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的有关规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社”)对本社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1.关联方名称:保亭湛锋电器有限公司
2.关联方类型:保亭湛锋电器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我社理事。
3.关联关系说明:保亭湛锋电器有限公司股东为李化南(持股70%),李化南为我社理事,故其与本社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类型:该关联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2.交易情况:
保亭湛锋电器有限公司本社拟授信200万元,期限:3年,执行利率6%,用途:公司经营周转;担保情况:1.以李化南名下位于保亭县城区保兴东路北侧建筑面积188.78㎡的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评估价值339.8万元,抵押率58.86%。2.实际控制人李化南、配偶李亚飞、担保人李泽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联交易合并计算,该关联方授信余额合并计算后总计850万元,本社2022年9月末资本净额24267.68万元,合并计算后的授信余额占本社资本净额的3.50%,符合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
该笔贷款的各项贷款要素均不优于其它同类贷款。
(二)审议情况
该笔重大关联交易已由经内部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已由内部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并已提交至本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已于2022年12月17日获得理事会通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