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社理事会、监事会及理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相关信息于经本社理事会议审议通过。
本年度报告中、“本社”、“昌江农信社”、均指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以人民币列示。
本社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社理事长郑伟、主任吴瑞、财务负责人宋玲,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1年8月24日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法定中文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昌江农信社)
法定英文名称:ChangJiang country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Union
二、法定代表人:郑伟
三、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70号
邮政编码:572700
联系电话:0898-26651532
传真:0898-26651717
互联网网址:www.hainanbank.com.cn
服务及投诉热线:96588
四、信息披露网站:
www.hainanbank.com.cn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社理事会办公室
五、注册登记情况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0年8月5日
注册登记机构:昌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31557390034Y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E028S246900001
聘请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六、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办理个人、对公存款业务;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银行借记卡业务;代理代收代付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概要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本集团 | 本银行 |
利润总额(税前利润) | 1131.62 | 1131.6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72.51 | 1072.51 |
营业利润 | 1100.96 | 1100.96 |
投资收益 | 3118.79 | 3118.79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30.65 | 30.65 |
营业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 | 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0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本集团 | 本银行 |
2020 | 2019 | 2018 | 2020 | 2019 | 2018 |
营业收入 | 17452.11 | 17923.42 | 17293.66 | 17452.11 | 17923.42 | 17293.66 |
总资产 | 446918.31 | 399703.29 | 376773.61 | 446918.31 | 399703.29 | 376773.61 |
股东权益 | 24015.64 | 6248.83 | 5480.61 | 24015.64 | 6248.83 | 5480.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 | 0 | 0 | 0 | 0 | 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2.29 | 1.97 | 2.91 | 2.29 | 1.97 | 2.91 |
三、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本集团 | 本银行 |
2020 | 2019 | 2018 | 2020 | 2019 | 2018 |
总负债 | 422902.67 | 393454.45 | 371292.922 | 422902.67 | 393454.45 | 371292.922 |
存款总额 | 395514.96 | 368771.51 | 332256.18 | 395514.96 | 368771.51 | 332256.18 |
同业拆入总额 | 0 | 0 | 0 | 0 | 0 | 0 |
贷款总额 | 211891.32 | 180567.16 | 180518.65 | 211891.32 | 180567.16 | 180518.65 |
四、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项目 | 监管标准值 | 2020 | 2019 | 2018 |
资本充足率 | ≥10.5% | 11.32% | 3.65% | 3.57% |
一级资本充足率 | ≥8.5% | 10.18% | 2.51% | 2.44%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7.5% | 10.18% | 2.51% | 2.44% |
流动性比例 | ≥25% | 52.47% | 28.65% | 40.95% |
存贷比 | ≤75% | 53.58% | 48.96% | 54.33% |
不良贷款比例 | ≤5% | 4.61% | 4.65% | 4.68% |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 ≤10% | 68.17% | 131.24% | 149.64% |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 ≤15% | 68.17% | 203.39% | 177.26% |
拨备覆盖率 | ≥150% | 151.61% | 182.90% | 153.9% |
资产利润率 | ≥0.6% | 0.25% | 0.49% | 0.58% |
资本利润率 | ≥11% | 7.09% | 31.97% | 42.27% |
