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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中“本行”、“屯昌农商银行”、均指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以人民币列示。
  本社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由海南中政财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国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长徐清汪、行长陈金林、财务负责人刘敏丽,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年度殊荣
序号 荣誉名称
1 2018年海南省国资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2 2018年度海南农信系统十佳农信社
3 海南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4 全县文明单位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法定中文名称: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屯昌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Hainan Tunch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二、法定代表人:徐清汪
  三、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供销东路2号
  邮政编码:571699
  联系电话:0898-67836128
  传 真:0898-67836128
  互联网网址:www.hainanbank.com.cn
  服务及投诉热线:96588
  四、信息披露网站:www.hainanbank.com.cn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办公室
  五、注册登记情况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8年8月17日
  注册登记机构: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5T9E0G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1771H246900001
  六、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概要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行
利润总额(税前利润) 1293.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3.05
营业利润 1302.17
投资收益 248.50
营业外收支净额 -8.19
营业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91.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761.30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行
2018 2017 2016
营业收入 20756.64 16720.18 14389.09
总资产 412899.66 357031.80 293607.67
股东权益 22841.92 11109.58 7371.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91.74 37760.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98 1.63 1.08
  三、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行
2018 2017 2016
总负债 390057.74 345922.22 286236.40
存款总额 352611.94 276953.65 245795.65
同业拆入总额 0 0 0
贷款总额 230039.16 185262.84 164896.19
  四、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项目 监管标准值 2018 2017 2016
资本充足率 ≥10.5% 11.02 6.61 5.19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9.9 5.48 4.07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9.9 5.48 4.07
流动性比例 ≥25% 50.56 52.32 47.33
存贷比 ≤75% 65.24 66.89 67.09
不良贷款比例 ≤5% 3.71 2.51 1.26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10% 9.69 22.37 83.04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15% 11.54 18.38 69.59
拨备覆盖率 ≥150% 150.2 191.99 372.84
资产利润率 ≥0.6% 0.23 0.89 0.67
资本利润率 ≥11% 5.2 31.5 28.3
  五、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股本
期初数 6796.79
本期增加 4753.21
本期减少  
期末数 11550
  第三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运行情况
  (一)存款。截止2018年末,我行各项存款余额352612万元,比年初增加75658万元,完成省联社下达2018年余额增量任务60000万元的126.1%;市场占有率37.3%,比年初增加5.8个百分点,市场占比位居全县金融机构第一。
  (二)贷款。截止2018年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23亿元,其中:5000万元(含)以下贷款余额增量4.48亿元;10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量2.57亿元;500万元(含)以下贷款余额增量5.33亿元;50万元(含)以下贷款余额增量1.41亿元;精准产业扶贫贷款余额增量-341万元;发放扶贫小额贷款96户,金额276.8万元。
  (三)不良清收。截止2018年末,我行不良贷款余额8542.62万元,比年初增加3892.81万元,不良贷款率3.71%,比年初增加1.2个百分点。2018年累计清收不良贷款本息2719.69万元。
  (四)电子银行。截止2018年末,2018年我行个人手机银行累计开户8345户;个人手机动账率30.22%;柜面电子替代率83.17%;特惠商户交易量13586笔;完成社保卡新增发卡任务50285张的109.07%;社保卡激活率72.43%;健康卡激活率66%;信用卡核卡1868张。
  (五)损益情况。截止2018年末,我行2018年实现各项收入20757.19万元,其中贷款实收利息收入15881.23万元,同比增长2834.76万元;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4229.15万元,同比增长1228.02万元。2018年各项支出19463.22万元,其中利息支出5470.55万元、业务及管理费7533.35万元、提取拨备6100万元,利润总额为1293.97万元,计提所得税410.92万元,实现账面净利润883.05万元。
  (六)成功改制农商行。2018年8月10日,我行改制农商行获得中国银监会海南监管局开业批复,并于9月10日正式开业,注册资本11550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早谋划,早行动,实现存款稳步增长
  1.领导重视、措施有力。2018年1月8日,县联社(屯昌农商行)及时召开了全县农村信用社2018年存款“开门红”动员工作会议,并印发《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8年存贷款、不良贷款清收“开门红”工作实施方案》,把存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信用社、分社,做到了早策划、早部署,早出击。
