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变更理事长的事项
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东方联社”)经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社员大会、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2年度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陈金林同志为东方联社理事长,本社于2022年4月18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关于陈金林任职资格的批复》(琼银保监复〔2022〕63号),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已核准通过陈金林同志为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的任职资格。
二、关于变更主任的事项
东方联社经2021年度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聘赵挺同志为东方联社主任,本社于2021年12月2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关于赵挺任职资格的批复》(琼银保监复〔2021〕193号),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已核准通过赵挺同志为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的任职资格。
现根据监管规定特向股东及社会各界作出信息披露及事项公告。
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