响的客户办理延期还本付息5.85亿元;为153位客户减免息,免息金额197.02万元。
三是靠前发力,服务实体经济“稳增长”。支持重点产业及园区发展,做好县域内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旅游产业、高新技术等十一大产业金融服务,共发放贷款3.61亿元;共向11个省、县重点项目发放贷款9.62亿元,贷款余额2.24亿元。累计深入走访及调研企业、园区213次,累计走访365家企业,累计为生态软件园区内34家企业发放贷款,贷款金额4.91亿元。刺激消费助力拉动内需。用好“社宝贷+社宝e贷”深入政府及企业开展团办营销,共发放消费类贷款13774笔,贷款金额5.72亿元。其中,住房装修类贷款1.72亿元,购车类贷款1191.13万元。网点布局向重点园区前移,在金畅物流园内新设金畅支行,填补园区内无金融服务机构的空白。在满足金融服务的前提下,撤销在美亭墟的网点美塔支行。
(二)是修渠引存抓好资金组织
一是扩展社保金融服务。社保卡读卡器累计布放在26家定点医院布放240台,在66家酒店和旅馆累计布放66台;在县审批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老城软件园孵化楼公积金服务窗口布放4台,群众持社保卡可办理相关业务。借助“社保卡惠民服务季”和澄迈县专场招聘会等契机开展了8次线下社保卡宣传活动,借助县融媒体在澄迈新闻公众号、澄迈电视台滚动播放海南社会保障卡宣传片,利用网点及社保卡经办大厅布放海报和发放宣传折页、便民服务手册,引导客户正确使用社保卡;为特殊客户群体提供社保金融上门服务。
二是抓好重点资金营销。抓住反季节水果、橡胶等资金回笼时机,加大存款营销力度。紧密跟踪省县重点项目,重点征地地区征地款等。
三是做好代理业务,增加资金留存。积极对接企业园区、重点项目清单,全年开立对公账户763户;累计发放机关单位及企业养老待遇退休人员4.77万余人,代发累计金额18.19亿;开立农民工账户53户,累计439户;已使用代发工资账户294户,累计代发金额13.15亿元。
(三)压实清收责任,全力化解不良。
一是成立清收工作小组,大额不良贷款清收实行挂图作战,领导班子挂帅,定期召开清收会议研讨处置方案,一户一策开展清收工作。不良贷款余额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和行长作为清收责任人;100万元以上的由本行领导班子负责督办;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由风险部负责督办;50万元(含)以下的由网点负责清收。
二是依法清收。通过预警与催收,累计恢复诉讼时效贷款2175笔,合计贷款本金5973.18万元;依法起诉案件101宗,涉及金额7306.29万元,申请首次执行案件47宗,申请恢复执行10宗,执行收回金额3895.21万元。
三是加强不良问责。本年共问责314人次,其中,经济处理217人次,金额125800元,批评教育53人次,组织处理44人次,对175笔贷款尽职免责。
(四)强化内控管理,筑牢风险底线。
一是梳理完善现有内部制度规定,2022年制定、修订制度共47项。
二是严格规范问责。共问责567人次,其中,经济处理349人次,金额17.77万元;批评教育172人次;组织处理45人次;纪律处分1人次;对员工个人轻微违规积分204人次,总积分141.5分,对机构积分170家次,总积分121.5分。
三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审计项目45项,其中离任审计项目25项,专项审计20项,共出具离任审计报告25份,专项审计报告20份。
四是严格进行重要岗位轮岗。对重要岗位人员共计轮岗225人次,其中支行副职以上33人次,会计11人次,柜员139人次,客户经理42人次。
五是公司治理持续完善。“三会一层”正常运转。2022年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召开董事会10次,召开监事会4次;2020年度公司治理自评估共存有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整改率86.96%;进一步加强股东承诺管理和培训工作,将主要股东列入专项名单、台账管理,加强股权质押管理;穿透识别关联方891名,做到符合关联方要求的法人、自然人全覆盖;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制定与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会、监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做到内部制度与监管规定保持一致。
六是加大反电诈与反洗钱力度。通知网点开展日常排查银行账户9.95万户,累计对100.75万户银行账户采取了限制非柜面交易渠道的管控措施,对4.23万户银行账户采取止付。对一人多账户降级清理11户,销户清理4827户,转长期不动户清理37.86万户。
七是狠抓问题整改。2022年末,银保监局2022年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已达50%。
(五)发挥党建引领,强化政治保障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党委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共召开党委会55次,73项董事会议题党委前置研究。组织“两委”开展换届并选举出席省联社党代会代表,指导16个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
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2022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建立党委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学习42次,邀请县委党校及县纪委专家到本行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授课,组织党员收看收听党的二十大开幕式直播,组织员工收看爱国电影2次。
三是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建立我行党委及基层党支部共与55个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开展活动120余次,以党建共建为促贷款发放8.47亿元,揽存2.50亿元,清收331.07万元。制定《2022年党建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度基层党建考核方案》,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干部任用程序,提拔16人,11人为35岁及以下,中层干部中35岁及以下占比43.37%,干部队伍逐渐呈年轻化。从柜面择优释放13个人员充实到客户经理队伍。
(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明确方案,强化督导落实。制定《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落实责任清单,序时跟踪和督促落实责任清单内容,按时向省联社报送落实情况,6月9日至14日协助党委对全辖19个党支部开展2022年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清单。
二是着力打造清廉金融文化。党委每半年召开会议对党风廉政进行专题研究。在全行内开展林仕志案件反思,党委班子召开专题反思会议,组织员工撰写反思心得体会359份。组织员工参观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262人次。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519人次。在各部门、支行摆放海南农信清廉公约265个,和客户签订《清廉诚信伙伴协议书》5886份。对新提拔副职以上干部及家属进行廉政谈话暨家风廉政专题授课。
三是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抓早抓小。对清收不良贷款进度缓慢人员约谈1人次,谈话提醒6人次,制作谈话笔录13份,对违法违规经商办企业人员约谈1人次,参与提拔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2人次,对班子成员廉政谈话5人次,对新提拔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2人次,对15个网点进行业务督导及廉政谈话61人次。
四是狠抓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党委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省联社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共召开8次党委会对巡察整改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进行查摆,组织人员参加省联社纪检暨巡察工作专题培训4天,共计7人次。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涉及我行的问题全部已完成整改。2022年末,省联社巡察反馈存在问题整改率94%。
五是严明过节纪律,营造廉洁过节氛围。提前印发正风肃纪通知,累计对10个部门次、50支行次、27人次开展明察暗访,严厉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七)持续推动深化改革
一是制定《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推动工资薪酬改革,按照《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职级套改方案》完成员工职级套改落地。
二是对66宗房产开展安全检测及房屋测绘,完成土地更名34宗,土地确权2宗。
三是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同业竞争情况及网点业务情况对各网点营业时间进行调整。
第四章 各类风险管理情况
一、风险管理架构
本行经营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日常制订的多项风险管理政策,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的要求,基本体现对侧重控制类型风险的监测与控制,并突出了本行自身经营的特点,是指导本行开展风险管理的纲领。
本行董事会负责审批决策全行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监督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根据自身现状和所处经营环境,本行确定了风险管理模式,逐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已建立了包含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及基本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报告等。