  2.制订方案,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各网点根据县总行分配的任务指标,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部署,认真抓好组织资金活动的开局工作,将存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加大考核力度,促使网点及所有员工都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组织存款工作中去。
  3.突出重点,积极主动营销。一是各网点都成立存款营销攻关小组,组织营销能力突出的业务骨干,通过金融产品和存款礼品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存款营销工作。二是积极上门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我县征地赔偿款存入我行。布置安排有征地款的网点做好辖内村委会、村民小组的开户工作,安排员工深入农户,上门做好农户土地赔偿款的存款工作。三是各网点负责人深入市场实地调查,认真分析竞争环境和营销对策,营销攻关争取各企事业单位的代收、代发工资等业务,既增加存款又可以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4.以贷引存,提高资金归行率。各网点做好以贷引存的工作,组织员工分片包干,走千家串万户,对街道、集市的商店门面进行遂一走访,充分利用潜在贷户这一优质资源,吸收低成本存款。对于公司类客户,要尽量争取其上下游客户到我行开户。
  (二)加大贷款营销力度,优化信贷资产质量
  2018年我行累放各项贷款168374.1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下贷款1736笔,共36666.06万元;50-500万元贷款429笔,共107668.04万元;500万元以上贷款24笔,共24040万元。2018年累计收回贷款123597.79万元。主要工作措施:
  1.制定信贷营销方案,分解细化信贷投放任务。为了调动信贷人员营销贷款的主动性、积极性,更好体现营销贷款多劳多得的原则,制订《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8年度贷款营销考核方案》,将贷款投放任务分解到各基层网点,对完成贷款投放任务的网点给予奖励,未完成投放任务的网点给予处罚,确保完成省联社下达的各项贷款任务。
  2.立足县域,辐射全岛。由于屯昌县域客户量受限,贷款营销必须走出去,在全岛内积极拓展新客户。通过分析,小微企业贷款市场前景很大,于是我行组织信贷人员对有资金需求意向的企业进行上门调查、走访,对自有资金实力雄厚、资产负债率低,项目前景好,又符合抵押担保贷款程序的企业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同时给他们一些可行性的建议,推荐符合客户融资需求的贷款产品。同时,加强维护存量优质客户,时刻关注我行存量客户经营和资金周转情况,提前做好续贷准备工作,例如,屯昌县域内槟榔加工产业集中每年的8月至12月,贷款融资需求在1.5亿元左右,于是我行每年6月起组织各支行负责人、信贷员走访辖内的槟榔加工企业和槟榔加工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槟榔加工企业和槟榔加工户再次在我行贷款。
  3.扎实普惠金融“555”工程。继续做好贷款结构调整,重点对我行权限内贷款额度营销发放,不断优化我行贷款结构。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对我行基础性储蓄存款有较大贡献的涉农领域贷款营销工作,积极发放500万元以下贷款,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的覆盖面和农户贷款的普惠率。
  (三)大力清收不良贷款
  2018年我行从上到下采取多种措施清收不良贷款,收回不良贷款本息2719.69万元,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自加压力定目标,落实责任抓清收。年初按我行不良贷款总额的分布实际,确定了全年清收计划为700万元,并及时与各网点落实了清收目标任务,各网点实行了网点主任负总责,清收人员各负其责的清收责任制,做到计划到网点、任务到人,同时制定了不良贷款清收奖罚办法,严格实行考核奖罚,激发了清收人员的信心和决心,形成大力清收不良贷款的氛围。2.主攻钉子户,细致耐心做工作。我行对所有贷款按金额大小、清收难易、时间长短等进行分类筛选,在清收上主攻大户、重点对欠息大户、钉子户,一户一笔抓落实,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 电子银行业务分析
  我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营销电子银行业务:
  1.开展专项营销活动。在省联社的指导下开展2018年“百万红包、荐者有份”手机银行红包营销活动,提高手机银行开通量和动账率、微信银行的关注和绑定量,从而扩大影响,提升形象,增强客户粘性,提高客户忠诚度。
  2.借助本地重大活动开展宣传。“2018年海南(屯昌)农村博览会”期间,我行设立展台,宣传社保卡、健康卡等业务,进一步拓展新客户,激活老客户,特别是抢占社保卡、健康卡和校园卡等优质客户。
  3.制定电子银行营销奖励办法。按时兑现电子银行业务营销奖励,提高各个岗位员工的营销积极性。全面推进电子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联社下达的2018年度电子银行业务营销任务。
  (五)加强内控管理,确保实现安全年。
  今年以来,我行认真按照银监和省联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双线”风险防控责任制,以开展案件风险排查,以合规经营和规范操作为载体,以稽核监督检查为保障,以各类风险隐患整治为重点,从严惩处理违规行为,促进农商行稳健发展。
  1.加强对基层网点的管理,建立机关与基层联系点“联责、联绩”工作责任制度,总行领导主抓全面,分管领导包片及职能部门包点的基层联系点“联责、联绩”工作责任制度。
  2.案防责任。按制定案件防控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层层、人人签订案件(事故)防控暨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确保了案防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落实。
  3.教育引导。采取以会代训和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开展员工岗位规范和业务流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总行不定期召开案防分析会议,对全辖支行案件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行认真分析,落实案件防控及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4.监督检查。由各支行、业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分类开展自查和督查。总行事后监督中心每月对辖内网点进行综合业务事后监督情况的进行通报。总行成立远程监控中心,届时能实时对各支行、自助设备运行有限监督与管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督促其限期整改,对责任人差错情况进行经济处罚179人次、处罚金额4.61万元。
  5.扎实开展“九种人”、员工“八小时”外行为排查工作。年初总行组织相关部门对在编员工逐一进行严密细致的排查,建立健全重点人员个人档案,并由各部、支行负责人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监督和帮教,促其转化。
  6.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元旦、春节、五一期间组织人员进行安全保卫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经济处罚。还组织开展多样的案防教育培训,使员工熟知各项内控和案防制度。
  7.落实监管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我行落实2018年监管会谈纪要27个问题、毛超峰常务副省长批示件、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我行存在15个问题,目前整改完成13问题,追责10人次,处罚金额0.94万元。
  第四章 风险防控措施
  一、建全风险管理体系
  我行努力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我社可以做到及时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和控制或予以释放。
  二、完善风险管治结构
  我行全面风险管理治理结构基本完善,组织架构也基本健全,我行按照银监局相关要求和规章,制定《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按照章程设立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审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运行顺畅。
