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关键词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 首页 > 行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重要提示

       本社理事会、监事会及理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相关信息于经本社理事会议审议通过。
本年度报告中、“本社”、“昌江农信社”、均指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以人民币列示。
      本社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社法定代表人郑伟、主任吴瑞、财务负责人林丽芳,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
     2022年4月15日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法定中文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昌江农信社)
            法定英文名称:ChangJiang country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Union
      二、法定代表人:郑伟
      三、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70号
      邮政编码:572700
      联系电话:0898-26651532
      传真:0898-26651717
      互联网网址:www.hainanbank.com.cn
      服务及投诉热线:96588
      四、信息披露网站:www.hainanbank.com.cn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社理事会办公室
      五、注册登记情况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0年8月5日
      注册登记机构:昌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31557390034Y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E028S246900001
      聘请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六、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办理个人、对公存款业务;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银行借记卡业务;代理代收代付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概要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集团 本银行
利润总额(税前利润) 3411.91 3411.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44.57 3344.57
营业利润 3382.20 3382.20
投资收益 5013.50 5013.50
营业外收支净额 29.12 29.12
营业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 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0 0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集团 本银行
2021 2020 2019 2021 2020 2019
营业收入 20559.65 17452.11 17923.42 20559.65 17452.11 17923.42
总资产 498445.13 446918.31 399703.29 498445.13 446918.31 399703.29
股东权益 27317.56 24015.64 6248.83 27317.56 24015.64 6248.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 0 0 0 0 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61 2.29 1.97 2.61 2.29 1.97

       三、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集团 本银行
2021 2020 2019 2021 2020 2019
总负债 471127.57 422902.67 393454.45 471127.57 422902.67 393454.45
存款总额 437468.94 395514.96 368771.51 437468.94 395514.96 368771.51
同业拆入总额 0 0 0 0 0 0
贷款总额 250520.49 211891.32 180567.16 250520.49 211891.32 180567.16

       四、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项目 监管标准值 2021 2020 2019
资本充足率 ≥10.5% 11.74% 11.32% 3.65%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10.60% 10.18% 2.5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10.60% 10.18% 2.51%
流动性比例 ≥25% 65.17% 52.47% 28.65%
存贷比 ≤75% 57.02% 53.58% 48.96%
不良贷款比例 ≤5% 2.90% 4.61% 4.65%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10% 38.66% 68.17% 131.24%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15% 47.83% 68.17% 203.39%
拨备覆盖率 ≥150% 236.51% 151.61% 182.90%
资产利润率 ≥0.6% 0.71% 0.25% 0.49%
资本利润率 ≥11% 13.12% 7.09% 31.97%
 

