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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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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万泉信用卡持卡人:

    根据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业务规划调整,将万泉信用卡积分奖励累计规则(详见附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告知如下:

             一、调整事项

   (一)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由10元累计1积分调整为1元可累计1积分,兑换比例100积分=1元调整为1000积分=1元

   (二)金普卡和白金卡持卡人同一账户(按客户级计算)单月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渠道交易所获得的有效积分封顶值由5000分调整为5万分。

   (三)尊享白金卡、尊贵钻石卡、人才分期卡持卡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渠道交易可享双倍积分礼遇,单月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渠道交易所获得的有效积分封顶值由10000分调整为10万分。

    二、调整计划

    (一)调整计划:我行预计于2023年3月30日进行系统升级,届时将对持卡人的积分余额按照1:10比例进行转化并迁移至新积分商城系统,举例:如迁移时持卡人的原积分值为1000分,调整后为10000分。

   (二)有效期调整:本次调整期间,我行将对持卡人名下的积分有效期统一延后2个月。

    以上规则计划于2023年3月30日起执行,现有持卡人如因对本次调整内容有异议而决定不再继续使用万泉信用卡的,可向本行提出申请,本行将按规定为其办理手续,若在2023330日之前未提出销户申请的,视为同意本次调整。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本行各营业网点或登录官方网站查询(www.hainanbank.com.cn),也可致电24小时客服热线96588。

 

    特此公告。

 

    附件:海口农商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规则2023年2月修订版)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220

 

https://www.hainanbank.com.cn/uploadfile/2023/0220/202302200941102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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