  三、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我行制定清晰的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如资产种类分散、地区分散、客户分散等风险分散策略,采取担保、保险、转让等风险转移策略,采取诚信保证金等风险补偿策略,另外还采取风险规避等策略定期进行评估调整,同时设定风险限额并监控限额情况。
  四、风险管理覆盖面全
  我行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完善,覆盖面完整,根据风险偏好和风险状况及时评估资本和流动性的充足情况。
  五、建立内部考核机制
  我行对各类风险建立明确的内部评价考核机制,将各分支机构或主要业务条线形成的风险与其收益挂钩。如各年度的业务经营目标及考核办法。
  六、拟定风险检查方案
  我行每年开展四次常规季度检查及各项业务专项检查等,将各类风险点纳入检查范围,定期审查和评价风险管理体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 公司治理
  一、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大会召开会议2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全年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0项。
  二、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董事会成员共有5名。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召开会议2次。全年董事会共审议议案8项。
  三、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监事会成员共有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股东监事2名。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召开会议1次,审议5项。
  四、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层共有人员2名。其中行长1名,副行长1名。
  五、本行职能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截止2018年末,设有职能部门11个,设有网点15家。
  第六章 社会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18年,本行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营造消费者保护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现将本行2018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制度,助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2018年,本行加大网点服务和新业务消保方面的管理力度,印发了《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8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案》(屯农信发〔2018〕15号)、《屯昌农商银行全面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实施方案》(屯农商行字〔2018〕47号)、《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众教育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屯农商行发〔2018〕51号)、《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屯农商行发〔2018〕57号)、《海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消费纠纷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屯农商行发〔2018〕63号)、《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屯农商行发〔2018〕64号)、《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屯农商行发〔2018〕66号)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报告体系、内部控制体系、信息披露规定等基础性机制。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消费者技能,履行社会责任
  1.在内部培训方面。2018年初,本行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消费者保护员工培训计划,主要包括:金融消费者投诉案例分析、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视频培训等,范围涵盖各业务条线。
  2.在外部宣教方面。2018年,本行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机构发起的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活动,例如:3-4月,开展“3.15消费权益日宣传活动”;5-6月开展“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活动;7-9月开展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主题宣传活动。
  三、公开诚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本行网点公示了金融服务收费,不存在交叉销售、搭售、违反公平交易原则销售金融产品,没有收到客户有关此类销售问题的投诉。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本行不收集与业务无关的客户信息。本行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列明员工保密条款,同时对征信系统、客户管理系统、网银系统等采取了设置访问权限,确保对客户的个人稳私和消费信息进行充分保密。
  四、加强投诉管理,避免二次投诉
  一是为规范投诉管理,本行制定投诉管理办法,对消费者投诉渠道、投诉处理、投诉处理时限、投诉后续统计分析、汇报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二是本行始终本着认真贯彻“投诉即是资源”的理念,认真对待、处理客户的每一笔投诉,在各营业网点醒目地方张贴投诉处理流程图,公示投诉电话、配备客户意见簿,收集客户现场及电话投诉信息,并对客户意见及时作出反馈;三是本行不断完善、优化客户投诉统计分析工作,实现金融消费者投诉系统管理。本行于2018年全面上线了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系统,按照投诉业务渠道、类别、原因三大维度进行分类,包含30个大类、100个子类,更加清晰地反映出客户问题的归属。该投诉管理系统覆盖范围包含现场投诉、96588电话银行投诉、消保办接到监管转办的投诉和客户电话投诉;投诉受理和投诉处理过程的全程留痕;投诉信息可通过日期、姓名、电话等关键字检索查询,投诉分类标准较原标准更全面、更准确、更客观。
  五、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助推脱贫致富
  本行依托辖区产业发展特色,探索“银行+龙头企业+贫困户”的扶贫新模式,通过贷款利率优惠引导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劳动密集型企业参与扶贫,通过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截止2018年底,本行加大产业扶贫贷款营销力度,不仅在资金上支持,还在管理和销售上给予帮助。 全年累计发放个人扶贫贷款96户,金额276.80万元;发放产业扶贫贷款2户,金额1210万元,带动11户贫困户脱贫致富。
  第七章 年度重要事项
  一、最大十名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截止2018年末,本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146000055277512XL 1692.1943 14.6510%
 
