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2022〕1号)相关规定,现将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于2019年12月14日批准对关联方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一笔社团贷款,参团金额1.44亿元,利率为6%,现综合考虑借款人融资能力以及在我行综合贡献度等因素,将该笔贷款利率调整至4.65%。贷款变更协议已于2022年12月12日签订。
二、交易对手情况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87年,2013年更名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海口市人民大道50号,法定代表人为徐自力,注册资本为115151.3578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是牲畜饲养;牲畜销售;畜禽收购;生物饲料研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服务;仓储服务;代收代缴水电费用(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持有本行股份10.00%,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款以及监管指导意见,将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该笔授信调整后的利率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该笔关联授信金额为1.44亿元,占我行上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2.07%。
五、关联交易审议审批情况
该笔关联交易已经过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要求,办理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客户,内部审查、审批及操作流程准确。
特此公告。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