第三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存款增势持续保持。截至12月末,我社各项存款余额437468.91万元,比年初增加41953.93万元,完成省联社下达确保任务39500万元的106.21%、完成省联社下达力争任务47400万元的88.51%;日均存款余额415432.78万元,比年初增加19917.8万元,完成省联社下达确保任务19750万元的100.85%、完成省联社下达力争23700万元的84.04%;存款市场份额34.59%,位居全县同业第一位,比年初增加2.81个百分点。全辖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增量20495万元,我社存款增量占全辖金额机构存款余额增量的204.83%。
      (二)贷款增势总体平稳。
       1.各项贷款:截至2021年12月末,我社各项贷款余额250520.49万元,较年初上升38629.17万元,完成省联社下达任务33000万元的117.06%。
       2.对公贷款:截至2021年12月末,对公贷款余额113291.54万元,较年初增加19141.83万元。其中,我社2000万元以下对公贷款余额41828.52万元,较年初增加5864.6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4000万元的146.62%;我社2000万元以上对公贷款余额71463.02万元,较年初增加13277.21万元,完成全年任务12902万元的102.91%。
       3.个人贷款:截至2021年12月末,我社个人类贷款余额137228.95万元,比年初增长19487.33万元,完成省联社任务15389.95万元的126.62%,其中,我社线上社宝贷余额4335.6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3642万元的119.05%。
       4.涉农贷款:截至2021年12月末,涉农贷款余额88858.39万元,比年初增加16096.47万元,增速为22.27%,完成“涉农贷款持续增长”和“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的指标,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37677.53万元,比年初增长5838.03万元,增速为18.34%,完成“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的指标及省联社任务增量5800万元的100.66%。我社累计发放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金额17857.31万元,完成全年累放任务8000万元的223.22%。
      5.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我社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有2个部门及16个基层网点,其中,乡村振兴金融部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小微金融业务、普惠金融业务的部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贷贷余额108422.79万元,较年初增加17452.73万元;今年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531户,金额47865.49万元。平均利率6.53%。其中,普惠小微贷款余额55544.22万元,比年初增加8617.79万元,增速18.36%,完成“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指标;普惠小微贷款户数1056户,比年初增长224户。完成“户数比年初增长”指标;普惠小微贷款不良率4.84%,各项贷款不良率2.9%,完成“普惠小微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的指标;普惠小微贷款利率6.76%,年初普惠小微利率7.11%,完成“普惠小微利率低于年初利率”的指标。
      (三)监管指标均达到监管要求。截至12月末,我社核心一级资本净额27317.56万元,资本充足率为11.74%,比年初上升0.42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达到10.5%的监管要求。我社新增计提拨备1150万元,同比减少400万元,减幅25.81%,贷款损失准备余额17187.45万元,贷款拨备率6.86%,比年初减少0.13%,拨备覆盖率236.51%,比年初上升127.96%。我社流动性资产139725.23万元,流动性负债214388.71万元,流动性比例65.17%,满足25%的监管要求。
      (四)经营效益总体较好。截至12月末,我社各项收入20559.65万元,比同期增加3107.54万元;我社各项业务支出17177.45万元,同比增加826.3万元;实现净利润3366.57万元,同比增加2294.06万元;净考核利润3326万元,完成省联社考核任务2500万元的133.04%;资产利润率0.71%,完成省联社下达资产利润率0.28%指标的253.57%;资本利润率13.39%,完成省联社下达资本利润率4.74%任务的282.49%;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12.29%,完成省联社下达计划指标7.8%的157.56%;到期贷款收回率为96.31%,完成省联社下达计划指标96%的100.32%;利息收回率87.07%,完成省联社下达计划指标96%的90.70%。
      (五)移动金融发展势头良好。截至12月末,手机银行动账率为55.5%,完成省联社任务42%的132.14%;手机银行新开户数为13280户,完成省联社任务12700户的104.57%;二维码新增营销商户798户,达标户数526户,完成省联社任务513户的102.53%;柜面存折业务替代率同期提升比例达62.23%,完成省联社任务39.28%的158.43%;企业对账电子渠道替代率完成80.42%,完成省联社指标70.98%的113.3%;企业代发电子渠道替代率完成100%,完成省联社指标90%的111%;手机号转账支付完成5757户,完成省联社指标2712户的212.28%;信用卡发卡完成1655张,完成省联社指标1600张的103.44%;用信新增完成1020.77万,完成省联社指标1500万的68.05%;人行移动支付便民工程指标7项总体完成率142.05%,完成省联社不低于70%的指标。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继续优化信贷结构,重点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县域重点项目实体。继续加大支农支小的战略定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落实好疫情期间相关部门信贷优惠政策,及其省联社乡村振兴战略十二条措施,加大涉农信贷的投放力度。今年累计发放涉农贷款2138户,金额44535.33万元。二是积极调整信贷业务转型,重点对县域生产企业、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信贷资金支持。今年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531户,金额47865.49万元。小微企业贷贷余额108422.79万元,较年初增加17452.73万元。四是继续加大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对接,以我市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压舱石,明确乡村产业金融服务方向,扩大我社金融服务覆盖面,积极对接省联社提供重点产业项目,根据我社实际情况,分配到各个网点、部门,做到层层压实,做好对接台帐。三是积极推广我社一小通系列贷款产品。结合我市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围绕种植大户、致富能人、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为重点,大力推广我社一小通“诚易贷”、“农居贷”等贷款产品。通过多样化的方式和渠道宣传,定期或不定期宣传金融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惠农助农政策、小额贷款政策等,有效拓展我社农村金融服务工作。
      (二)着力提升服务客户能力。一是上线信贷限时办结系统,建立信贷业务从受理到办结的全流程跟踪机制,落实信贷全流程限时办结要求。二是在人流较多的网点布放STM机,通过STM智能终端机分流柜面业务,解决网点排长队问题。三是建立了103个便民服务点,实现了全县72个行政村便民服务点全全覆盖,建立村级金融服务站29个,完成了18个贫困村金融服务站全覆盖,优化金融服务能力。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全员社保卡、电子银行、信用卡等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员工业务知识、营销意识和服务能力。
      (三)持续提升风险管控水平。通过纠违规,强管理,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完善内控制度,强化风险管控能力。一是开展“上查下”专项排查工作。对全辖网点进行专项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序时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贷款风险排查、印章管理专项排查等专项排查,强化整改,消除风险隐患。三是通过稽核审计系统,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加强异常交易监测,限制可疑账户的非柜面交易。
      (四)大力践行合规治行理念。一是在全社开展各种合规文化主题活动,围绕反洗钱、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相关主题活动宣传,促进合规理念的传导。二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增强我社员工的合规意识。三是持续推进员工业务操作培训,强化员工合规操作意识。四是持续推进整治市场乱象和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五)全面从严管党治行。一是加强支部建设,建立规范的支部党员活动室。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四是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五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及集体廉政谈话。六是开展分层级监督和分层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工作。
      (六)加大市场拓展,增创收益。由“被动等客”营销向“主动找客”营销转变,加大对社保卡客户群体的一站式营销,上门提供手机银行、社保贷、信用卡办理等服务。对周边小微商户实行减费让利政策拓展聚合二维码营销与维护,积极抢占市场占有率。

