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于2020年4月29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年度报告中“本公司”、“本行”、“澄迈农商银行”、均指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以人民币列示。
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董事长李通、行长何阁、财务负责人李小波,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法定中文名称: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澄迈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Hainan Chengmai Rura1 Commercial Bank Co.,Ltd. (缩写:CRCB)
二、法定代表人:李通
三、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62号
邮政编码:571900
联系电话:0898-67623937
传真:0898-67620101
互联网网址:www.hainanbank.com.cn
服务及投诉热线:96588
四、信息披露网站:www.hainanbank.com.cn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注册登记情况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5年12月31日
注册登记机构: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RCBGY6J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854H246900001
聘请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六、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概要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本银行
利润总额(税前利润)4171.57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4.36
营业利润4159.66
营业外收支净额11.90
营业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310.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295.97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35316.3 | 33141.18 | 35972.52 |
总资产 | 1170906.06 | 1114187.33 | 1012634.53 |
股东权益 | 86604.47 | 82410.11 | 74035.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310.70 | 177167.02 | (100806.50)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1.72元 | 2.37元 | 2.34元 |
三、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总负债 | 1084301.58 | 1031777.23 | 938598.79 |
存款总额 | 1026523.34 | 987534.15 | 894155.72 |
同业存放总额 | 214.82 | 478.58 | 240.14 |
贷款总额 | 550808.25 | 476341.11 | 421642.06 |
四、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监管标准值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10.5% | 12.20% | 12.32% | 14% |
≥8.5% | 11.07% | 11.20% | 12.87% |
≥7.5% | 11.07% | 11.20% | 12.87% |
≥25% | 38.04 % | 34.85% | 36.47% |
≤75% | 53.66% | 49.97% | 48.53% |
≤5% | 4.75% | 4.78% | 3.07% |
≤10% | 7.80% | 7.57% | 7.27% |
≤15% | 13.86% | 10.63% | 13.03% |
≥150% | 164.61% | 177.92% | 233.75% |
≥0.6% | 0.37% | 0.57% | 0.84% |
≥11% | 4.96% | 7.53% | 12.34% |
五、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一般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期初数 | 34787.5 | 15929.36 | 0 | 3406.81 | 13419.17 | 14867.27 | 82410.11 |
本期增加 | 15654.38 | | | 419.44 | | 4194.36 | 20268.18 |
本期减少 | | 5218.13 | | | | 10855.69 | 16073.82 |
期末数 | 50441.88 | 10711.23 | 0 | 3826.25 | 13419.17 | 8205.94 | 86604.47 |
第三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本行存款、贷款、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全面完成省联社任务,存贷款及利润总量、增量连年位居全县商业性银行第一,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呈现以下特点:
1.各项存款稳健发展;
2.涉农贷款比重提高;
3.内控管理不断加强;
4.利润效益持续稳定;
5.监管指标持续达标;
6.合规经营逐步加强;
7.基层党建得到健全;
8.社会形象显著提高。
二、经营运行情况
(一)存款规模稳步增长,市场份额持续稳定
2020年末,各项存款余额102.65亿元,比年初增加3.9亿元,增幅3.95%;日均增量4.05亿元,完成任务的113.2%。存款市场份额37.94%,比年初上升1.41个百分点,保持全县同业第一位。
(二)贷款结构不断优化,支农支小普惠面持续扩大
2020年末,各项贷款余额55.08亿元,比年初增加7.45亿元,增幅15.64%,存贷比51.69%,占市场份额27.01%,比年初上升2.21个百分点,排名居全县第二位,完成省联社下达任务的144.83%(含还原核销贷款0.95亿元)。全年累计投放各项贷款11320笔,金额合计28.9亿元,累计收回各类贷款21.45亿元。涉农贷款余额24.53亿元,比年初增加1.74亿元。
(三)利润效益持续稳定,经营管理能力日益提高
2020年末,营业收入3.53亿元,营业支出3.12亿元,帐面净利润0.42亿元,为夯实基础,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我行2020年计提了1.41亿元的贷款拨备。资产总额117.09亿元,比年初增加5.67亿元,增幅5.09%;负债总额108.43亿元,比年初增加5.25亿元,增幅5.09%;所有者权益总额8.66亿元,比年初增加0.42亿元,增幅5.10%
