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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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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1年运钞车采购项目合作单位,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法人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招标项目名称、性质、数量: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1年运钞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3辆。

  三、招标文件编号:海信招标[2021]年[4]号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三)提供原厂车辆证明;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特种车辆检测报告。

  (四)提供自2018年以来金融机构运钞车采购项目成功案例,并附成功案例的合同复印件。

  (五)在海口市有固定的实体维保网点,并能提供完善的售后维保服务。

  五、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09月24日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投标人应在2021年09月24日17:00前登陆海南省农村信用社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www.hainanbank.com.cn)下载和填写报名表,盖章并扫描发送到招标联系人邮箱,并到招标人处领取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交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如无法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招标人要求的资质证明等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一般纳税人投标人还须提交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委托他人领取招标文件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经初审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

  (三)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等。

  (四)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包装方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当面递交。

  (六)投标文件一般情况应以书册方式装订,一律不接受订书机、拉杆文件或其他可拆卸形式的装订。

  (七)投标保证金:开标前两个工作日,投标人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没有参与投标报名,无资格参与开标;

  (八)招标产品有关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九)其他事项:有意参与投标者,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要求编制投标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同时对所有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该投标自始无效。

  (十)本招标公告在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媒体上均有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北路23号海龙大厦,邮编:570203;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18608928096

  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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