第三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一)存款增势持续保持。截至12月末,我社各项存款余额395514.96万元,比年初增加26743.45万元,完成省联社下达确保任务26250万元的101.88%、完成省联社下达力争任务35000万元的76.41%;日均存款余额378735.25万元,比年初增加9963.74万元,完成省联社下达确保任务13125万元的75.91%、完成省联社下达力争17500万元的56.94%;存款市场份额31.78%,位居全县同业第一位,比年初下降2.5个百分点。全辖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增量168633万元,我社存款增量占全辖金额机构存款余额增量的15.86%。
(二)贷款增势总体平稳。截至12月末,我社各项贷款余额211891万元,较年初上升31324万元,完成省联社下达任务22000万元的142.38%。500万元(含)以下贷款余额90405万元,较年初增加19201万元,完成省联社下达任务10550万元182%。我社50万元(含)以下贷款余额59063万元,较年初增加18528万元,完成省联社下达任务7650万元242.2%。今年累放建档立卡扶贫贷款323户,完成全年任务97户的332.98%。
(三)监管指标均达到监管要求。截至12月末,我社核心一级资本净额24015.64万元,资本充足率为11.32%,比年初上升7.67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达到10.5%的监管要求。我社新增计提拨备1550万元,同比减少1650万元,减幅51.56%,贷款损失准备余额14806.75万元,贷款拨备率6.99%,比年初减少0.21%,拨备覆盖率151.61%,比年初下降2.29%。我社流动性资产116024.58万元,流动性负债221120.91万元,流动性比例52.47%,满足25%的监管要求。
(四)经营效益总体较差。截至12月末,我社各项收入17452.11万元,比同期减少471.31万元;我社各项业务支出16351.15万元,同比减少673.95万元;实现净利润1072.51万元,同比增加389.77万元;净考核利润218万元,完成省联社考核任务2300万元的9.48%;资产利润率0.05%,完成省联社下达资产利润率0.51%指标的9.80%;资本利润率1.33%,完成省联社下达资本利润率8.27%任务的16.08%;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0.88%,完成省联社下达计划指标9.99%的8.81%;到期贷款收回率为94.69%,完成省联社下达计划指标96%的98.64%;利息收回率84.79%,完成省联社下达计划指标96%的88.32%。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继续优化信贷结构,重点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县域重点项目实体。继续加大支农支小的战略定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落实好疫情期间相关部门信贷优惠政策,及其省联社乡村振兴战略十二条措施,加大涉农信贷的投放力度。今年累计发放涉农贷款3222户,金额38276.61万元。二是积极调整信贷业务转型,重点对县域生产企业、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信贷资金支持。今年累计发放个体户、小微企业贷款437户,金额49354.86万元。小微企业贷贷余额90970.06万元,较年初增加17897.5万元。三是大力支持金融精准扶贫,我社发放小额贷款5144笔,金额54039万元。投放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323笔,金额726万元。产业扶贫存量贷款3户,余额400万元。
(二)着力提升服务客户能力。一是上线信贷限时办结系统,建立信贷业务从受理到办结的全流程跟踪机制,落实信贷全流程限时办结要求。二是在人流较多的网点布放STM机,通过STM智能终端机分流柜面业务,解决网点排长队问题。三是建立了103个便民服务点,实现了全县72个行政村便民服务点全全覆盖,建立村级金融服务站29个,完成了18个贫困村金融服务站全覆盖,优化金融服务能力。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全员社保卡、电子银行、信用卡等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员工业务知识、营销意识和服务能力。
(三)持续提升风险管控水平。通过纠违规,强管理,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完善内控制度,强化风险管控能力。一是开展“上查下”专项排查工作。对全辖网点进行专项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序时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贷款风险排查、印章管理专项排查等专项排查,强化整改,消除风险隐患。三是通过稽核审计系统,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加强异常交易监测,限制可疑账户的非柜面交易。
(四)大力践行合规治行理念。一是在全社开展各种合规文化主题活动,围绕反洗钱、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相关主题活动宣传,促进合规理念的传导。二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增强我社员工的合规意识。三是持续推进员工业务操作培训,强化员工合规操作意识。四是持续推进整治市场乱象和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五)全面从严管党治行。一是加强支部建设,建立规范的支部党员活动室。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四是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五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及集体廉政谈话。六是开展分层级监督和分层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工作。
回顾过去的2020年,我们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展望到来的2021年,我社要在省联社的正确领导下,树立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按照省联社的要求部署,全面完成2021年各项任务目标,努力开创我社工作的新局面,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第四章 各类风险管理情况
一、风险管理架构
本社经营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日常制订的多项风险管理政策,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的要求,基本体现对侧重控制类型风险的监测与控制,并突出了本社自身经营的特点,是指导本社开展风险管理的纲领。
