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万泉信用卡持卡人: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万泉信用卡的关注与支持。为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促进科学理性消费,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现就我行信用卡资金用途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自2023年5月1日起,我行将管控信用卡在部分类别商户的交易
1.我行信用卡不得在房地产税费类商户进行交易(商户类别代码为9312或其他涉及房地产税费类的商户);
2.我行信用卡不得在融资租赁类商户进行交易(商户类别代码为6541或其他涉及融资租赁类的商户);
3.我行信用卡在保险类商户(商户类别代码为5960、6300)采取单笔5万(含)的交易限额;
4.我行信用卡在税费类商户(商户类别代码为9311、7276)采取单笔5万(含)的交易限额;
5.我行信用卡在房产租赁类商户等房产类服务(商户类别码为6542、7299)采取单笔2万(含)的交易限额。
二、关于加强我行信用卡异常用卡行为管理的提示
1.持卡人需合规用卡,不得通过非正规交易渠道或虚假手段恶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权益、积分;
2.信用卡透支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领域,如购买不动产、支付购房首付款、缴纳房地产税费、购房中介费、购买车位、车位长期租赁等房地产相关领域;
3.信用卡透支资金不得用于投资领域,如购买股票、基金、期货、理财产品、投资性贵金属等证券及其它权益性投资等;
4.信用卡透支资金不得用于购买非消费型保险,如分红型保险、投资连结险、万能险等保险产品;
5.信用卡透支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如偿还信用卡、贷款、其他金融机构欠款等;
6.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其它禁止性领域,不得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交易,不得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禁止的其他限制领域;
7.严禁出租、出借、出售个人信用卡,不得使用信用卡进行洗钱、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我行将持续监测持卡人信用卡交易,对于出现监管禁止行为或我行认定的风险特征时,我行有权采取或同时采取调整信用额度、止付账户、积分管制、限制交易、宣布透支款项(分期)提前到期、停止该卡使用等措施。请妥善保管与信用卡交易用途相符的交易凭证,我行有权利要求持卡人配合核实交易真实性。
如有疑问,请致电官方客服热线:0898-96588,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