(四)监管指标持续达标,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2020年末,资本充足率12.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07%,分别高于监管要求1.7及3.57个百分点;贷款拨备覆盖率164.61%,高于监管要求(130%)34.61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7.82%,高于监管要求(2%)5.82个百分点。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好资金组织,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及时组织各网点按照《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基层网点服务管理综合考评指引(试行)》进行对照考核,充分调动各支行存款营销工作积极性;二是抓好代理业务,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及职业年金征缴、发放工作;三是注重多元化营销,改变以往过于依赖财政性存款的理念,大力营销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存款;四是注重时间节点,早安排早部署并做好“两卡”服务工作,吸收固定群体存款,增强客户粘性;五是制定《澄迈农商银行对公存款账户和代发业务营销实施方案》,提高我行员工营销存款积极性。
(二)坚守市场定位,服务地方发展
一是对信贷资产结构进行精准调整与优化。截至2020年末,我行500万以下贷款余额17.72亿元,全年累放11170笔,累放金额13.03亿元,比年初增量2.52亿元,完成目标2.17亿元的115.81%;二是加大对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截至2020年末,向11家省市重点企业发放贷款9.52亿元,贷款余额3.64亿元。同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文化娱乐业、住宿餐饮业、制造业、农业生产等行业,做到积极营销贷款、不盲目抽贷断贷。期间我行共向上述行业发放贷款5733笔,金额11.27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1.24亿元、批发零售业2.88亿元、文化娱乐业0.5亿元、住宿餐饮业0.98亿元、制造业1.27亿元、农业生产4.4亿元;三是持续提升服务民营小微企业能力。2020年我行为解决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海南建设自贸区(港)发展本土企业及招商引资带来更多的可能性,我行当年共向民营及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7.54亿元;四是加大对涉农支农信贷投放力度。2020年我行为响应国家政策,主动扛起金融支持复工复产、脱贫攻坚工作的大旗,在符合我行贷款管理规定及国家政策的情况下,我行致力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助企业渡难关的金融服务理念,如向暂受疫情影响但行业发展较好的企业及个人发放贷款、降低已发放贷款或新增贷款的一线疫情企业及工作人员贷款利率、为受疫情影响的客户延长还款计划、大力发放支农再贷款等。期间我行为2名客户在原贷款合同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0%,共为两名客户减免贷款利息14万元;为5位客户提供无还本续贷1亿元;为151位客户,延期还本4.52亿元,涉及贷款余额38.92亿元(以延期还本时整笔贷款余额计算);为3位客户办理延期归还贷款利息617.47万元,涉及贷款余额7883.5万元(以延期还本时整笔贷款余额计算);发放897笔支农再贷款,贷款金额1.95亿元;五是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绿色信贷发展。2020年我行把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绿色信贷发展工作提升到与可持续发展同等重要的层面,确立以“实施绿色信贷推进调节信贷结构、以实施绿色信贷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绿色信贷思路,通过不断调整,我行绿色信贷贷款余额1.58亿元。
(三)坚持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精准投放贷款,通过真金白银支持促发展、助脱贫。1.我行当年共发放扶贫小额信贷户数488户,完成省联社下达156户的290.38%,金额1104.53万元。支持产业扶贫贷款13户共计3175万元,累计发放22户,累放金额1.79亿元,带动贫困户630人就业;2.2020年我行与澄迈县人民政府共同开展澄迈县支农贷款金融试点工作,当年共向3位借款人发放1035万元,带动503户贫困户;二是扶贫先扶志与智,为金融扶贫有序开展夯基础、增动力。1.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总行党委专门部署对贫困户贷款进行电话回访,信贷员通过微信、打电话,必要时上门实地走访贫困户,了解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对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2.我行积极开展“以购代捐”消费扶贫主题活动,发动员工在海南爱心扶贫网进行线上或线下消费扶贫。截至2020年末,我行通过集体和个人共累计消费167636.2元,2020年共消费84931.5元;三是做好定点帮扶,用真情真意的付出解民忧、惠民生。我行领导班子、机关干部及支行行长负责40户结对帮扶户扶贫工作,每周到贫困户家中进行走访帮扶,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和民政救助政策,切实解决贫困户出行、吃饭、穿衣、住房、子女上学、就医等“两不愁三保障”方面问题,帮助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存条件。有意愿的推荐到附近工厂工作或者入股合作社分红,助其早日走出困境,确保“真扶贫”。2018、2019年连续两年荣获“澄迈县脱贫攻坚先进企业”荣誉称号,2020年已通过初评。
(四)全力依法清收,着力控新降旧
一是依法清收与责任清收相结合,加大不良清收力度。对省联社成立前的不良贷款,重点针对5万元以上的大额不良贷款,逐笔进行分析,依法清收与责任清收相结合;对省联社成立后发放形成不良的贷款,按清单进行逐笔排查,并对不良成因进行分析,督促和指导网点采取诉讼手段进行依法清收。根据清收进度,及时跟进,对已判决或已调解但未完全收回的贷款,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我行依法起诉案件47宗,涉及金额10879.32万元;申请执行案件40宗,执行收回债权案件26宗,执行收回现金1720.55万元;二是及时预警,做好不良贷款诉讼时效保全工作。2020年,通过及时预警,将上门催收与登报公开催收相结合,信贷资产风险得到进一步释缓;三是应核尽核,做好贷款核销工作,加快不良贷款处置。2020年,我行共核销5笔不良贷款,核销金额合计9558.72万元。
(五)促进移动金融扩展,全力践行普惠金融