2022年本行稽核部切实履行全面审计工作职责,根据总行稽核工作计划,除开展其他阶段性工作外,结合我辖实际情况,2022年共完成审计项目45项,其中:离任审计项目25项,专项审计20项。审计内容涵盖存款、贷款、财务、风险、内控、安保、信息科技等。共出具离任审计报告25份,专项审计报告20份。对5家支行开展常规检查。
二、风险管理分析
2022年,本行各项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继续快速、协调发展,不良贷款率4.51%,控制在5%的监管范围以内,贷款拨备充足,操作风险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确保在对外支付、对内清算的前提下,实现全行资金的平稳运行,确保市场风险在总行控制范围内,各项监管指标均保持在监管要求的范围内。
(一)信用风险管理
2022年末,本行表内外信用风险资产合计136.84亿元,增幅9.90%。表内信用风险资产136.67亿元,其中信贷资产70.70亿元、占比51.73%,应收款项及债券类资产48.94亿元,占比35.81%;同业存单10.92亿元,占比7.99%;存放同业资产2.66亿元,占比1.94%。表外信用风险资产0.17亿元,占比0.13%。
本行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控制:一是对信贷风险采取动态管理,并建立信贷风险监测台账,按月对不良贷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日常通过以诉促收的工作方式,及时化解信用风险。二是建立信贷风险排查常态机制,规范信贷风险排查体系,加强本行信用风险防范体系。三是强化授信风险审查手段,本行通过多维度方式进行业务审查,如运用外部多项查询手段,有效识别高风险客户,防止多头授信、过度授信等情况。四是严格执行“三查”制度,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
此外,本行根据监管部门《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和省联社《海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实施细则》(琼农信联〔2008〕36号)要求,严格执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2022年末本行表内不良贷款余额合计31882.09万元,不良率4.51%,较年初上升1.23个百分点,其中参团其他行(社)发放形成不良的社团贷款余额8570.3万元占不良贷款余额26.88%;本行自主发放形成的不良23311.79万元占不良贷款余额73.12%,不良压力较大。2022年本行以现金清收收回不良贷款本息9474.4万元,完成省联社下达全年清收任务7650万元的123.85%。本行不良贷款化解方式主要以现金清收、诉讼清收、核销为主,今后将探索新的不良贷款化解方式:资产重组、委托代理、贷款转让等加快推进不良贷款的化解力度。
(二)市场风险管理
本行由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市场风险治理结构,和包括业务条线、风险管理、财务会计等部门的前、中、后台管理架构,履行市场风险管理职能;明确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经营部门及相关人员的权限,禁止超越授权从事业务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持续完善交易对手、同业机构的风险暴露和授信额度管控。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的风险管理通过资金头寸的调度来实现,每日对投资风险进行识别、对资金头寸进行监控和分析,并对超限交易及时报告分管行领导,对资金头寸进行及时调剂。此外,定期对流动性指标监控,按月计算存贷款比例、流动性比例、超额备付率、计算流动性缺口率、核心负债依存度等监管指标,按季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在正常情景和压力情景下进行前瞻性分析,对流动性风险指标按照监管要求进监测。掌握重点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合理安排同业资金存放及投资,确保不发生流动性风险。
(四)操作风险管理
本行从构建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着手,从人员、流程、系统和外部因素四个维度开展操作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推进制度梳理与流程优化,全面防范各种因素引发的操作风险。一是加强员工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有效防范案件风险。通过定期排查员工行为动态,掌握员工思想行为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二是持续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政策变化,及时制定、修订有关制度,在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的同时,为操作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保障。三是通过建立培训、教育机制,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全年采取动态的培训模式,加强各项业务的规范操作。四是组织开展各项自查、排查,强化内部监督。按照省联社指导,制定本行案防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案件风险排查等各项排查,围绕重点业务、重要岗位、案件易发岗位开展排查,从各方面、环节降低把控并降低操作风险。五是严控操作风险隐患,柜员、会计主管及支行领导班子全部完成轮岗。六是严格执行并落实《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案件处置和问责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加强问责力度。
2022年本行积极推进制度梳理与流程优化,加强员工管理与案件防控工作,加强人力资源管理,防范人员问题引发操作风险。
本行加强对重要工作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岗位轮岗的紧急通知》的制度要求,本年度应轮岗柜员累计51人,已轮岗139人,轮岗率100%;应轮岗会计主管累计2人,已轮岗11人;应轮岗支行副职及以上人员3人,全部完成轮岗。2022年,本行举办各类业务培训62期,内容涉及电子银行、电脑科技、信贷、安保、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项业务,参训人员基本做到全行覆盖。对员工日常违规情况通过系统进行考核,纳入个人绩效考评,不断强化全行合规文化建设。
(五)声誉风险管理
为确保声誉风险管理到位,本行明确了董事长主抓,分管副行长具体抓,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网络搜索,个别谈话,集体讨论,与法院联动等方式,建立声誉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围绕银行案件和违规问题、服务问题、银行业务发展问题、银行信贷政策及风险防范问题等重点进行风险管理,确保发生负面舆情能多方面、多渠道处理,从而化解声誉风险。
本行安排专人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并加强声誉风险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一旦发现负面舆情,能及时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积极进行多方面、多渠道处理,确保第一时间化解声誉风险。同时加强与当地公检法机关、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争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和理解。所有客户投诉,经过充分的沟通都得到了客户的理解,并全部撤诉,未发生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声誉风险事件。
第五章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职权
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批准本行的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四)选举和更换董事、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对本行聘用、解聘会计事务所作出决议;
(六)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七)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对本行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上市作出决议;
(十一)审议批准金额超过本行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重大对外股权投资、重大资产处置与购买、资产抵押、重大收购、重大关联交易、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代表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股东大会职权不得授予董事会、其他机构或者个人行使。
二、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大会召开会议2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全年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8项,听取报告8项。
(一)2021年度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地点
2022年5月25日,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南亚广场3号商铺澄迈农商银行金马支行二楼会议室
2.会议出席、表决情况、主要议题