2 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1460000201353654U 1692.1943 14.6510%
 
3 福建省盈东投资有限公司 91350206585305124M 1400 12.1212%
 
4 浙江灵康控股有限公司 913301095743907063 1400 12.1212%
 
5 海南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91460007300665972 1260 10.9091%
 
6 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91460000780706564K 679.3992 5.8822%
 
7 广西南宁大坤矿业有限公司 91450100773894149M 679.3992 5.8822%
 
8 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91460100552755284Q 679.3979 5.8822%
 
9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91460000284089747P 434.2552 3.7598%
 
10 屯昌富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14690267543664471 392.2305 3.3959%
 
  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权转让。
  二、报告期内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2018年我行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在原股本6796.7936万股的基础上新募股本4753.2064万股,2018年9月10日屯昌农商银行正式开业,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屯昌农商银行股东合计117名,总股本1155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三、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屯昌农商银行股东股权质押率17.55%,屯昌农商银行10名主要股东中,其中7名股东股权质押率未超过50%。
  四、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
  报告期内,屯昌农商银行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如下:
  1.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39位
  2.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28位
  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联方18位
  4.福建省盈东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4位
  5.浙江灵康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11位
  6.海南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3位
  7.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7位
  8.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7位
  9.广西南宁大坤矿业有限公司关联方4位
  10.李日弟关联方2位
  五、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授信业务(贷款业务)关联交易中,法人关联交易共计5笔,余额合计7688万元, 具体情况为:海南龙健畜牧开发有限公司授信余额2190万元;海南澄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授信余额1970万元;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授信余额1500万元;海南成美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授信余额1449万元;海南紫元投资有限公司授信余额579万元。自然人关联交易共计11笔,余额合计203.63万元,具体情况为:郭贻辉授信余额17.25万元;陈泽代授信余额16.83万元;肖明发授信余额13.88万元;张熊锋授信余额16.21万元;邓小丁授信余额26.07万元;陈立文授信余额17.61万元;王德川授信余额18.82万元;钟梅授信余额26.59万元;许淑花授信余额20.22万元;李律运授信余额3.81万元;陈全授信余额26.34万元;
  六、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1 董事 禄媛
2 董事 吴赛君
3 董事 陈太锷
1 监事  李日弟
2 监事 朱雪坚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中“本行”、“屯昌农商银行”、均指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以人民币列示。
  本社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由海南中政财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国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
  本行董事长徐清汪、行长陈金林、财务负责人刘敏丽,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年度殊荣
序号 荣誉名称
1 2018年海南省国资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2 2018年度海南农信系统十佳农信社
3 海南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4 全县文明单位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法定中文名称: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屯昌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Hainan Tunch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二、法定代表人:徐清汪
  三、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供销东路2号
  邮政编码:571699
  联系电话:0898-67836128
  传 真:0898-67836128
  互联网网址:www.hainanbank.com.cn
  服务及投诉热线:96588
  四、信息披露网站:www.hainanbank.com.cn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办公室
  五、注册登记情况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8年8月17日
  注册登记机构: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5T9E0G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1771H246900001