本社理事会负责审批决策全社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监督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根据自身现状和所处经营环境,本社确定了风险管理模式,逐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已建立了包含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理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及基本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报告等;设立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辖内的风险管理,汇集和报告风险状况,对其他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各部门、网点设置风险合规员,对本部门、网点的风险状况进行及时监督、防控及报告。
2020年本社稽核监察部切实履行全面审计工作职责,组织多次序时性检查、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涵盖存贷款、内控、安保、同业等,网点覆盖率达100%,下达多份事实确认书、整改意见书、管理建议书等,并对责任人实施经济处罚,及时分析问题、揭示风险、提出建议,取得良好效果。
二、风险管理分析
本社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化,按“转型提质”的经营目标,稳健推进各项工作,信贷投向优先支持市场前景良好、产业政策积极支持和抗周期风险能力较强的行业领域;强化集中度风险管理;持续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业务发展质量和规范管理化水平,进一步向现代化商业银行转型。
在宏观经济下行、强监管、企业
资金链风险暴露等多种因素影响下,2020年银行业不良贷款和不良率都出现了“双升”。受经济宏观大环境的影响,本社不良贷款也出现了“双升”。但整体资本管理状况良好,贷款拨备仍较充足,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基本可控,运行情况较好,风险基本在可控范围内。
(一)信用风险管理
一是对信贷风险采取动态管理,并建立信贷风险监测台账。日常通过以诉促收的工作方式,及时化解信用风险。二是建立信贷风险排查常态机制,规范信贷风险排查考核体系。如每年制定《贷款风险排查工作方案》,抽调各部门、网点业务骨干,组建风险排查小组,对存量贷款借款人、担保人及抵质押物等进行实地核实和风险排查,加强本社信用风险防范体系。三是设立前、中、后台岗位分离制度,严格执行“三查”制度,做到前、中、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四是建立对公贷款客户风险预警管理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核实、早处置的管理机制,严控潜在风险。五是对于资金业务,本社主要通过谨慎选择交易对手、集中交易及管理权限等方式,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
根据监管《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要求,实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截至12月末,我社各项贷款余额211891.32万元,比年初贷款余额180567.16万元上升31324.16万元,其中不良贷款余额9766.57万元,比年初不良贷款余额8393.41万元增加1373.16万元,不良率4.61%,不良率比年初4.65%下降0.04个百分点。清收主要通过诉讼,方式仍较单一。后期将加快推进不良贷款的化解力度,并持续通过资产重组、贷款转让等方式化解风险。
(二)市场风险管理
本社日常按监管要求规范金融市场业务的发展,严控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系统建设,使业务发展更加规范化、准确化,同时辅助决策层更科学,更准确地研判把控宏观变动趋势;完善业务流程管理机制,设立投前调查环节、投资操作环节、投后管理环节,做到前、中、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社对流动性的风险管理方式以定期指标监测为主,按月计算存贷款比例、流动性比例、超额备付率,按季计算流动性缺口率、核心负债依存度等监管指标。并根据监管的要求,在日常业务分析报告中对流动性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客观预测,并采取应对措施。2020年本社同业融入资金余额占负债总额的0%,较2018年年末上升0个百分点,尚未符合监管中"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负债总额三分之一"的规定。
(四)操作风险管理
本社从构建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着手,从人员、流程、系统和外部因素四个维度开展操作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推进制度梳理与流程优化,全面防范各种因素引发的操作风险。一是加强员工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有效防范案件。二是通过建立培训、教育机制,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全年采取动态的培训模式,加强各项业务的规范操作。三是通过内控管理制度的监督及相关规定,定期排查员工行为动态,掌握员工思想行为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四是严格执行并落实《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案件处置和问责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加大案件查处问责力度。五是严控操作风险隐患,柜员、会计主管及网点领导班子全部完成轮岗,同时出台了员工日常违规积分系统管理,并纳入个人绩效考评。
(五)声誉风险管理
为确保管理到位,本社声誉风险明确了理事长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实施,各部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网络搜索,个别谈话,集体讨论,与媒体、法院取得联系,调阅录像等方式,围绕银行案件和违规问题、服务问题、银行业务发展问题、银行信贷政策及风险防范问题等重点的声誉风险管理。本社由办公室落实专人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并加强声誉风险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一旦发现负面舆情,能及时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积极进行多方面、多渠道处理,确保第一时间化解声誉风险。同时加强与当地公检法机关、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争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和理解。