第四章 各类风险管理情况

      一、风险管理架构
       本社经营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日常制订的多项风险管理政策,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的要求,基本体现对侧重控制类型风险的监测与控制,并突出了本社自身经营的特点,是指导本社开展风险管理的纲领。
      本社理事会负责审批决策全社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监督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根据自身现状和所处经营环境,本社确定了风险管理模式,逐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已建立了包含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理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及基本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报告等;设立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辖内的风险管理,汇集和报告风险状况,对其他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各部门、网点设置风险合规员,对本部门、网点的风险状况进行及时监督、防控及报告。
      2021年本社审计稽核部切实履行全面审计工作职责,组织多次序时性内控制度执行检查、贷款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九种人”及员工异常行为排查、落实监管要求序时开展专项审计,内容涵盖存贷款、内控、安保、同业等方面,网点覆盖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出具事实确认书46份,整改通知书17份,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共151人次,其中经济处罚85人次,处罚金额22350元;扣减考核工资6人次,金额2300元;积分问责34人次,扣减32个积分;通报批评26人次。并及时分析问题、揭示风险、提出整改建议,取得良好效果。
      二、风险管理分析
      本社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化,按“转型提质”的经营目标,稳健推进各项工作,信贷投向优先支持市场前景良好、产业政策积极支持和抗周期风险能力较强的行业领域;强化集中度风险管理;持续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业务发展质量和规范管理化水平,进一步向现代化商业银行转型。
      在宏观经济下行、强监管、企业资金链风险暴露等多种因素影响下,2021年银行业不良贷款和不良率都出现了“双升”。但本社不良贷款出现“双降”。整体资本管理状况良好,贷款拨备仍较充足,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基本可控,运行情况较好,风险基本在可控范围内。
      (一)信用风险管理
      一是对信贷风险采取动态管理,并建立信贷风险监测台账。日常通过以诉促收的工作方式,及时化解信用风险。二是建立信贷风险排查常态机制,规范信贷风险排查考核体系。如每年制定《贷款风险排查工作方案》,抽调各部门、网点业务骨干,组建风险排查小组,对存量贷款借款人、担保人及抵质押物等进行实地核实和风险排查,加强本社信用风险防范体系。三是设立前、中、后台岗位分离制度,严格执行“三查”制度,做到前、中、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四是建立对公贷款客户风险预警管理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核实、早处置的管理机制,严控潜在风险。五是对于资金业务,本社主要通过谨慎选择交易对手、集中交易及管理权限等方式,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
      根据监管《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要求,实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截至2021年12月末,我社各项贷款余额250520.49万元,比年初贷款余额211891.32万元上升38629.17万元,其中不良贷款余额7267.1万元,比年初不良贷款余额9766.57万元下降2499.47万元,不良率2.9%,不良率比年初4.61%下降1.71个百分点。清收主要通过诉讼,方式仍较单一。后期将加快推进不良贷款的化解力度,并持续通过资产重组、贷款转让等方式化解风险。
      (二)市场风险管理
      本社日常按监管要求规范金融市场业务的发展,严控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系统建设,使业务发展更加规范化、准确化,同时辅助决策层更科学,更准确地研判把控宏观变动趋势;完善业务流程管理机制,设立投前调查环节、投资操作环节、投后管理环节,做到前、中、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社对流动性的风险管理方式以定期指标监测为主,按月计算存贷款比例、流动性比例、超额备付率,按季计算流动性缺口率、核心负债依存度等监管指标。并根据监管的要求,在日常业务分析报告中对流动性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客观预测,并采取应对措施。2021年本社同业融入资金余额占负债总额的0%,较2020年年末上升0个百分点,尚未符合监管中"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负债总额三分之一"的规定。                         
      (四)操作风险管理
      本社从构建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着手,从人员、流程、系统和外部因素四个维度开展操作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推进制度梳理与流程优化,全面防范各种因素引发的操作风险。一是加强员工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有效防范案件。二是通过建立培训、教育机制,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全年采取动态的培训模式,加强各项业务的规范操作。三是通过内控管理制度的监督及相关规定,定期排查员工行为动态,掌握员工思想行为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四是严格执行并落实《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案件处置和问责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加大案件查处问责力度。五是严控操作风险隐患,柜员、会计主管及网点领导班子全部完成轮岗,同时出台了员工日常违规积分系统管理,并纳入个人绩效考评。
      (五)声誉风险管理
      为确保管理到位,本社声誉风险明确了理事长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实施,各部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网络搜索,个别谈话,集体讨论,与媒体、法院取得联系,调阅录像等方式,围绕银行案件和违规问题、服务问题、银行业务发展问题、银行信贷政策及风险防范问题等重点的声誉风险管理。本社由办公室落实专人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并加强声誉风险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一旦发现负面舆情,能及时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积极进行多方面、多渠道处理,确保第一时间化解声誉风险。同时加强与当地公检法机关、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争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和理解。