  六、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概要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行
利润总额(税前利润) 1293.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3.05
营业利润 1302.17
投资收益 248.50
营业外收支净额 -8.19
营业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91.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761.30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行
2018 2017 2016
营业收入 20756.64 16720.18 14389.09
总资产 412899.66 357031.80 293607.67
股东权益 22841.92 11109.58 7371.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91.74 37760.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98 1.63 1.08
  三、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行
2018 2017 2016
总负债 390057.74 345922.22 286236.40
存款总额 352611.94 276953.65 245795.65
同业拆入总额 0 0 0
贷款总额 230039.16 185262.84 164896.19
  四、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项目 监管标准值 2018 2017 2016
资本充足率 ≥10.5% 11.02 6.61 5.19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9.9 5.48 4.07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9.9 5.48 4.07
流动性比例 ≥25% 50.56 52.32 47.33
存贷比 ≤75% 65.24 66.89 67.09
不良贷款比例 ≤5% 3.71 2.51 1.26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10% 9.69 22.37 83.04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15% 11.54 18.38 69.59
拨备覆盖率 ≥150% 150.2 191.99 372.84
资产利润率 ≥0.6% 0.23 0.89 0.67
资本利润率 ≥11% 5.2 31.5 28.3
  五、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股本
期初数 6796.79
本期增加 4753.21
本期减少  
期末数 11550
  第三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运行情况
  (一)存款。截止2018年末,我行各项存款余额352612万元,比年初增加75658万元,完成省联社下达2018年余额增量任务60000万元的126.1%;市场占有率37.3%,比年初增加5.8个百分点,市场占比位居全县金融机构第一。
  (二)贷款。截止2018年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23亿元,其中:5000万元(含)以下贷款余额增量4.48亿元;10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量2.57亿元;500万元(含)以下贷款余额增量5.33亿元;50万元(含)以下贷款余额增量1.41亿元;精准产业扶贫贷款余额增量-341万元;发放扶贫小额贷款96户,金额276.8万元。
  (三)不良清收。截止2018年末,我行不良贷款余额8542.62万元,比年初增加3892.81万元,不良贷款率3.71%,比年初增加1.2个百分点。2018年累计清收不良贷款本息2719.69万元。
  (四)电子银行。截止2018年末,2018年我行个人手机银行累计开户8345户;个人手机动账率30.22%;柜面电子替代率83.17%;特惠商户交易量13586笔;完成社保卡新增发卡任务50285张的109.07%;社保卡激活率72.43%;健康卡激活率66%;信用卡核卡1868张。
  (五)损益情况。截止2018年末,我行2018年实现各项收入20757.19万元,其中贷款实收利息收入15881.23万元,同比增长2834.76万元;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4229.15万元,同比增长1228.02万元。2018年各项支出19463.22万元,其中利息支出5470.55万元、业务及管理费7533.35万元、提取拨备6100万元,利润总额为1293.97万元,计提所得税410.92万元,实现账面净利润883.05万元。
  (六)成功改制农商行。2018年8月10日,我行改制农商行获得中国银监会海南监管局开业批复,并于9月10日正式开业,注册资本11550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早谋划,早行动,实现存款稳步增长
  1.领导重视、措施有力。2018年1月8日,县联社(屯昌农商行)及时召开了全县农村信用社2018年存款“开门红”动员工作会议,并印发《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8年存贷款、不良贷款清收“开门红”工作实施方案》,把存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信用社、分社,做到了早策划、早部署,早出击。
  2.制订方案,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各网点根据县总行分配的任务指标,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部署,认真抓好组织资金活动的开局工作,将存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加大考核力度,促使网点及所有员工都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组织存款工作中去。
  3.突出重点,积极主动营销。一是各网点都成立存款营销攻关小组,组织营销能力突出的业务骨干,通过金融产品和存款礼品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存款营销工作。二是积极上门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我县征地赔偿款存入我行。布置安排有征地款的网点做好辖内村委会、村民小组的开户工作,安排员工深入农户,上门做好农户土地赔偿款的存款工作。三是各网点负责人深入市场实地调查,认真分析竞争环境和营销对策,营销攻关争取各企事业单位的代收、代发工资等业务,既增加存款又可以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4.以贷引存,提高资金归行率。各网点做好以贷引存的工作,组织员工分片包干,走千家串万户,对街道、集市的商店门面进行遂一走访,充分利用潜在贷户这一优质资源,吸收低成本存款。对于公司类客户,要尽量争取其上下游客户到我行开户。
  (二)加大贷款营销力度,优化信贷资产质量
  2018年我行累放各项贷款168374.1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下贷款1736笔,共36666.06万元;50-500万元贷款429笔,共107668.04万元;500万元以上贷款24笔,共24040万元。2018年累计收回贷款123597.79万元。主要工作措施:
  1.制定信贷营销方案,分解细化信贷投放任务。为了调动信贷人员营销贷款的主动性、积极性,更好体现营销贷款多劳多得的原则,制订《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8年度贷款营销考核方案》,将贷款投放任务分解到各基层网点,对完成贷款投放任务的网点给予奖励,未完成投放任务的网点给予处罚,确保完成省联社下达的各项贷款任务。
  2.立足县域,辐射全岛。由于屯昌县域客户量受限,贷款营销必须走出去,在全岛内积极拓展新客户。通过分析,小微企业贷款市场前景很大,于是我行组织信贷人员对有资金需求意向的企业进行上门调查、走访,对自有资金实力雄厚、资产负债率低,项目前景好,又符合抵押担保贷款程序的企业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同时给他们一些可行性的建议,推荐符合客户融资需求的贷款产品。同时,加强维护存量优质客户,时刻关注我行存量客户经营和资金周转情况,提前做好续贷准备工作,例如,屯昌县域内槟榔加工产业集中每年的8月至12月,贷款融资需求在1.5亿元左右,于是我行每年6月起组织各支行负责人、信贷员走访辖内的槟榔加工企业和槟榔加工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槟榔加工企业和槟榔加工户再次在我行贷款。
  3.扎实普惠金融“555”工程。继续做好贷款结构调整,重点对我行权限内贷款额度营销发放,不断优化我行贷款结构。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对我行基础性储蓄存款有较大贡献的涉农领域贷款营销工作,积极发放500万元以下贷款,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的覆盖面和农户贷款的普惠率。
  (三)大力清收不良贷款
  2018年我行从上到下采取多种措施清收不良贷款,收回不良贷款本息2719.69万元,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自加压力定目标,落实责任抓清收。年初按我行不良贷款总额的分布实际,确定了全年清收计划为700万元,并及时与各网点落实了清收目标任务,各网点实行了网点主任负总责,清收人员各负其责的清收责任制,做到计划到网点、任务到人,同时制定了不良贷款清收奖罚办法,严格实行考核奖罚,激发了清收人员的信心和决心,形成大力清收不良贷款的氛围。2.主攻钉子户,细致耐心做工作。我行对所有贷款按金额大小、清收难易、时间长短等进行分类筛选,在清收上主攻大户、重点对欠息大户、钉子户,一户一笔抓落实,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 电子银行业务分析
  我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营销电子银行业务:
  1.开展专项营销活动。在省联社的指导下开展2018年“百万红包、荐者有份”手机银行红包营销活动,提高手机银行开通量和动账率、微信银行的关注和绑定量,从而扩大影响,提升形象,增强客户粘性,提高客户忠诚度。
  2.借助本地重大活动开展宣传。“2018年海南(屯昌)农村博览会”期间,我行设立展台,宣传社保卡、健康卡等业务,进一步拓展新客户,激活老客户,特别是抢占社保卡、健康卡和校园卡等优质客户。
  3.制定电子银行营销奖励办法。按时兑现电子银行业务营销奖励,提高各个岗位员工的营销积极性。全面推进电子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联社下达的2018年度电子银行业务营销任务。
  (五)加强内控管理,确保实现安全年。
  今年以来,我行认真按照银监和省联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双线”风险防控责任制,以开展案件风险排查,以合规经营和规范操作为载体,以稽核监督检查为保障,以各类风险隐患整治为重点,从严惩处理违规行为,促进农商行稳健发展。
  1.加强对基层网点的管理,建立机关与基层联系点“联责、联绩”工作责任制度,总行领导主抓全面,分管领导包片及职能部门包点的基层联系点“联责、联绩”工作责任制度。
  2.案防责任。按制定案件防控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层层、人人签订案件(事故)防控暨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确保了案防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落实。
  3.教育引导。采取以会代训和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开展员工岗位规范和业务流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总行不定期召开案防分析会议,对全辖支行案件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行认真分析,落实案件防控及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4.监督检查。由各支行、业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分类开展自查和督查。总行事后监督中心每月对辖内网点进行综合业务事后监督情况的进行通报。总行成立远程监控中心,届时能实时对各支行、自助设备运行有限监督与管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督促其限期整改,对责任人差错情况进行经济处罚179人次、处罚金额4.61万元。
  5.扎实开展“九种人”、员工“八小时”外行为排查工作。年初总行组织相关部门对在编员工逐一进行严密细致的排查,建立健全重点人员个人档案,并由各部、支行负责人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监督和帮教,促其转化。
  6.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元旦、春节、五一期间组织人员进行安全保卫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经济处罚。还组织开展多样的案防教育培训,使员工熟知各项内控和案防制度。
  7.落实监管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我行落实2018年监管会谈纪要27个问题、毛超峰常务副省长批示件、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我行存在15个问题,目前整改完成13问题,追责10人次,处罚金额0.94万元。
  第四章 风险防控措施
  一、建全风险管理体系
  我行努力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我社可以做到及时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和控制或予以释放。
  二、完善风险管治结构
  我行全面风险管理治理结构基本完善,组织架构也基本健全,我行按照银监局相关要求和规章,制定《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按照章程设立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审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运行顺畅。
  三、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我行制定清晰的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如资产种类分散、地区分散、客户分散等风险分散策略,采取担保、保险、转让等风险转移策略,采取诚信保证金等风险补偿策略,另外还采取风险规避等策略定期进行评估调整,同时设定风险限额并监控限额情况。
  四、风险管理覆盖面全
  我行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完善,覆盖面完整,根据风险偏好和风险状况及时评估资本和流动性的充足情况。
  五、建立内部考核机制
