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万泉信用卡持卡人:
根据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业务规划调整,将对万泉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规则(详见附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告知如下:
一、调整积分有效期
将信用卡积分有效期由原来“永久有效”调整为“5年”。2021年6月1日前消费产生的信用卡积分永久有效,积分保留于主卡名下直至销户。2021年6月1日起消费产生的积分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积分自动清零。
二、新增不计积分收单机构类别
通过以下19家收单机构进行的消费交易将不计算积分,包括801(上海卡友)、822(拉卡拉支付)、823(上海汇付)、826(深圳银盛)、829(联动优势)、831(上海华势)、833(北京海科融通)、834(现代金融)、836(北京随行付)、843(上海点佰趣)、847(深圳中付)、848(重庆钱宝)、849(广东嘉联支付)、850(上海德颐)、857(国通星驿)、864(北京和融通)、887(瑞银信)、890(深圳市乐刷)、900(畅捷通)。
三、新增不计积分MCC商户
新增45个线下POS商户交易不计算积分,详见附件。
四、调整第三方网上支付积分限额
将同一账户每月的网上交易累计积分值上限由“2000分”调整至“5000分”。
五、调整生日及节假日双倍积分规则
原有的生日当周和节假日期间线下POS交易双倍积分礼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中秋节)调整为线上交易双倍积分,线下POS交易调整为单倍积分。
六、增加双倍积分卡种
尊享白金卡、尊贵钻石卡、人才分期卡产品的第三方线上交易渠道可累计双倍积分,将同一账户每月的网上交易累计积分值上限由“2000分”调整至“10000分”。
以上规则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现有持卡人如因对本次调整内容有异议而决定不再继续使用万泉信用卡的,可向本行提出申请,本行将按规定为其办理手续,若在2021年6月1日之前未提出销户申请的,视为同意本次调整。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本行各营业网点或登录官方网站查询(www.hainanbank.com.cn),也可致电24小时客服热线96588。
特此公告。
附件:海口农商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规则
(2021年4月修订版)
https://www.hainanbank.com.cn/uploadfile/2021/0414/20210414034417456.doc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