一是加大手机银行、移动支付扫码渠道业务营销力度。发动全行员工积极营销,抓考核激发全员动能,通过开展手机银行动账有礼活动,提高手机银行动帐率和移动支付扫码交易量。二是深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全覆盖。大力推行网点服务镇镇通、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电子银行户户通建设。我行已在152个行政村累计布设185便民服务点,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且有52个便民服务点已升级成金融服务站。广大农民足不出村就可以办理各项金融服务,切实打通普惠农村金融“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深入推进金融惠及民生全覆盖。截至2020年末,累计向人社厅信息中心提交信息采集表57万张,发放社保卡52.47万张,完成人社厅、省联社下达2020年末累计发卡51.10万张目标任务的102.7%;完成省人社厅和省联社下达社保卡整体激活任务的101.1%;电子社保卡累计签发7.3万张,完成省联社下达电子社保卡签发任务的139.3%。居民健康卡累计发卡42.3万张。针对社保卡、健康卡等客户群体,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免费提供社保卡、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农村低保、农业补贴、贷款贴息等财政、社保业务代理以及政府惠民资金代理收缴和发放服务。截至2020年末,我县使用蓝点结算的10家医院实现社保卡就医服务应用全覆盖。
(六)优化服务方式,满足多元需求
一是加大文明礼仪服务整改及网点标准化建设力度,提高文明礼仪服务水平。2020年已通过标准化认证并获证营业网点8个,20个网点已通过再次认证,完成辖内营业网点的100 %。对28家网点进行文明优质服务检查3次,配合省联社全省交叉检查1次,处罚558人,罚款共计7.41万元;二是全力做好社保卡、健康卡服务工作,确保“两卡”服务零投诉;三是开展一系列宣教活动。先后开展金融知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等宣传活动,2020年我行制作了宣传长图、美篇、抖音等多样金融知识宣传作品,累计发放宣传折页约5.3万份,受众人数约5万人。2020年我行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1件,解决31件,投诉解决率100%。2020年荣获“全国市场质量信用A等用户满意企业”、“海南省市场质量信用A等用户满意企业”等荣誉称号。四是我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情系公益事业,发展不忘反哺社会。2016年至今在抗疫赈灾、捐资助学、精准扶贫等活动中共捐助善款75万元。其中,向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捐款16万元,2019年荣获澄迈县“重教助学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向澄迈县红十字会捐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专项资金10万元。
(七)提高合规意识,强化审慎经营理念
一是严格执行岗位轮换制度,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全年共提拔9人,其中部门经理2人,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1人,部门副经理3人,支行副行长1人,支行行长助理1人,总经理助理1人,对重要岗位人员共计轮岗167人次,其中支行副职以上21人次,会计6人次,柜员140人次;2020年我行新增员工40名,其中外部招聘36名,系统内调动4名,为我行的发展注入了新生力量;二是组织多种形式的案件防控培训,举办了关于党务、信贷、财务、法规等培训共85期,培训课时358.5时,参加人次为3713人,提高了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及业务操作水平;三是持续加强对“九种人”和员工8小时外的覆盖排查,强化案件风险防控;四是根据监管要求,开展“反洗钱工作自评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评估”、“公司治理自评估”、“案防工作自我评估”、“关联交易情况的自查评估”、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等专项自查工作,狠抓监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实行责任清单制,取得良好成效,共问责人员107人次,其中,通报批评7人次,经济处罚82人次,处罚金额合计42680元,约谈18人次;五是加大稽核审计力度。2020年,共检查192行次,出具事实确认书82份,出具报告32份,处罚决定书13份,处罚1222人次,通报批评9份,经济处罚金额25.25万元。
(八)加强职能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为了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做到依法合规经营,全年共计开展专项检查21次,深入查找了各支行各项业务存在的问题;二是全辖28个网点及公司银行一、二部均发放贷款,继续将5万以下信用保证担保贷款、30万元(含)以下的工资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及100万元(含)以下内部存单质押贷款审批权限下放至各支行,缩短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各支行的投放效率;三是制定存款、贷款、清收、电子银行等考核方案及财务、信贷等管理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钱、靠制度管事的良好机制,激励员工多劳多得,分配机制不断优化,薪酬体系进一步完善。
(九)突出“五个抓手”,夯实党建基础
一是抓组织,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1.按照8个方面规范化建设要求,指导督促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2020年我行新创建1个规范化党支部示范点,2018年以来创建的2个规范化党支部示范点也已通过省联社达标考核;2.根据省联社“支部建在网点工程”的要求,通过发展新党员、轮岗交流等形式,2020年新增一个独立网点党支部,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网点业务发展;二是抓管理,为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的基础环境。1.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020年发展党员7名,完成省联社下达的党员发展任务;2.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务公开等制度。按照《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加强对党支部指导,确保“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17个党支部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3.持续开展继续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确定一个整顿提升对象,通过建立台账,进行自查自改,我行本年度软弱涣散党组织已整改完成;三是抓学习,促干部队伍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1.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重点政策测试等;2.组织党员集中收看《追寻 新时代党员大会》第三季电视党课等节目;3.组织党支部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优秀案例评比、“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等活动,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其中,我行的《学习自贸港知识,我与农商行共成长》主题党日案例在农信系统“主题党日”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荣获二等奖;四是抓载体,为党建工作打造有效的承载平台。