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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公司理事会、监事会及理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于2021年8月11日经我社理事会审议通过。
本年度报告中“本单位”、“本社”、“东方市农信社”、均指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以人民币列示。
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理事长卢秉英、监事长赵挺、财务负责人李玲玲,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
2021年8月11日
 
 
 
 
 
   2020年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及主要事项情况
   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东方农信社)一直以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广泛深入农村、贫困地区、居民区、商业街等公共场所开展金融服务,先后开展了征信宣传活动、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普及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反假币宣传等活动,为广大群众普及金融知识,大大提高了群众的金融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多措并举,助力脱贫攻坚。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东方农信社定点帮扶东河镇西方村,帮扶户数51户224人。并根据《关于开展抗疫情防返贫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琼农信办发﹝2020﹞16号),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计划分步骤的开展扶贫活动。一开展“春风大行动”活动。4月16日上午,东方市农信社以“志愿帮扶+消费扶贫”的模式,联合东方市城投公司到贫困户果园开展“我为自贸港作贡献”暨消费扶贫“春风大行动”主题党日活动。以“采摘+消费扶贫”的方式,干部职工帮助贫困户采摘芒果,并购买采摘芒果共计8300元。二是全员线上认购扶贫物资。东方农信社全体职工关注“海南爱心扶贫网”订阅号,动员全体职工通过“海南爱心扶贫网”购买农产品,建立消费扶贫台账。线下现场消费和线上海南爱心扶贫网相结合,着力激发干部职工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截止2020年12月末,东方农信社组织动员干部职工参与消费扶贫15次,消费金额70016元。三是采购定点帮扶村庄东河镇西方村扶贫物资近万元,为西方村学子助学捐款14000元,采购省联社扶贫定点村岭门村扶贫物资约30000元。
抗击疫情,服务实体经济。2020年度,东方农信社积极响应省联社党委及市政府防疫工作的要求,引导广大职工投身防疫抗疫、复工复产工作中,凝聚起共克时艰、共推发展的强大力量。严格执行网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为每一位客户测量体温,保证全员安全。同时,开展爱心行动,为受疫情影响的群众送去温暖。向残疾人基金会捐款11375元,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捐款33120元。
    投身三创,积极打造美丽新东方。根据东方市三创工作指挥部关于“三创”工作的部署,我社持续深入开展“三创”工作,组织员工定时前往卫生责任区开展卫生整治工作,为创造美丽东方贡献东方农信社力量。
第一章 业务发展和财务指标概要
2020年度,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一)存款稳中有进。截止2020年末,我社各项存款余额517268.27万元,同业占比27.17%,全市排名第一,近五年平均增速8%。
  (二)贷款增长稳健。截止2020年末,贷款余额365721.79万元,较年初增加30774.82万元,增幅9.19%,完成增量任务的102%。全年贷款累放160484万元,贷款回收129709万元。市场份额40%,保持全市同业第一。
  (三)主要监管指标良好。资本充足率为11.40%,同比增加0.52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达到监管指标要求(控制标准大于或等于10.5%)。流动性比例为45.13%,符合监管指标要求(控制标准大于或等于25%);拨备覆盖率为133.89%(监管标准:不低于130%),贷款拨备率为6.59%(监管标准:控制标准大于或等于2.5%)。
 2020年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总资产59.11亿元,总负债56.17亿元,所有者权益2.94亿元。
第二章 经营情况概要
2020年,东方农信在省联社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党建统揽业务发展,对标自贸港建设、优秀的金融机构、监管指标,优结构补短板,提质增效,夯实农信发展基础。
  (一)存贷款情况。存款余额517268.26万元,比年初下降20272.82万元。各项贷款余额365722万元,较年初增加30775万元,增幅9.19%。全年累放贷款160484万元,其中,发放涉农贷款93952万元、小微企业贷款39677万元。
   (二)支农支小完成目标。 涉农贷款余额18.7亿元,比年初增加0.8亿元,实现“持续增长”目标;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97亿元,增加1.58亿元,其中1000万元以下小微贷款4.66亿元,实现“两增两控”监管目标。房地产贷款余额4.64亿元,压降0.88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贷2.59亿元,压降0.84亿元,实现“两个压降”。
  (三)清收情况。截止12月末,累计清收不良贷款本金2263.27万元,利息450.22万元,本息合计2713.50万元,完成全年清收任务的137.88%。
  (四)电子银行情况积极抢占电子银行阵地,快速推进移动金融战略。截止12月末,社保卡累计发卡42.12万张,激活31.68万张;电子社保卡签发4.38万张;信用卡累计发卡1.37万张;手机银行开户累计12.13万个,手机银行动账率51.56%;电子替代率94.62%;二维码商户6778个。
   (五)党建工作情况。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将脱贫攻坚和统一战线工作以及乡村振兴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二是抓学习教育培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多形式开展党建专题培训,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收听收看扶贫专题节目。三是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活动;抓好基层党支部每月组织的“主题党日”活动。携手东方市城市建社投资有限开展“我为自贸港作贡献”暨消费扶贫“春风大行动”活动;抓实八所信用社党支部列为2020年示范点的基础工作,经省联社考核,我社3个示范点党支部均达标认证;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本年度共发展党员6名,预备党员转正5名;按照省联社党委2020年党建工作10件实事,制定方案,逐件进行分解,逐件已抓好落实;成立1个网点独立党支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了一批先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组织68名党员自愿捐款共计14600元,用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四是2019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顺利召开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具体工作方案,做到活动时间、地点、人员、议程和组织形式“五个明确”。经评议“优秀”27名,“合格”61名。五是抓好2019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六是认真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方式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
