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于2022年3月28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年度报告中“本公司”、“本行”、“三亚农商银行”、均指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以人民币列示。
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为未审计数据,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后将补充披露。
本公司党委书记武掌华(代履职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孙先娇(代履职行长)、副行长林光妹及财务负责人龚文,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