1.以活动为载体,落实省国资委党支部书记轮训和配合建立“红色+”教育素材库、组织17个党支部开展红色教育资源摸底调查等工作,同时结合“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体验活动;2.组织开展省联社和我行“三优一先”评选及省国资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3.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为组织建设提供坚固的群众基础。组织青年员工参加十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暨海南省青年服务技能竞赛,荣获澄迈赛区初赛外语场景秀项目“三等奖”;组织青年员工参加2020年海南省质量管理工具应用大赛,老城支行班组及营业部班组荣获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典型经验三等成果;我行团总支荣获2019年度“海南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荣誉称号;五是抓廉政,为廉洁自律提供可靠的纪律保障。9月30日,集中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过节纪律教育,对坚决防止节日病、确保清廉过节提出具体要求,共140余人参加会议;11月16日,召开信贷纪律教育暨集体廉政谈话会,共120余人参加会议,信贷条线全体人员轮流表态发言,表示严格遵守信贷领域廉洁纪律,恪守“六条严禁”;2020年,共计进行11期,576人次的“知敬畏守底线”案件警示教育暨案防与合规培训,并组织员工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
第四章 各类风险管理情况
一、风险管理架构
本行经营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日常制订的多项风险管理政策,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的要求,基本体现对侧重控制类型风险的监测与控制,并突出了本行自身经营的特点,是指导本行开展风险管理的纲领。
本行董事会负责审批决策全行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监督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根据自身现状和所处经营环境,本行确定了风险管理模式,逐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已建立了包含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及基本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报告等。
2020年本行稽核部切实履行全面审计工作职责,根据总行稽核工作计划,除开展其他阶段性工作外,结合我辖实际情况,先后对辖内28家营业网点进行1次序时稽核、21次专项稽核,共22次以上的稽核检查,多次的全面序时检查和全方位的时时跟踪检查,稽核面达100%。在进行序时检查的同时,根据总行要求及业务发展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了柜面操作、“九种人、八小时外行为”排查、离任(职)经济审计等21项专项稽核。内容涵盖存款、贷款、内控、安保等,网点覆盖率达100%。
二、风险管理分析
2020年,本行各项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继续快速、协调发展,不良贷款率4.75%,控制在5%的监管范围以内,贷款拨备充足,操作风险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确保在对外支付、对内清算的前提下,实现全行资金的平稳运行,确保市场风险在总行控制范围内,各项监管指标均保持在监管要求的范围内。
(一)信用风险管理
2020年末,本行表内外信用风险资产合计107.32亿元,增幅7.89%。表内信用风险资产107.16亿元,其中信贷资产55.08亿元、占比51.40%,应收款项及投资类资产18.26亿元,占比17.01%,存放同业资产26.07亿元,占比24.29%等。表外信用风险资产0.16亿元,占比0.14%。
本行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控制:一是对信贷风险采取动态管理,并建立信贷风险监测台账,按月对不良贷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日常通过以诉促收的工作方式,及时化解信用风险。二是建立信贷风险排查常态机制,规范信贷风险排查体系,加强本行信用风险防范体系。三是强化授信风险审查手段,本行通过多维度方式进行业务审查,如运用外部多项查询手段,有效识别高风险客户,防止多头授信、过度授信等情况。四是严格执行“三查”制度,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
此外,本行根据监管部门《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和省联社《海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实施细则》(琼农信联〔2008〕36号)要求,严格执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2020年末本行表内不良贷款余额合计26157.8万元,不良率4.75%,较年初下降0.03个百分点,其中参团其他行(社)发放形成不良的社团贷款余额17343.9万元占不良贷款余额66.3%;本行自主发放形成的不良8813.9万元占不良贷款余额33.7%。不良压力较大。2020年本行以现金清收收回不良贷款本息6813.55万元,完成省联社下达全年清收任务4953万元的137.6%。本行不良贷款化解方式主要以现金清收、诉讼清收、核销为主,今后将探索新的不良贷款化解方式:资产重组、委托代理、贷款转让等加快推进不良贷款的化解力度。
(二)市场风险管理
本行由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市场风险治理结构,和包括业务条线、风险管理、财务会计等部门的前、中、后台管理架构,履行市场风险管理职能;明确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经营部门及相关人员的权限,禁止超越授权从事业务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持续完善交易对手、同业机构的风险暴露和授信额度管控。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行对流动性的风险管理方式以定期的指标监测为主,按月计算存贷款比例、流动性比例、超额备付率、计算流动性缺口率、核心负债依存度等监管指标。并根据监管的要求,在日常业务分析报告中对流动性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客观预测,并采取应对措施。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从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角度识别和计量。
由于本行主要依据海南省联社资金与自营资金的集中经营和头寸安排,并基于可用资金头寸制定并执行债券投资、存放同业等资金交易业务。本行按各项存款的2%向海南省农村信用社缴存清算保证金,按各项存款的6%向央行缴存一般法定准备金和按各项存款的2%向央行缴存超额备付金。本行将超额备付率等管理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实现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执行、监测、报告和奖惩问责制度。同时,本行每日对投资风险进行识别、对资金头寸进行监控和分析,并对超限交易及时报告分管行领导。