出席会议的实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56人,其中持有表决权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54人,所持表决权共34818.2212万股,占全部表决权41215.8298万股的84.48% (因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金玉和投资有限公司、郭玉堂、王道松、海南大坤农业有限公司、柯景炜、张星星等7名股东表决权受限,不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宜,限制表决权共9226.0452万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7项议案,具体是: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经营分析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4)审议通过《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暨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2024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22-2024年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支持“三农”发展和明确2022-2024年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实施方案>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曾令深同志辞去股东监事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谭家安同志辞去股东监事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符业江同志为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丽娅同志为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地点
2022年7月23日,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南亚广场3号商铺澄迈农商银行金马支行二楼会议室
2.会议出席、表决情况、主要议题
出席会议的实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52人,其中持有表决权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51人,所持表决权共34807.3433万股,占全部表决权41215.8298万股的84.45% (因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金玉和投资有限公司、郭玉堂、王道松、海南大坤农业有限公司、柯景炜、张星星等7名股东表决权受限,不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宜,限制表决权共9226.0452万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具体是:
审议通过《关于处置抵债资产九龙温泉度假酒店的议案》。
三、董事会职权
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董事会职权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三)根据董事长、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的提名,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
(四)决定本行发展战略。发展战略应当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
(五)决定董事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设置;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法律合规审计部、财务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七)制订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管理本行信息披露事项;
(九)检查公司高级管理层人员的履职情况;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工作;
(十)制订本行的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十一)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二)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十三)审议批准董事会各委员会提出的议案;
(十四)拟订本行的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十五)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制订本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修订案;制订本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修订案;
(十七)提请股东大会聘请或者更换为本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审议批准本行合规风险政策和合规风险管理报告,对本行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作出评价;定期评估和完善本行的公司治理状况;审议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
(十九)审议和批准本行信息科技战略及执行情况、信息科技预算及执行情况、年度工作报告等信息科技重大事项;
(二十)审议批准金额不超过本行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重大对外股权投资、重大资产处置与购买、资产抵押、重大收购、重大关联交易、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事项;
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固定资产购置与处置及本行财务费用的列支,由董事会委托董事长授权行长按照年度预算核准的项目和额度执行;
日常经营活动和信贷、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投资、信贷资产转让、不良资产处置等各项业务,由董事会委托董事长授权行长批准;
(二十一)承担本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最终责任,确定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审定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并监督实施资本规划;
(二十二)监督绿色信贷战略的实施及达标;
(二十三)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十四)董事会职权由董事会集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职权原则上不得授予董事长、董事、其他机构或个人行使。
四、董事会人员构成、董事简历、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人员构成
截止2022年末,本行董事会成员共有7名,其中职工董事2名,独立董事1名,股东董事4名。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本行职务 |
类别 |
任职起始日期 |
1 |
李通 |
男 |
董事长 |
职工董事 |
2020年10月 |
2 |
刘楠 |
男 |
董事、行长 |
职工董事 |
2022年10月 |
3 |
符蕾 |
女 |
董事 |
独立董事 |
2022年4月 |
4 |
白海 |
男 |
董事 |
股东董事 |
2022年4月 |
5 |
罗明阳 |
男 |
董事 |
股东董事 |
2021年11月 |
6 |
殷荣 |
男 |
董事 |
股东董事 |
2021年11月 |
7 |
张亚华 |
男 |
董事 |
股东董事 |
2015年12月 |
(二)董事简历
(1)职工董事2名
李通,男,黎族,1975年8月出生,海南儋州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澄迈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楠,男,汉族,1982年4月出生,黑龙江依安人,研究生学历。现任澄迈农商银行董事、行长。
(2)独立董事1名
符蕾,女,汉族,1980年7月出生,海南文昌人,毕业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海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澄迈农商银行独立董事。
(3)股东董事4名
白海,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北京人,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海口农商银行督导员、澄迈农商银行董事。
罗明阳,男,汉族,1979年10月出生,四川仁寿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海口农商银行副行长、澄迈农商银行董事。
殷荣,男,汉族,1975年1月出生,湖南省武冈市人,大专学历,会计师中级职称,中国注册税务师。现任海南南亚集团财务总监、澄迈农商银行董事。
张亚华,男,汉族,1957年3月出生,湖北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澄迈农商银行董事。
(三)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议事会议10次,全年董事会研究审议并酝酿通过的事项共82项,听取的报告共49个。其中审议公司战略决策及发展布局类议案8项,审议公司财务审计类议案4项,审议公司人事任免类议案12项,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案防合规类议案11项,审议公司基本制度制定、修订类议案29项,审议关联交易、股权管理等议案4项,审议其他类议案14项。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3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的议案》《关于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美塔支行终止营业的议案》《关于增设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畅支行分支机构的议案》《2021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评估报告》等8项议案。 |