第五章 公司治理

      一、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社社员大会召开会议4次,全年社员大会审议提案24项。

      二、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社理事会成员共有5名。报告期内,本社理事会召开会议5次。全年理事会共审议提案90项。

      三、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社监事会成员共有3名。报告期内,本社监事会召开会议4次。

      四、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社高级管理层共有人员5名。

      五、本社职能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社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架构。截至2021年末,设有职能部门14个,设有信用社(分社)16家。

      六、2021年本社薪酬制度及董监高薪酬情况

      本社将薪酬政策与公司治理要求、经营发展战略、市场定位和人才竞争策略相适应;根据“人岗匹配、以岗定薪、薪随岗变”的指导思想建立薪酬管理组织架构。
      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和年终绩效工资构成。联社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考核。昌江联社在编员工(含派遣员工),按照《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员工业绩挂钩薪酬办法(试行)》及《昌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1年度业绩挂钩薪酬发放办法(试行)》文件执行考核。
       本社员工薪酬延期支付情况如下:
      (一)部门经理、信用社主任年终绩效的薪酬超过部分发放60%,剩余40%延期支付。
      (二)延期支付期限。部门经理、信用社主任延期支付期限为三年。
2021年度理事领取报酬的有郑伟,年报酬共34.07万;2021年度监事领取的年报酬共计52.93万元;2021年度高管领取的总报酬共计249.71万元,理监高延期支付金额共计87.40万元。

    第六章 社会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1年,我社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营造消费者保护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现将我社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完善制度,助推消保工作有效开展

      2021年,我社制定了《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工作管理办法》(昌农信发〔2021〕200号)、《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昌农信发〔2021〕258号)、《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估办法》(昌农信发〔2021〕260号)、《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昌农信发〔2021〕259号)等11项制度,消保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明确了“两会一层”职责及消保组织架构。逐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金融服务,为广大群众创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以有效落实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部规章和监管要求。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消费者技能

      2021年我社积极投入到金融知识普及与金融消费者教育的工作中,我社积极配合并参加当地人行发起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活动”、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当前金融消费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和热点问题,采取以案释险等方式,加强信息披露,形象生动地开展风险提示活动,提醒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认真阅读合同,了解权利义务。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众消费者达4500余人。

      三、公开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我社在营业网点公示了金融服务收费,不存在交叉销售、搭售、违反公平交易原则销售金融产品,没有收到客户有关此类销售问题的投诉。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我社不收集与业务无关的客户信息。我社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列明员工保密条款,同时对征信系统、客户管理系统、网银系统等采取了设置访问权限,确保对客户的个人稳私和消费信息进行充分保密。

      四、加强投诉管理,避免二次投诉

      我社始终本着认真贯彻“投诉即是资源”的理念,认真对待、处理客户的每一笔投诉,在各营业网点醒目地方张贴投诉处理流程图,公示投诉电话、配备客户意见簿,收集客户现场及电话投诉信息,并对客户意见及时作出反馈,落实金融投诉系统处理与管理工作。
      2021年,我社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1笔,处理完成21笔,处理率100%。主要集中以下几个方面:营业秩序7宗、服务态度6宗、业务差错3宗、业务操作及效率1宗、业务规则与流程3宗、债务催收方式和手段1宗。投诉业务办理渠道主要在前台营业现场;投诉业务类别主要集中在贷款、借记卡和与其他功能性业务;投诉原因主要集中在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