(四)操作风险管理
2016年以来,本行从构建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着手,从人员、流程、系统和外部因素四个维度开展操作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推进制度梳理与流程优化,全面防范各种因素引发的操作风险。一是加强员工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有效防范案件。二是通过建立培训、教育机制,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全年采取动态的培训模式,加强各项业务的规范操作。三是通过内控管理制度的监督及相关规定,定期排查员工行为动态,掌握员工思想行为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四是严格执行并落实《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案件处置和问责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加大案件查处问责力度。五是严控操作风险隐患,柜员、会计主管及支行领导班子全部完成轮岗。
2020年本行积极推进制度梳理与流程优化,加强员工管理与案件防控工作,全面防范各种因素引发的操作风险。
1.加强人力资源管理,防范人员问题引发操作风险。
本行加强对重要工作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岗位轮岗的紧急通知》的制度要求,本年度应轮岗柜员累计41人,已轮岗140人,轮岗率341%,应轮岗会计主管累计6人,已轮岗6人,轮岗率100%,应轮岗支行领导班子5人,全部完成轮岗。2020年,本行举办各类业务培训85期,内容涉及电子银行、电脑科技、信贷、安保、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项业务,参训人员基本做到全行覆盖。对员工日常违规情况通过系统进行考核,纳入个人绩效考评,不断强化全行合规文化建设。
2.落实案件防控要求,防范内外部欺诈。本行按季度组织召开案件防控分析会,对各条线案件风险隐患进行摸底分析,对支行案防工作提出规范要求。
(五)声誉风险管理
为确保声誉风险管理到位,本行明确了董事长主抓,分管副行长具体抓,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网络搜索,个别谈话,集体讨论,与法院联动等方式,建立声誉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围绕银行案件和违规问题、服务问题、银行业务发展问题、银行信贷政策及风险防范问题等重点进行风险管理,确保发生负面舆情能多方面、多渠道处理,从而化解声誉风险。
本行安排专人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并加强声誉风险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一旦发现负面舆情,能及时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积极进行多方面、多渠道处理,确保第一时间化解声誉风险。同时加强与当地公检法机关、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争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和理解。所有客户投诉,经过充分的沟通都得到了客户的理解,并全部撤诉,未发生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声誉风险事件。
第五章 公司治理
一、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大会召开会议2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全年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4项。
二、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董事会成员共有7名,其中独立董事1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议事会议8次,全年董事会研究审议,并酝酿通过的事项共51项,听取的报告共40个。其中审议公司战略决策及发展布局类议案6项,审议公司财务审计类议案4项,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案防合规类议案10项,审议公司基本制度修订类议案11项,审议关联交易、股权管理等议案8项、审议其他类议案12项。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履行了如下职责:一是强化战略引领,推进各项工作扎实落地。2020年,董事会认真研判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紧紧围绕我行发展战略,每季度详细听取落实情况专项汇报,确保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将战略执行到实处。二是提升科学决策,确保公司治理规范高效。 2020年,公司董事会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建设,勤勉履责,进一步提升重大事项决策能力与监督落实能力,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效能不断优化。三是强化过程监督管控,风险防控体系日趋完善。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不确定因素增多的复杂环境下,经济运行压力上升,潜在风险源日益增多。公司董事会及时引导管理层加强对新业务、新形势下的风险识别、风险提示、风险反馈、风险跟踪、风险排查等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内控监管体系。
三、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监事会成员共有4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股东监事3名。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召开会议15次,审议75个议案,听取7个报告。
四、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层共有人员5名。其中行长1名,副行长2名,行长助理1名,法律合规部经理1名。
五、本行职能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架构。截止2020年末,设有职能部门26个,设有28家营业网点。
六、2020年度本行薪酬制度及董监高薪酬情况
本行将薪酬政策与公司治理要求、经营发展战略、市场定位和人才竞争策略相适应;根据“人岗匹配、以岗定薪、薪随岗变”的指导思想建立薪酬管理组织架构并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薪酬由固定薪酬(即基本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性收入构成。薪酬水平与风险成本调整后的经营业绩和市场水平相适应。同时,公司的薪酬整体水平对外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对内体现岗位价值和公平性,为公司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提供晋升通道。