第二届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4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何阁同志行长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聘任澄迈农商银行行长的议案》《关于提名刘楠同志代为履职的议案》《关于何阁同志不再担任职工董事的议案》《关于刘楠同志担任职工董事的议案》等5项议案。 |
第二届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4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关于2021年度经营分析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暨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关于制定2022年度各项业务经营目标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2024年资本规划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绿色信贷发展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风险管理的报告》《关于对风险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度案防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合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主要股东评估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18项议案。 |
第二届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5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2024年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关于解聘纪新辉同志副行长职务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修订<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农”金融服务与绿色信贷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支持“三农”发展和明确2022-2024年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实施方案的议案》等8项议案。 |
第二届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6月24日 |
通讯表决通过了《关于贷款呆账核销的议案》。 |
第二届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7月2日 |
通讯表决通过了《关于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发展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转让方案相关事宜的议案》。 |
第二届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7月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潘昌进同志为澄迈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提请聘任谢晋明同志为澄迈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处置抵债资产九龙温泉度假酒店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4项议案。 |
第二届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9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李小波同志财务管理部(运营管理部、金融市场部)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解聘李宇建同志法律合规审计部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聘任陈倩同志为澄迈农商银行财务管理部(运营管理部、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请聘任李小波同志为澄迈农商银行法律合规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审议<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议案》《关于2022年互联网贷款业务规划的报告》《关于2022年互联网贷款业务合作机构管理政策以及跨区域经营管理政策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互联网贷款业务评估报告》《关于修订<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汇票交易类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备借贷便利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议案》《关于制定<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业务投后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关于制定<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业务系统用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关于制定<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市场交易相关人员行为守则(试行)>的议案》《关于制定<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关于修订<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防控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关于制定<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关于制定<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等20项议案。 |
第二届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11月25日 |
通讯表决通过了《关于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发展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
第二届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2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书(授权董事长、行长)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关联方信息核查的报告》《关于海南秀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贷款呆账核销的议案》《关于制定<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关于<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的议案》《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2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的审计报告》《关于2021年度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审计报告》《关于制定<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强制休假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制定<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关于制定<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的议案》等16项议案。 |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履行了如下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确保董事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本行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制定《中共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定。2022年共召开党委会55次,73项董事会重大议题党委前置研究讨论。
(2)增强战略引领能力,科学指导经营决策
2022年,董事会认真研判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擘画发展新蓝图,审议通过了《2022-2024年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等议案,每季度听取经营管理情况报告,持续关注本行经营管理情况,确保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将战略执行到实处。
(3)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本行稳健发展
