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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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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万泉信用卡持卡人:

  为优化万泉信用卡产品体系,提升持卡人使用体验,我行将2024年3月1日起将消费、账单、现金、一键(余额)分期产品的起分金额由500元调整为100元,该调整适用于除优享分期信用卡预约分期外的所有分期业务以及所有分期渠道,并将一键(余额)分期产品名称变更为总账分期,现同步对《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泉信用卡账单分期协议》等协议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泉信用卡收费标准进行更新,协议和标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5。

  现有持卡人如因对本次调整内容有异议而决定不再继续使用万泉信用卡的,可在2024229日之前向本行提出申请,本行将按规定为其办理手续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本行各营业网点或登录官方网站查询(www.hainanbank.com.cn),也可致电24小时客服热线96588。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泉信用卡账单分期协议

2.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泉信用卡现金分期协议

3.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泉信用卡消费分期协议

4.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泉信用卡总账分期协议

5.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泉信用卡收费标准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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