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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令 2014年第1号)要求,自2022年10月10日起,我社对《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服务收费价格表》个人短信提示服务费服务项目的优惠措施进行调整,现公示如下:

  对扣费日前季度日均存款余额低于300元,且最近一年内无代发交易记录的个人账户,收取短信服务费;其他优惠措施保持不变。

  本公示期限三个月,如有疑问,请拨打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6588,感谢您对我社的关注与支持!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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