第三章 各类风险管理情况
  资本管理状况良好,各项主要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贷款拨备充足,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理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市联社设立资产保全部,各网点设置兼职稽核员,效果良好。  
第四章 公司治理
 (一)年度内召开社员(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社员(股东)大会召开会议2次,全体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0项。
 (二)理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东方联社事会成员共有5名,其中非执行理事4名,执行理事1名。报告期内,东方联社理事会召开会议4次,全年理事会共审议议案18项。
  (三)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东方联社监事会成员共有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股东监事1名,外部监事1名。报告期内,东方联社监事会召开会议 5次,共审议议案24项。
(四)2020年东方联社薪酬制度及董监高薪酬情况
   东方农信社按照省联社下发的薪酬考核方案,执行有关薪酬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同时结合本社实际情况, 制定了《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绩效考核方案》《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专职信贷员岗位考核办法(试行)》。以实行薪酬与业绩挂钩,以业务总量确定薪酬总额的考核制度,突出薪酬考核的激励性和导向性,遵循“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充分调动信贷人员营销贷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2020年职工理事、职工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按照省联社负责人年薪管理办法核定,本社外部理事、外部监事未领取报酬。
第五章 年度重要事项
(一)最大十名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截止2020年末,东方联社股东合计118名,总股11478.949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中青旅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昌江农发福利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刘敬居 自然人股东
赵  挺 自然人股东
陈武达 自然人股东
翁照明 自然人股东
唐长春 自然人股东
秦人昌 自然人股东
 (二)股权质押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东方联社股东股权质押率为4.39%,东方联社5名主要股东中,其中2位股东股权质押率位未超过50%,3位股东股权质押率位超过50%。
 (三)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
报告期内,东方联社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如下: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0位,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2位,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4位,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97位,秦人昌关联方7位。
  (四)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0年末,授信业务(贷款业务)关联交易中,自然人关联交易共计135笔,贷款余额合计7632.63万元;法人关联交易共计6笔,贷款余额合计16070.28万元。
2.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0年末,东方联社资本净额为46467.87万元,东方联社共与6位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宜。
第六章  社会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牵头,日常工作由消费者权益办公室(法律合规部)负责具体宣传活动的督导和协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相关部门配合。
  (二)完善相关制度
近年来,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建设,我社逐渐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我社制定了《东方市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估办法》、《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消费者异议和投诉管理办法》、《东方市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东方市农村信用社公众教育服务工作管理办法》、《东方市农村信用社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办法》、《东方市农村信用社金融消费纠纷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等办法,制度体积基本健全。
  (三)加强投诉管理
我社始终秉承“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严格遵守省联社有关规定,认真对待、严格处理客户的每一笔投诉,多渠道为消费者反馈提供保障,所有营业网点醒目地方均张贴投诉处理流程图、公示投诉电话,并配备客户意见簿,收集客户现场及电话投诉信息,限时对客户意见作出反馈。严格落实金融投诉系统处理与管理工作,持续完善优化客户投诉统计分析工作。配备1名联社投诉处理与管理专员, 1名投诉复核员, 20名网点投诉处理专员。对待客户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发生投诉事件及时登录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系统受理处理,实时更新信息,受理处理过程全程留痕;投诉信息可通过日期、姓名、电话等关键字等形式检索查询,可查看流程日志,月末生成投诉分析统计报表,进行专项分析。
截止2020年末,我社共受理投诉39笔,按受理途径分:39笔投诉均来自96588客户服务中心;按投诉业务类别分:贷款类7笔、人民币储蓄类4笔、人民币管理类2笔、银行卡类12笔;支付结算类2笔、其他类12笔;按投诉地区分:东方市乡镇7笔、东方市区32笔。投诉已办结39笔,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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