2022年,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当年董事会累计变更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形成了结构和专业合理的董事会。
做好董事会常规工作,履行董事会职责。2022年,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10次、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34次,有效推动了董事会职责落地做实,提升了董事会运行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不断夯实治理基础。本行董事会及时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对照检视本行的管理制度,做到内部制度与监管规定保持一致。2022年,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为董事会履行各项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结合自身从业经验和专业优势,对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董事高管聘任等重要事项发表意见,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2022年,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书面意见1项、独立意见7项。
加强股东股权的管理。董事会定时开展主要股东评估工作,加强主要股东承诺管理,组织主要股东签订了文本更加全面规范的承诺书;组织股东进行培训学习规章制度及文件,确保股东在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框架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加强股权质押管理,每季度听取股权质押情况报告,持续压降被质押股权占全部股权的比例,保持我行股权质押比例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4)加强风险管理,风险内控能力全面提升
履行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始终高度重视风控工作,全方位、多角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议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等议案,听取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等报告,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密切关注监管部门下发的监管通报、省联社下发的风险提示中的问题点和整改情况,切实履行了风险管理职责,筑牢了发展根基。
着力提升资产质量。本行董事会督促高级管理层加大不良资产清收、盘活、核销等处置力度,开展不良资产转让工作,推动抵债资产处置。审议通过了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发展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转让方案、处置抵债资产九龙温泉度假酒店方案、海南秀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贷款呆账核销方案等议案,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取得了有效进展。
加强内控合规建设。加强合规管理,推动合规文化建设,改进制度机制,加强人员管理,完善流程管控,强化履职问责,建立硬核内控机制,不断补齐内控合规薄弱环节。持续强化内部审计的垂直管控,有序执行年度审计计划,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作用,全年共完成各类审计项目45项,其中离任审计项目25项,专项审计20项,共出具离任审计报告25份,专项审计报告20份。
注重关联交易管理。董事会切实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严控关联交易风险,确保关联交易不损害本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相关利益。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审查与审议,2022年累计召开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17次,审议了重大关联交易1笔、一般关联交易11笔,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审批的规范性。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修订完善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时穿透识别关联方,建立动态的关联方名单管理机制,做到符合关联方要求的法人、自然人全覆盖。
(5)负责本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董事会始终将信息披露工作作为展示和维护本行良好形象的窗口,在满足合规的基础上持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2022年,本行完成了年度报告的编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在省联社官网上,同时对于日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决议、关联交易、股权质押、利润分配和董事高管职务调整等法定信息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披露。
(6)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建立良好社会声誉
贯彻落实省联社下发的《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九条措施》等文件,对受疫情影响的农业、批发零售等行业客户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减免息,让利于客户,与客户一起共渡难关。
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本行共派出志愿者60余人协助地方政府抗击疫情,捐助物资3.82万元,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持续推动帮扶工作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发展。通过发放产业扶贫贷款、发放脱贫人口小贷、为结清脱贫人口小贷贴息等措施,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定点帮扶村实际情况,采取一系列有力有效措施,提高了帮扶工作质量和效果,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定点帮扶村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五、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王丽娅、符蕾,严格按照《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本行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了表决权,努力维护本行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本行股东大会召开会议2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本行董事会召开10次。本行独立董事王丽娅、符蕾均按时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1)王丽娅(注:履职时间截止2022年5月22日)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3 |
3 |
0 |
0 |
0 |
否 |
0 |
(2)符蕾(注:履职时间始于2022年5月22日)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7 |
7 |
3 |
0 |
0 |
否 |
2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结合自身从业经验和专业优势,对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董事高管聘任等重要事项发表意见,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2022年,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书面意见1项、独立意见7项。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否决、弃权的情形。独立董事认为,本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行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对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未对本行的各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三)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行经营层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及时汇报本行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等情况,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本行经营发展动态,并获取了能够做出独立判断的相关资料。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本行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的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四)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为合规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其中合规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2022年,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各个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建言献策,认真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保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本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监事会成员共有5名。其中职工监事2名,外部监事2名,股东监事1名。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召开会议4次,审议45个议案,听取39个报告。