本行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市县行社负责人年薪管理办法》执行年薪制考核。其他员工按照《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挂钩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市县联社业绩挂钩薪酬发放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本行员工薪酬延期支付情况如下:
(一)对风险有重要影响的部门负责人,即:我行自行聘任的行长助理、计划财务部、法律合规、稽核部、信贷管理部、资产风险管理部、公司银行一部、二部部门负责人,支行行长及以上岗位空缺时明确主持相应工作的人员,月考核工资和年终绩效薪酬的60%当前兑付,剩余40%延期3年支付。
(二)除以上人员外的其他部门负责人全年税前应发薪酬不超过25万元的,可全额发放,超过25万元的,超过部分的60%当期兑付,40%延期3年支付。年终绩效50%当年兑付,50%延期3年支付。
(三)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绩效年薪50%当年兑付,剩余50%延期5年支付;监事长、纪委书记绩效年薪50%当年兑付,剩余50%延期3年支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60%当年兑付,剩余40%延期3年支付。
2020年度董事领取税后报酬共64.21万;2020年度监事领取的总报酬共计42.29万元;2020年度高管领取的总报酬共计112.15万元;本行延期支付薪酬金额共计77.36万元。
第六章 社会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0年,本行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营造消费者保护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现将本行2020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制度,助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本行董事会及高管层定期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效履职,2020年4月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认真研究并通过了关于制定2020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的议案,听取了《澄迈农商银行2019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计报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0年7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下半年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方案》,本行依据该方案引导各营业网点主动、规范、持续、系统地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本行高级管理层根据消保工作要求统筹制定了《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澄农商发〔2020〕179号)、《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澄农商发〔2020〕220号)、《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消费纠纷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澄农商发〔2020〕221号)等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制度。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消费者技能,履行社会责任
1.教育宣传工作总体安排。本行在2020年初已制定《关于制定2020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其中包括了本年度教育宣传计划,计划2020年全年开展至少4次宣传活动,以及2020年7月本行制定了《澄迈农商银行2020年下半年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方案》(澄农商发〔2020〕100号),并按计划积极落实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对全年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总结,并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按时报送教育宣传报告及报表等材料。
2.开展常态化消费者教育工作。本行辖属的各营业网点均已设立公众教育区,在公众教育区摆放各类金融知识宣传折页和报纸,以便消费者阅读;同时本行主动在营业大厅公告栏张贴风险提示,以及通过营业大厅的液晶电视循环播放防范非法集资视频,积极对消费者开展以案说险、风险提示。
3.开展集中教育宣传活动。2020年本行根据宣传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方案,结合自身情况,开展了多项主题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参与监管部门组织发起的“315宣传周”、“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金融知识进万家”以及“2020年存款保险”等宣传活动并及时报送美篇和报告;二是自行开展金融知识普及与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本行自2020年7月至12月,设立每月15日为“农信金融知识普及日”,当天各网点在营业大厅内利用一小时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三是本行在2020年12月4日走进澄迈县城东小学,以公开课的形式为该校五年级的50名学生开启了一堂以“探索货币的奥秘”为主题的金融知识课。2020年本行制作了宣传长图、美篇、抖音等多样金融知识宣传作品,累计发放宣传折页约30000份,受众人数约34000人。
三、公开诚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本行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相关办法、监管规定和省联社制定《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琼农信发〔2018〕38号),在各营业网点公示了金融服务收费,不断完善业务流程、加强前台工作人员培训等措施,保证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前,事先告知收费与否及各个服务环节的计费标准(包括减免优惠政策)和收费金额,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四、加强消费者投诉统计分析