      五、做好2021度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评价工作

      随着监管部门日益严格,我社领导高度重视消保考评工作,设立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对我社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展开自查考评,规定时间内将考核评价材料提交至监管部门。
2021年,我社将持续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升全体员工的维权意识,引导客户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以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六、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助推脱贫致富

      作为当地金融扶贫主力军,我社依托辖区产业发展特色,探索“银行+龙头企业+贫困户”的扶贫新模式,通过贷款利率优惠引导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劳动密集型企业参与扶贫,持了叉河镇的海南宝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500万元,支持3000亩火龙果特色基地建设;支持乌烈镇昌江裕丰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万元支持水稻种植户种植;支持南罗镇昌江向荣福园种植专业合作社250万元用于种植火龙果1925亩;支持海尾镇临高春威实业有限公司450万元用于在昌江县海尾镇海尾港西北侧养殖金鲳鱼,支持叉河工业园区海南昌江鑫龙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50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支持昌江石碌海南欧兰德农业高科发展有限公司500万元用于南繁育种及种植毛豆、水稻及农产品收购经营性资金周转等一批现代绿色农业基地转型升级,促进了优势农业产业做大做强,带动辖内多个优势农业产业链发展和延伸。通过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截至2021年末,我社发放农户贷款2585笔,共19461.31万元,其中,我社今年累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158户,金额407.05万元;产业扶贫存量贷款8户,余额4188.14万元,重点支持了王下黎祖山鸡合作社、叉河海南宝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香润养殖专业合作社等,间接带动48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

      七、做好2021度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评价工作

      随着监管部门日益严格,我社领导高度重视消保考评工作,设立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对我社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展开自查考评,规定时间内将考核评价材料提交至监管部门。
2021年,我社将持续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升全体员工的维权意识,引导客户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以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第七章 年度重要事项

      一、最大十名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截至2021年末,我社股东合计105名,总股本10466.5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2.61元,分为自然人股和法人股,股东必须符合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条件。
      截至2021年末,我社前十大法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司 法人股东 7901.9200 75.4967%
2 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788.9200 7.5375%
3 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315.8100 3.0173%
4 广西南宁大坤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315.8100 3.0173%
5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290.4000 2.7745%
6 中青旅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60.5000 0.5202%
7 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54.4500 0.4509%
8 韩涛 自然人股东 150.0000 1.4331%
9 符英花 自然人股东 60.5000 0.5780%
10 冯平 自然人股东 36.3000 0.3468%
 

      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2021年,本社未有通过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未有分立合并事项。
      三、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社股东股权质押率为6.17%。我社股东股权质押率超过50%的股东有3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西南宁大坤矿业有限公司,该股东持有我社股权金额为315.81万元,质押股权金额为287.1万元,质押率为90.91%;
      (二)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该股东持有我社股权金额为315.81万元,质押股权金额为315.81万元,质押率为100%。
      (三)海南龙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该股东持有我社股权金额为47.19万元,质押股权金额为42.9万元,质押率为90.91%。
为确保股东股权质押真实、合法、有效,严格控制股权质押风险,我社将不断加强股权管理工作。

      四、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

      报告期内,我社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如下:
      (一)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2502位,主要包括海南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澄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
      (二)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1065位,主要包括海南罗牛山实业有限公司、海南黄金沟农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海口欧枫实业有限公司等。
      (三)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108位,主要包括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罗牛山置业有限公司、三亚罗牛山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实惠人实业有限公司等。

      五、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1年末,我社存量关联交易(仅有贷款授信关联交易)21笔,余额291.10万元,其中自然人关联交易21笔,余额291.10万元,法人关联交易0笔,金余额0万元,占年末资本净额30257.42万元的0.96%。符合监管要求。
      今年新增自然人一般关联交易授信业务0笔,金额合计0万元(经理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关联授信审批)。
      (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1年末,我社无存量重大关联交易、无新增重大关联交易业务。2021年存在我社3位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贷款授信)事宜: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余额956.55万元、海南屯昌鸿启水泥有限公司贷款余额800万元、海南昌江鸿启实业有限公司贷款余额1278.49万元已全部结清。

      六、股东提名事、监事情况

      截至2021年末,本社股东提名理事、监事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本社职务 类别 提名股东
1 何武 理事 职工理事 吴勤智等5名股东
 
 

上一篇 :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信楼员工餐厅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篇 : 海南农信整村授信营销礼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