七、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层共有人员6名。其中行长1名,副行长3名,法律合规审计部经理1名,财务管理部(运营管理部、金融市场部)经理1名。
八、本行职能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架构。截止2022年末,设有职能部门10个,营业部1个,设有28家营业网点。
九、2022年度本行对公司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
2022年,本行积极落实监管部门关于推进公司治理制度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断巩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治理工作取得了有效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本行持续强化党委对全行经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发展,探索深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本行党委发挥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围绕本行经营管理开展工作,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上发挥重要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作出决定。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本行党委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坚持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行长担任副书记,党员监事长担任纪委书记,党员副行长担任党委委员的原则。本行将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积极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依法开展工作。
本行确立了党委领导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织架构,组织架构健全完备、有机衔接、规范运作,并进一步明确“三会一层”之间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作用,形成了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和有效的制衡关系。
同时,根据监管要求本行对相关股东股权问题进行了整改,严控入股股东资质,股权结构得到持续优化。
在科学的发展战略引领下,业务发展稳中有进、监管指标持续向好。本行全体员工具有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本行制定了有效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引导管理层加强对新业务、新形势下的风险识别、风险提示、风险反馈、风险跟踪、风险排查等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内控监管体系。本行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董事会始终将信息披露工作作为展示和维护本行良好形象的窗口,在满足合规的基础上持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
本行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完善,优化了薪酬结构,完善了薪酬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管理制度,健全了问责体系。在强调股东投资回报的同时,注重银行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突出对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保护,努力构建和谐的多元利益主体关系。
本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彰显企业担当,建立良好社会声誉。情系公益事业,发展不忘反哺社会。
十、2022年度本行薪酬制度及董监高薪酬情况
本行将薪酬政策与公司治理要求、经营发展战略、市场定位和人才竞争策略相适应;根据“人岗匹配、以岗定薪、薪随岗变”的指导思想建立薪酬管理组织架构并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薪酬由固定薪酬(即基本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性收入构成。薪酬水平与风险成本调整后的经营业绩和市场水平相适应。同时,公司的薪酬整体水平对外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对内体现岗位价值和公平性,为公司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提供晋升通道。
本行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市县行社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年薪制考核。其他员工按照《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市县行社员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执行。
本行员工薪酬延期支付情况如下:
(一)我行负责人按以下标准对绩效年薪进行延期
1.党委书记、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行长、纪委书记、监事长:按绩效年薪的50%延期3年支付。
2.党委委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绩效年薪的40%延期3 年支付。
(二)其他管理人员、其他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人员延期支付标准:按绩效薪酬的40%延期3年支付。
2022年度董事领取税后报酬共65.3万;2022年度监事领取的总报酬共计34.67万元;2022年度高管领取的总报酬共计219.02万元;本行延期支付薪酬金额共计151.85万元。
第六章 社会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2年,本行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营造消费者保护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现将本行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制度,助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本行董事会及高管层定期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效履职,本行消保部门在高级管理层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下,协同各相关部门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定期向高级管理层、董事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4月、9月向董事会、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高级管理层提交《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关于制定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22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等议案。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消费者技能,履行社会责任
1.教育宣传工作总体安排。本行在年初已制定《关于制定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其中包括了本年度教育宣传计划,计划2022年开展“315金融知识普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金融知识进万家”以及“防范非法集资”等多项主题宣传活动,并按计划积极落实,对全年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总结,并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按时报送教育宣传报告及报表等材料。
2.开展常态化消费者教育工作。本行辖属的各营业网点均已设立公众教育区,在公众教育区摆放各类金融知识宣传折页和报纸,以便消费者阅读;同时本行主动在营业大厅公告栏张贴风险提示,以及通过营业大厅的液晶电视循环播放防范非法集资视频,积极对消费者开展以案说险、风险提示。