第五章 公司治理
一、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社社员大会召开会议3次,全年社员大会审议提案23项。
二、理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社理事会成员共有5名。报告期内,本社理事会召开会议4次。全年理事会共审议提案58项。
三、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社监事会成员共有3名。报告期内,本社监事会召开会议1次。
四、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社高级管理层共有人员3名。
五、本社职能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社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架构。截止2020年末,设有职能部门14个,设有信用社(分社)16家。
六、2020年度本社薪酬制度及董监高薪酬情况
本社将薪酬政策与公司治理要求、经营发展战略、市场定位和人才竞争策略相适应;根据“人岗匹配、以岗定薪、薪随岗变”的指导思想建立薪酬管理组织架构。
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和年终绩效工资构成。联社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考核。昌江联社在编员工(含派遣员工),按照《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员工业绩挂钩薪酬办法(试行)》文件执行考核。
本社员工薪酬延期支付情况如下:
(一)部门经理、信用社主任年终绩效的薪酬超过部分发放60%,剩余40%延期支付。
(二)延期支付期限。部门经理、信用社主任延期支付期限为三年。
2020年度理事领取报酬的有郑伟,年报酬共63.28万;2020年度监事领取的年报酬共计47.46万元;2020年度高管领取的总报酬共计105.96万元,理监高延期支付金额共计56.17万元。
第六章 社会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0年,我社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营造消费者保护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现将我社2020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执行制度,助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2020年,我社持续执行《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昌农信发〔2018〕135号)文件,逐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金融服务,为广大群众创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以有效落实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部规章和监管要求。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消费者技能,履行社会责任
我社积极配合并参加当地人行发起的宣传活动,例如,我社2020年3月15日期间在昌江县汽车站广场参与昌江县人民银行主办的“3.15金融消费者权日”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户外宣传活动;2020年9月11日我社在昌江县恒基广场参与县人行主办的“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宣传活动。进行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活动,帮助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责任意识。
三、公开诚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我社在营业网点公示了金融服务收费,不存在交叉销售、搭售、违反公平交易原则销售金融产品,没有收到客户有关此类销售问题的投诉。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我社不收集与业务无关的客户信息。我社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列明员工保密条款,同时对征信系统、客户管理系统、网银系统等采取了设置访问权限,确保对客户的个人稳私和消费信息进行充分保密。
四、加强投诉管理,避免二次投诉
一是我社始终本着认真贯彻“投诉即是资源”的理念,认真对待、处理客户的每一笔投诉,在各营业网点醒目地方张贴投诉处理流程图,公示投诉电话、配备客户意见簿,收集客户现场及电话投诉信息,并对客户意见及时作出反馈;三是我社不断完善、优化客户投诉统计分析工作。我社已于2018年全面启用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系统,按照投诉业务渠道、类别、原因三大维度进行分类,包含30个大类、100个子类,更加清晰地反映出客户问题的归属。该投诉管理系统覆盖范围包含现场投诉、96588电话银行投诉、消保办接到监管转办的投诉和客户电话投诉;投诉受理与处理信息实时更新;投诉受理和投诉处理过程的全程留痕;投诉信息可通过日期、姓名、电话等关键字检索查询。投诉分类标准较原标准更全面、更准确、更客观。
五、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助推脱贫致富
作为当地金融扶贫主力军,我社依托辖区产业发展特色,探索“银行+龙头企业+贫困户”的扶贫新模式,通过贷款利率优惠引导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劳动密集型企业参与扶贫,通过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截止2020年末,我社今年累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323笔,金额726万元,完成昌江县建档立卡扶贫小额投放贷款任务358.89%;产业扶贫存量贷款13户,余额8966万元,重点支持了王下黎祖山鸡合作社、叉河乐中农业生态有限公司、香润养殖专业合作社等,间接带动49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