  我行对各类风险建立明确的内部评价考核机制,将各分支机构或主要业务条线形成的风险与其收益挂钩。如各年度的业务经营目标及考核办法。
  六、拟定风险检查方案
  我行每年开展四次常规季度检查及各项业务专项检查等,将各类风险点纳入检查范围,定期审查和评价风险管理体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 公司治理
  一、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大会召开会议2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全年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0项。
  二、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董事会成员共有5名。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召开会议2次。全年董事会共审议议案8项。
  三、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监事会成员共有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股东监事2名。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召开会议1次,审议5项。
  四、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层共有人员2名。其中行长1名,副行长1名。
  五、本行职能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截止2018年末,设有职能部门11个,设有网点15家。
  第六章 社会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18年,本行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营造消费者保护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现将本行2018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制度,助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2018年,本行加大网点服务和新业务消保方面的管理力度,印发了《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8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案》(屯农信发〔2018〕15号)、《屯昌农商银行全面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实施方案》(屯农商行字〔2018〕47号)、《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众教育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屯农商行发〔2018〕51号)、《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屯农商行发〔2018〕57号)、《海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消费纠纷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屯农商行发〔2018〕63号)、《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屯农商行发〔2018〕64号)、《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屯农商行发〔2018〕66号)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报告体系、内部控制体系、信息披露规定等基础性机制。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消费者技能,履行社会责任
  1.在内部培训方面。2018年初,本行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消费者保护员工培训计划,主要包括:金融消费者投诉案例分析、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视频培训等,范围涵盖各业务条线。
  2.在外部宣教方面。2018年,本行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机构发起的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活动,例如:3-4月,开展“3.15消费权益日宣传活动”;5-6月开展“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活动;7-9月开展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主题宣传活动。
  三、公开诚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本行网点公示了金融服务收费,不存在交叉销售、搭售、违反公平交易原则销售金融产品,没有收到客户有关此类销售问题的投诉。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本行不收集与业务无关的客户信息。本行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列明员工保密条款,同时对征信系统、客户管理系统、网银系统等采取了设置访问权限,确保对客户的个人稳私和消费信息进行充分保密。
  四、加强投诉管理,避免二次投诉
  一是为规范投诉管理,本行制定投诉管理办法,对消费者投诉渠道、投诉处理、投诉处理时限、投诉后续统计分析、汇报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二是本行始终本着认真贯彻“投诉即是资源”的理念,认真对待、处理客户的每一笔投诉,在各营业网点醒目地方张贴投诉处理流程图,公示投诉电话、配备客户意见簿,收集客户现场及电话投诉信息,并对客户意见及时作出反馈;三是本行不断完善、优化客户投诉统计分析工作,实现金融消费者投诉系统管理。本行于2018年全面上线了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系统,按照投诉业务渠道、类别、原因三大维度进行分类,包含30个大类、100个子类,更加清晰地反映出客户问题的归属。该投诉管理系统覆盖范围包含现场投诉、96588电话银行投诉、消保办接到监管转办的投诉和客户电话投诉;投诉受理和投诉处理过程的全程留痕;投诉信息可通过日期、姓名、电话等关键字检索查询,投诉分类标准较原标准更全面、更准确、更客观。
  五、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助推脱贫致富
  本行依托辖区产业发展特色,探索“银行+龙头企业+贫困户”的扶贫新模式,通过贷款利率优惠引导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劳动密集型企业参与扶贫,通过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截止2018年底,本行加大产业扶贫贷款营销力度,不仅在资金上支持,还在管理和销售上给予帮助。 全年累计发放个人扶贫贷款96户,金额276.80万元;发放产业扶贫贷款2户,金额1210万元,带动11户贫困户脱贫致富。
  第七章 年度重要事项
  一、最大十名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截止2018年末,本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146000055277512XL 1692.1943 14.6510%
 