3.开展集中教育宣传活动。2022年本行根据宣传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方案,结合自身情况,开展了多项主题宣传活动。一是根据监管部门及省联社要求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钱袋子”、“金融万里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防范非法集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金融知识普及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集中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组织犯罪法》宣传”、“公平竞争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二是联合澄迈中学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授课活动,以线上教学的形式为该校高一(12)班的52名学生进行金融诈骗知识普及,帮助青少年提高防范诈骗意识。三是通过美篇、微信、抖音等平台制作并转发宣传图片、文章、视频等开展线上宣传。2022年本行制作了H5、美篇、小视频等多样金融知识宣传作品,累计发放宣传折页约18000份,受众人数约20000人。
三、公开诚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本行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相关办法、监管规定和省联社制定《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琼农信发〔2018〕38号),在各营业网点公示了金融服务收费,不断完善业务流程、加强前台工作人员培训等措施,保证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前,事先告知收费与否及各个服务环节的计费标准(包括减免优惠政策)和收费金额,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四、加强消费者投诉统计分析
一是畅通投诉渠道。省联社在官网、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公示官方客服投诉电话,本行在营业网点公示投诉处理流程图、投诉电话等。客户通过96588客服热线、监管12378热线、中国人民银行12363热线、微信公众号、营业网点等渠道投诉。二是妥善受理、处理投诉。本行已建立《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澄农商发〔2020〕220号),其中明确了投诉登记要求、处理流程、统计分析、档案管理、信息披露等要求;制定了《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消费纠纷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澄农商发〔2020〕221号),其中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群体性投诉及负面舆情,相关流程清晰,应对措施有效。2022年本行收到消费者投诉30件,均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较去年减少3件,投诉量下降9.09%。其中按业务办理渠道分类,营业现场17件,电话渠道2件,自助机具1件,中后台业务渠道10件;按投诉业务类别分类,贷款类1件、银行卡类23件、支付结算类2件,其他类4件;按金融消费者投诉原因分类,因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类投诉11件,因金融机构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引起的投诉16件,因金融机构服务设施、设备、业务系统引起的投诉1件,因信息披露引起的投诉1件,因消费者资金安全引起的投诉1件。涉及金融机构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类投诉占比最大,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
五、加强服务延伸,提供消费者满意度
本行不断改进服务措施,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客户人性化服务的通知》(琼农信办字〔2016〕4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特殊客户人性化服务工作,本行提供上门服务,为行动不便客户群体服务提供社保卡上门激活等多项金融服务,同时,各营业网点多次组织人员下乡进村为人民群众提供银行卡激活、业务咨询等服务,将温暖的金融服务送到人民群众家中。
六、持续推动帮扶工作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累计发放产业扶贫贷款28户,共139笔,贷款金额2.21亿元,带动脱贫户763人就业;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贷2217户,累放金额8397.44万元,全县同业排名第一;累计为结清脱贫人口小贷贴息2590笔,贴息金额350.1万元。配合帮扶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3次,参加80人次,入户走访88户,开展谈心谈话80次;参与垃圾清理33次,清理垃圾30余吨;8月疫情发生期间每日派员协助帮扶村做好防疫工作;跟踪照顾为帮扶村投入种植的300棵椰树。
七、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
2022年根据监管部门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乱象整治工作要求,以及省联社的部署,本行积极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制定《澄迈农商银行组织开展个人信息安全专项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专项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相应的排查整改报告汇报监管部门及省联社。
八、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机构内部经营绩效考核
本行根据内部考核机制开展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评工作,同时将消保内部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体系。《澄迈农商银行2022年度业务经营绩效考核办法》中明确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指标列入考核体系作为扣分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涉及投诉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评估考核结果、金融宣传教育等,考核分值限扣3分,2022年未存在被扣分情况。
九、做好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评价工作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本行高度重视消保考评工作,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自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行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展开自查考评。依据自评表的相关指标,认真收集整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资料,主要从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建设、机制与运行、操作与服务、教育与宣传、纠纷化解等方面对各相关部门、辖内营业网点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根据监管部门的评分标准,对每个评估项目逐条进行了评估和打分,并按时将考核评价材料提交至监管部门。2023年,加强总行、基层网点联动,协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积极开展消保审查工作,规范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定金融知识宣传规划,开展针对不同群体的公益性、常态化活动,持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培训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高业务服务能力,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七章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
一、综合服务机制
2021年末,我行进行了内部机构改革,将服务小微企业的部门由普惠金融部改革为乡村振兴部、消费金融部(小额信贷部)两个部门,内设人员根据业务情况进行增设。
二、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末,我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36.27亿元(按银监口径统计),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1.3%,余额较年初新增4.03亿元。2022年,我行共为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169笔,金额14.24亿元。建档小微企业户数为4063户,占当地小微企业户数15.31%,比年初增加2.05个百分点,完成小微企业建档评级覆盖面逐年上升的经营定位目标。
实现普惠型“两增两控”的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一是两增情况:我行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以下小微企业贷款1643户,余额9.33亿元,本年累计发放1000万以下小微企业贷款1119户,金额6.03亿元,余额增量1.33亿元,户数净增245户,增速为16.67%,高于一般贷款增速(增速:11.94%),完成户数比年初增加及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增速的指标;二是两控情况:我行新增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05%,低于去年同期加权平均利率6.56%,完成利率较年初下降的指标,不良率为4.91%,低于各项贷款不良率4.51%,完成不良率控制在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的指标。
三、资源配置
(一)外部资源配置
