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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关于重大事项披露的规定,若银行保险机构当年董事会累计变更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应当披露相关信息:

    由于组织人事调整、独立董事更换、股东派出董事替换等原因,本行本年度董事会累计变更已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现按照监管要求,对本行董事会成员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何阁同志不再担任本行职工董事,刘楠同志担任本行职工董事;

    二、王丽娅同志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符蕾同志担任本行独立董事;

    三、郭玉堂同志不再担任本行股东董事,白海同志担任本行股东董事。

    特此公告。

 

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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