本行已建立《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澄农商发〔2020〕220号),其中明确了投诉登记要求、处理流程、统计分析、档案管理、信息披露等要求;以及制定了《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消费纠纷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澄农商发〔2020〕221号),其中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群体性投诉及负面舆情,相关流程清晰,应对措施有效。本行在2020年未收到监管部门转办的投诉,通过省联社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系统处理的投诉31件,均在15日内办结,投诉15日办结率为100%,与2019年投诉量相比,投诉增长率为14.81%。按业务办理渠道分类,营业现场24件,自助机具5件,电话渠道1件,中、后台业务渠道1件;按投诉业务类别分类,受理支付结算类2件、人民币储蓄类4件、银行卡类13件、贷款类1件、人民币管理类3件,其他类8件;按金融消费者投诉原因分类,2020年本行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因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类投诉23件;因金融机构服务设施、设备、业务系统引起的投诉6件;因金融机构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引起的投诉1件;因自主选择权引起的投诉1件。 涉及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类投诉占比最大,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
五、加强服务延伸,提供消费者满意度
本行不断改进服务措施,严格执行《关于做好特殊客户人性化服务的通知》(琼农信办字〔2013〕151号)文件要求,做好特殊客户人性化服务工作,2020年,本行提供上门服务百余次,服务数百人,为行动不便客户群体服务提供社保卡上门激活等多项金融服务。同时,本行各营业网点多次组织人员下乡进村为人民群众提供银行卡激活、业务咨询等服务,将温暖的金融服务送到人民群众家中。
六、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助推脱贫致富
一是本行向48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1104.53万元,支持产业扶贫贷款22户共计1.79亿元,带动630户贫困户就业;二是积极开展"以购代捐"消费扶贫主题活动,发动员工在海南爱心扶贫网进行线上或线下消费扶贫;三是本行于2020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分别对划片包干乡镇桥头镇、仁兴镇、加乐镇、中兴镇集中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培训。参加总人数约416人,培训对象为各镇分管扶贫工作领导、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或村委会书记、帮扶责任人、贫困户(包括已贷款贫困户)、边缘户等。通过此次培训,让参训人员对政府以及金融机构出台的扶贫小额贷款政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明确了各自岗位的职责,从贫困户贷款申请,贷款调查、审批、发放,回收困难的贷款的展期、续贷,逾期贷款的清收、起诉、代偿赔付等流程做了详细的规定。
七、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
2020年本行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办公室关于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琼银保监办发〔2020〕71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联社的部署,积极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严格对照通报中涉及银行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的问题,结合自身情况先后开展了关于个人信息保护、违规涉企收费、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相应的排查报告汇报监管部门及省联社。
八、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机构内部经营绩效考核
本行在2020年初根据内部考核机制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评工作,并根据内部考核结果提出有效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有序推进整改。同时本行已将消保内部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体系,根据《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务经营绩效考核办法》(澄农商发〔2020〕95号),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合规经营类中占比18%,在社会责任类中占比4%。
九、做好2020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评价工作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本行领导高度重视消保考评工作,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行2020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展开自查考评,重点针对金融机构行为规范、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投诉处理、配合监管、贯彻落实消保规章等方面对辖内各部门、营业网点2020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价,认真收集整理了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资料,根据监管部门的评分标准,对每个评估项目逐条进行了评估和打分,并按时将考核评价材料提交至监管部门。2021年,本行将继续按照监管部门和省联社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建立从总行、基层网点、普通员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及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开展消保审查工作,规范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定金融知识宣传规划,开展针对不同群体的公益性、常态化活动,不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培训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高业务服务能力,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七章 年度重要事项
一、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截止2020年末,本行股东合计197名,总股本504,418,750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分为法人股和自然人股。股东必须符合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条件。