六、做好2020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评价工作
随着监管部门日益严格,我社领导高度重视消保考评工作,设立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对我社2020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展开自查考评,规定时间内将考核评价材料提交至监管部门。
2020年,我社将持续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升全体员工的维权意识,引导客户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以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第七章 年度重要事项
一、最大十名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截止2020年末,我社股东合计104名,总股本3166.5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6元,分为自然人股和法人股,股东必须符合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条件。
截止2020年末,我社前十大法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持股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7901.9200 | 75.4967% |
2 | 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788.9200 | 7.5375% |
3 | 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315.8100 | 3.0173% |
4 | 广西南宁大坤矿业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315.8100 | 3.0173% |
5 |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290.4000 | 2.7745% |
6 | 中青旅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60.5000 | 0.5202% |
7 | 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54.4500 | 0.4509% |
8 | 韩涛 | 自然人股 | 150.0000 | 1.4331% |
9 | 符英花 | 自然人股东 | 60.5000 | 0.5780% |
10 | 冯平 | 自然人股东 | 36.3000 | 0.3468% |
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2020年,本社未有通过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未有分立合并事项。
三、股权质押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社股东股权质押率为12.16%。我社共有6名主要股东,其中股权质押率超过50%的股东有3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西南宁大坤矿业有限公司,该股东持有我社股权金额为315.81万元,质押股权金额为287.1万元,质押率为90.91%;
(二)中青旅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股东持有我社股权金额为54.45万元,质押股权金额为45万元,质押率为82.64%。
(三)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该股东持有我社股权金额为47.19万元,质押股权金额为42.9万元,质押率为90.91%。
为确保股东股权质押真实、合法、有效,严格控制股权质押风险,我社将不断加强股权管理工作。
四、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
报告期内,我社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如下:
(一)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27位,主要包括海南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澄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
(二)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108位,主要包括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罗牛山置业有限公司、三亚罗牛山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实惠人实业有限公司等。
五、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0年末,我社存量关联交易(仅有贷款授信关联交易)32笔,余额614.83万元,其中自然人关联交易32笔,余额614.83万元,法人关联交易0笔,金余额0万元,占年末资本净额26691.66万元的2.3%。符合监管要求。
今年新增自然人一般关联交易授信业务4笔,金额合计110万元(经理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关联授信审批)。
(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0年末,我社无存量重大关联交易、无新增重大关联交易业务。2020年存在我社3位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贷款授信)事宜: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余额956.55万元、海南屯昌鸿启水泥有限公司贷款余额800万元、海南昌江鸿启实业有限公司贷款余额1278.49万元已全部结清。
六、股东提名理事、监事情况
截止2020年末,本社股东提名理事、监事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本社职务 | 类别 | 提名股东 |
1 | 王咸仁 | 男 | 理事 | 外部理事 | 吴勤智等5名股东 |
2 | 吴瑞 | 男 | 理事 | 职工理事 | 吴勤智等5名股东 |
3 | 李玉玺 | 男 | 监事 | 外部监事 | 吕克云等5名股东 |
4 | 方慧枝 | 女 | 监事 | 外部监事 | 吕克云等5名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