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2020年度社会责任及消费者权益
保护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末,全年受理投诉15件,办结14件,尚未办结1件;开展系列金融知识宣传和金融教活动64次,向公众共发放宣传折页及材料6917份,受众6917人;开展服务礼仪检查4次,通报自查结果4次,处罚438人次,罚款金额60200元,奖励服务之星18人次,其他网点人员196人次,奖励金额72400元,进一步提升我社服务水平。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安排
逐步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对2020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做了全面梳理,明确我社2020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目标和责任,为持续做好全年消保工作明确方向。
督促和指导各网点不定期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利用网点LED显示屏、布放宣传折页、网点电视等不定期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二)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工作情况
1.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系列金融知识宣传和金融教活动64次,向公众共发放宣传折页及材料约6917份,受众6917人。
2.全面提升我社金融服务质量。2020年5月底,全辖网点以高分通过两项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国家标准化认证的审查和复查,实现全辖网点完成两项银行营业网点国家标准化建设。另外,省联社开展市县文明礼仪优质服务交叉检查1期;我社开展全辖网点文明礼仪优质服务季度自查活动4期并进行奖罚,从金融服务环境、人员意识、人员服务等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
(三)投诉处理情况
1.投诉总体情况。2020年度,我社共受理投诉15件,所有投诉事件均及时妥善处理,其中办结14件且诉求人已撤诉,1件因涉诉尚未办结,该投诉属于贷款管理引起的投诉,因该笔贷款已逾期,为保护我社合法权益,我社已依法向定安县人民法院起诉该诉求人(即借款人),经定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支持诉讼请求。我社已根据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向定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投诉渠道公示情况。我社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投诉电话和投诉流程等,并建立了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帐,对于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接到投诉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
3.投诉处理机制响应情况。一是迅速处理投诉事件,完善投诉管理机制。二是做好客户投诉的安抚、处理、后期跟踪、信息反馈等工作,迅速解决客户投诉事件,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三是做好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系统和人行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统计监测分析系统的登记、处理工作,做到及时、准确、真实的录入。
4.加强消费者投诉管理,建立消费者投诉分析通报整改机制。
(四)培训工作情况
2020年度,一是积极组织员工参加省联社举办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培训班,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教育培训,举办培训班共2期,参训196人次。
第二章 业务发展和经营概要
2020年末资产总额756012.18万元,负债总额727083.49万元,所有者权益28928.69万元,全年总收入24199.85万元,全年总支出21591.62万元,利润总额2608.23万元。
一、存款。我社各项存款余额61.01亿元,比年初增长8.93亿元、增幅17.15%,完成省联社力争余额任务5亿元的178.58%。
二、贷款。我社各项贷款余额37.98亿元,比年初增加4.27亿元,增幅12.6%,贷款总量占全县贷款总量的59.72%,贷款总量、涉农贷款总量继续位居全县同业第一。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2.40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8.99%。
三、不良清收。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社不良贷款余额12067.04万元。全年清收处置不良贷款8159.64万元,其中清收不良贷款本息合计3334.52万元,核销贷款4825.12万元。
四、电子银行业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社新增社保卡42321张,累计发卡343819张;社保卡新增激活65911张,累计激活社保卡283729张。电子社保卡累计签发36306张。
手机银行年动账率56.79%;新增商户671户;新增商户二维码交易800729笔;柜面存折业务分流量提升31%;新增“手机号码支付”4159户;云闪付绑卡8955张,新增小微商户516户,POS月活跃商户数38.11户,移动月活跃商户78.33户;信用卡新增发卡2559张,信用卡新增用信2315.51万元。
五、监管指标。1.资本充足率11.06%,已达到监管要求;2.贷款不良率3.18%%;3.拨备覆盖率217.81%;4.流动性比例55.81%。
第三章 公司治理
一、年度内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情况
2020年度召开社员代表大会1次,共审议议案10项。
二、理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社理事会成员共有5名,其中职工理事1名,法人理事2名,非职工理事2名。报告期内,2020年度召开理事会6次,共审议议案58项。
三、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社监事会成员共有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社员监事1名,外部监事1名。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会议6次,审议议案59项。
四、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社高级管理层共有人员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五、职能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社按照《公司法》、《联社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截止2020年末,设有职能部门17个和5个二级部门,共有17家营业网点。
第四章 定安薪酬制度及董监高薪酬情况
本社将薪酬政策与公司治理要求、经营发展战略、市场定位和人才竞争策略相适应;根据“人岗匹配、以岗定薪、薪随岗变”的指导思想,建立薪酬管理组织架构并向理事会报告。
公司薪酬由基本薪酬、考核薪酬和其他薪酬构成,薪酬水平与风险成本调整后的经营业绩和市场水平相适应。同时,公司的薪酬整体水平对外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对内体现岗位价值和内部公平性,为公司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提供晋升通道。
县联社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考核。定安联社在编员工(含派遣员工),按照《定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试行)》文件执行考核。
本社员工薪酬延期支付情况为:部门、网点负责人年终绩效薪酬超过部分发放60%,剩余40%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为三年。
2020年度高管领取的年薪合计309.81万元,其中延期支付金额共计93.5万元。
第五章 年度重要事项
一、最大十名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截至2020年末,本社股东合计180名,总股本12799.4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截至2020年末,本社前十大社员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持股数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9697.0561 | 75.76% |
2 | 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578.9181 | 4.52% |
3 |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512.2890 | 4.00% |
4 | 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342.0197 | 2.67% |
5 | 定安盛远实业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200.0000 | 1.56% |
6 | 海南农橡贸易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128.0000 | 1.00% |
7 | 中青旅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66.6272 | 0.52% |
8 | 陈孝存 | 自然人股东 | 64.0000 | 0.50% |
9 | 符兰花 | 自然人股东 | 64.0000 | 0.50% |
10 | 李庆能 | 自然人股东 | 64.0000 | 0.50% |
报告期内共发生2笔股权转让,转让总股数8.88万股。
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2020年,本社注册资本(127994887元)不变。股本结构为:7家企业法人持股11524.9101万股,占总股本的90.042%;173名自然人持股1274.5786万股,占总股本的9.958%。
三、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社股东股权质押率为7.35%,较上一年上升0.44个百分点,本社股权质押率未超过20%。
四、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
报告期内,定安联社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如下:徐清汪及其关联方为陈鸿,蒙美冠及其关联方陈海荣、李才花、蒙绪昊,郑家雄及其关联方程兰荣、郑渊文、定安泽远实业有限公司,王恩良及其关联方陈秋英、王光亚、王光洲,莫云峰及其关联方王莉、莫正忠、王春珍、莫海仕。
截至2020年末,本社授信业务(贷款业务)关联交易中,自然人关联交易共计28笔,余额合计827.2645万元,法人关联交易共计1笔,余额为440万元,关联交易余额共计1267.2645万元,其中1笔关联交易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系纳入关联方名录之前已发生交易,贷款金额480万元,贷款余额40万(该笔贷款已于2021年01月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