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采购管理办法》(琼农信办字[2022]183号)规定,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采购委员会按照开标、评标程序完成了东方农信社不良贷款委外清收项目的招标工作。经评审,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东方农信社不良贷款委外清收项目
中标单位:深圳市信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鼎恒世纪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省祥鑫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我社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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