截止2020年末,本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持股金额 (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25730.2896 | 51.0098% |
2 | 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5024.2245 | 9.9604% |
3 | 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3213.0366 | 6.3698% |
4 | 海南南亚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2522.0938 | 5.0000% |
5 | 广西南宁大坤矿业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1290.5474 | 2.5585% |
6 |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1146.5611 | 2.2730% |
7 | 海南金玉和投资有限公司 | 法人股东 | 1140.6643 | 2.2613% |
8 | 林资民 | 自然人股东 | 1008.8375 | 2.0000% |
9 | 吴育驹 | 自然人股东 | 807.07 | 1.6000% |
10 | 郭玉堂 | 自然人股东 | 776.8049 | 1.5400% |
报告期内股东变动情况:
序号 | 出售方 | 变动股数 (万股) | 受让方 | 工商登记时间 |
1 | 朱燕 | 3.4788 | 李圣美 | 2020/8/10 |
2 | 朱燕 | 3.4788 | 王晓云 | 2020/8/10 |
3 | 黄华珍 | 2.8 | 王铭红 | 2020/8/10 |
4 | 黄华珍 | 2.7168 | 王文恩 | 2020/8/10 |
5 | 王腾 | 1.8388 | 王宏策 | 2020/8/10 |
6 | 吴小芸 | 1.8389 | 徐旭 | 2020/8/10 |
7 | 符传增 | 1.8388 | 符明 | 2020/8/10 |
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2020年,本行通过利润转增股本,总股本升至504,418,750元。股本结构为8家企业法人持股40254.0665万股,占总股本的79.80%,189名自然人持股10187.8085万股,占总股本的20.20%。
三、股权质押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行股东股权质押率为15.57%。本行10位主要股东中,其中3位股东股权未质押,5位股东股权质押率超过50%。为确保股东股权质押真实、合法、有效,严格控制股权质押风险,本行将不断加强股权管理工作。
四、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有10位主要股东,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如下:
(一)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39位,主要包括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
(二)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7位,主要包括沈强、张亚华等;
(三)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26位,主要包括海南罗牛山实业有限公司、海口欧枫实业有限公司等;
(四)海南南亚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18位,主要包括王汉昌、王韦舜、澄迈宝信实业有限公司等;
(五)海南金玉和投资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4位,主要包括李华英、郭玉堂、王道松等;
(六)郭玉堂,该股东关联方共计7位,主要包括李华英、王道松、海南金玉和投资有限公司等;
(七)王道松,该股东关联方共计8位,主要包括李华英、郭玉堂、海南金玉和投资有限公司等;
(八)林资民,该股东关联方共计5位,主要包括海南康美食品有限公司、海口港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九)谭家安,该股东关联方共计8位,主要包括海南侯臣咖啡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王春琼等。
(十)曾令深,该股东关联方共计5位,主要包括海南祥发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祥瑞羽绒开发有限公司等。
五、信贷业务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截止 2020年末,本行关联交易存量笔数共有107笔,余额14731.84万元,全部为贷款业务。截止 2020年第四季度,本行对单一主体最高授信比例、对单一主体及其关联方最高授信比例,关联交易授信总比例分别为4.74% (监管要求不高于10%)、4.74%(监管要求不高于15%)、17.16%(监管要求不高于50%),均能满足监管文件要求。
(二)授信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截止2020年末,本行存量关联交易107笔,贷款金额21702.4万元,14731.84万元。其中存量自然人关联交易 101笔,余额2281.13万元,本行存量法人关联交易6笔,余额12450.71万元,存量法人关联交易占授信关联交易总金额的84.52%,存量贷款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贷款金额(万元) | 贷款余额(万元) |
澄迈宝信实业有限公司 | 6000 | 2970 |
海口港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700 | 2300 |
海南侯臣咖啡产业有限公司 | 3900 | 2130.71 |
海南侯臣咖啡产业有限公司 | 2000 | 1940 |
海南康美食品有限公司 | 2300 | 1750 |
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600 | 1360 |
合计 | 18500 | 12450.71 |
本行以合规发展为导向,专业、独立地运作,针对关联交易事项就“风险可控、交易公允、合法合规”三原则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关联交易事项能够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商业原则进行。
六、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截止2020年末,本行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本行职务 | 类别 | 提名股东 |
1 | 龙武 | 男 | 董事 | 股权董事 |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王韦舜 | 男 | 董事 | 股权董事 | 海南南亚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3 | 郭玉堂 | 男 | 董事 | 股权董事 | 海南金玉和投资有限公司 |
4 | 张亚华 | 男 | 董事 | 股权董事 | 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5 | 林资民 | 男 | 监事 | 股权监事 | 林资民 |
6 | 谭家安 | 男 | 监事 | 股权监事 | 谭家安 |
7 | 曾令深 | 男 | 监事 | 股权监事 | 曾令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