2 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1460000201353654U 1692.1943 14.6510%
 
3 福建省盈东投资有限公司 91350206585305124M 1400 12.1212%
 
4 浙江灵康控股有限公司 913301095743907063 1400 12.1212%
 
5 海南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91460007300665972 1260 10.9091%
 
6 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91460000780706564K 679.3992 5.8822%
 
7 广西南宁大坤矿业有限公司 91450100773894149M 679.3992 5.8822%
 
8 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91460100552755284Q 679.3979 5.8822%
 
9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91460000284089747P 434.2552 3.7598%
 
10 屯昌富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14690267543664471 392.2305 3.3959%
 
  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权转让。
  二、报告期内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2018年我行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在原股本6796.7936万股的基础上新募股本4753.2064万股,2018年9月10日屯昌农商银行正式开业,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屯昌农商银行股东合计117名,总股本1155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三、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屯昌农商银行股东股权质押率17.55%,屯昌农商银行10名主要股东中,其中7名股东股权质押率未超过50%。
  四、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
  报告期内,屯昌农商银行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如下:
  1.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39位
  2.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28位
  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联方18位
  4.福建省盈东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4位
  5.浙江灵康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11位
  6.海南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3位
  7.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7位
  8.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7位
  9.广西南宁大坤矿业有限公司关联方4位
  10.李日弟关联方2位
  五、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授信业务(贷款业务)关联交易中,法人关联交易共计5笔,余额合计7688万元, 具体情况为:海南龙健畜牧开发有限公司授信余额2190万元;海南澄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授信余额1970万元;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授信余额1500万元;海南成美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授信余额1449万元;海南紫元投资有限公司授信余额579万元。自然人关联交易共计11笔,余额合计203.63万元,具体情况为:郭贻辉授信余额17.25万元;陈泽代授信余额16.83万元;肖明发授信余额13.88万元;张熊锋授信余额16.21万元;邓小丁授信余额26.07万元;陈立文授信余额17.61万元;王德川授信余额18.82万元;钟梅授信余额26.59万元;许淑花授信余额20.22万元;李律运授信余额3.81万元;陈全授信余额26.34万元;
  六、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1 董事 禄媛
2 董事 吴赛君
3 董事 陈太锷
1 监事  李日弟
2 监事 朱雪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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