2022年我行为解决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海南建设自贸区(港)发展本土企业及招商引资带来更多的可能性,我行结合县域实际情况,适应利率市场改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金融助力稳企业促发展,做深做优小微和民营企业服务,制定了《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办法明确了普惠型小微企业抵质押贷款在原有贷款条件的基础上,可适当下调贷款利率不高于40个基点(即0.4%)执行。
(二)内部资源配置
1.2022年我行所下发的《澄迈农商银行2022年度业务经营绩效考核办法》文件中明确要求涉农小微贷款投放量为21亿元,且单列普惠小微企业单列“两增两控”目标,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客户经理考核工资与业务营销目标挂钩。
2.2022年我行所下发的《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人员考核工资方案(试行)》文件中,为小微业务从业人员和分支机构设立了专项激励工资及营销奖励,且明确当年新增未发放过的小微企业、农户、个体工商户,贷款发放后额外奖励100元。
第八章 年度重要事项
一、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截止2022年末,本行股东合计369名,总股本504,418,750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分为法人股和自然人股。股东必须符合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条件。
截止2022年末,本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持股金额 |
持股比例 |
1 |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25730.2896 |
51.0098% |
2 |
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5024.2245 |
9.9604% |
3 |
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3213.0366 |
6.3698% |
4 |
海南南亚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2522.0938 |
5.0000% |
5 |
海南大坤农业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1290.5474 |
2.5585% |
6 |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1146.5611 |
2.2730% |
7 |
海南金玉和投资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1140.6643 |
2.2613% |
8 |
林资民 |
自然人股东 |
1008.8375 |
2.0000% |
9 |
吴育驹 |
自然人股东 |
807.07 |
1.6000% |
10 |
王道松 |
自然人股东 |
766.7165 |
1.5200% |
报告期内股东变动情况:
序号 |
出售方 |
变动股数 (万股) |
受让方 |
工商登记时间 |
1 |
李燕妮 |
2.6662 |
蔡金梅 |
2022/2/21 |
2 |
李燕南 |
2.6663 |
朱燕 |
2022/2/21 |
3 |
林中校 |
31.9970 |
林蕃新 |
2022/2/21 |
4 |
曾维宇 |
2.6664 |
唐丽平 |
2022/2/21 |
5 |
李天君 |
5.3330 |
王纱文 |
2022/2/21 |
6 |
曾海珍 |
2.6664 |
曾敏 |
2022/2/21 |
7 |
唐维师 |
15.9984 |
唐望熙 |
2022/2/21 |
8 |
王瑞雄 |
2.6665 |
王兰芳 |
2022/2/21 |
9 |
王瑞雄 |
2.6665 |
王嘉 |
2022/2/21 |
10 |
洪艳 |
2.0177 |
秦万明 |
2022/4/06 |
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2022年,本行未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总股本为504,418,750元。股本结构为7家企业法人持股40067.4173万股,占总股本的79.43%,362名自然人持股10374.4577万股,占总股本的20.57%。
三、股权质押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行股东股权质押率为15.96%。本行8位主要股东中,其中3位股东股权未质押,3位股东股权质押率超过50%。为确保股东股权质押真实、合法、有效,严格控制股权质押风险,本行将不断加强股权管理工作。
四、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有8位主要股东,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如下:
(一)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1526位,主要包括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二)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4位,主要包括沈强、李辉等;
(三)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1235位,主要包括海南罗牛山实业有限公司、海口欧枫实业有限公司等;
(四)海南南亚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14位,主要包括海南南亚实业有限公司、王韦舜、王韦盛等;
(五)海南金玉和投资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4位,主要包括李华英、唐久岚等;
(六)郭玉堂,该股东关联方共计9位,主要包括海南衡商实业有限公司、海南惠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
(七)王道松,该股东关联方共计8位,主要包括海南知足常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堂奥秘境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
(八)符业江,该股东关联方共计10位,主要包括海南美丽山村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玖铃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玖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末,我行存量关联交易45笔,交易金额7391.4万元,余额6872.49万元。截止 2021年第四季度,本行对单一主体最高授信比例、对单一主体及其关联方最高授信比例,关联交易授信总比例分别为4.73% (监管要求不高于10%)、4.73%(监管要求不高于15%)、7.07%(监管要求不高于50%),均能满足监管文件要求。
(二)授信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末,我行存量关联交易45笔,交易金额7391.4万元,余额6872.49万元。其中,存量自然人关联交易43笔,余额942.49万元;存量法人关联交易2笔,余额5930万元,存量法人关联交易占授信关联交易余额的86.29%,法人存量授信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发放日期 |
到期日期 |
贷款金额(万元) |
贷款余额(万元) |
澄迈宝信实业有限公司 |
2021/3/15 |
2026/3/15 |
4900 |
4600 |
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2021/3/23 |
2024/3/23 |
1360 |
1330 |
合计 |
|
|
6260 |
5930 |
(三)同业业务关联交易
1.存放同业存款。2022年度我行发生了13笔存放同业款项业务,金额为102000万元。其中存放省联社5笔,金额50000万元;存放海口农商银行8笔,金额52000万元,均按照省联社发布系统内同业存款利率执行,无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定价。
2.票据转贴现。2022年度我行共发生了票据转贴现买入交易65笔,金额为27452.38万元,转贴现利率按照市场利率购入,无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定价。
3.收入及支出。2022年度我行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13笔,金额为153.84万元;代理债券投资手续费支出25笔,金额为277.29万元。
本行以合规发展为导向,专业、独立地运作,针对关联交易事项就“风险可控、交易公允、合法合规”三原则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关联交易事项能够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商业原则进行。
六、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截止2022年末,本行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本行职务 |
类别 |
提名股东 |
1 |
白海 |
男 |
董事 |
股权董事 |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罗明阳 |
男 |
董事 |
股权董事 |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
殷荣 |
男 |
董事 |
股权董事 |
海南南亚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4 |
张亚华 |
男 |
董事 |
股权董事 |
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5 |
符业江 |
男 |
监事 |
股权监事 |
符业江 |
附件: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审财务报表
https://www.hainanbank.com.cn/uploadfile/2023/0512/2023051211551465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