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性质、数量:琼中农信社不良贷款委外催收项目、公开招标、壹项。
三、招标文件编号: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主体资格: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如为分公司的,则需取得总公司授权,并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证照,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并经有效年检注册。
(二)注册资本: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企业法人,且注册时间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
(三)经营范围:专业从事提供金融服务的公司,具备从事不良贷款委外清收业务的能力。
(四)作业系统:有完备的计算机催收作业处理设备及系统软件,能够按规定保存催收记录,催收记录可供调阅查证,且催收作业应配备录音系统,录音记录可供调阅查证。
(五)人员编制:具备成熟稳定的催收团队,正式催收人员不少于15人,具有专业的外访催收人员,且团队成员已与投标人签订符合国家要求的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或对有银行客户信息保密的相关约束条款。
(六)合作案例:近2年内至少与2家合作机构有业务合作,其中至少1家为银行类合作机构,且确实有发生委外业务,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合作合同及相关合作证明材料。
(七)保密要求:存放数据文件的计算机应有保密设置,作业用计算机应处于非开放局域网络,数据储存装置应处于摄像监控下且不得外露。
(八)投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之前三年内不存在经营异常(或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日期不晚于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没有失信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没有受到其他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行政处罚(须提供无前述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九)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十)本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同时投标。如有出现,关联方均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须知:
(一)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08月07日17:00;
(二)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等。
(三)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2021年08月07日17:00前登陆海南省农村信用社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www.hainanbank.com.cn)下载和填写供应商信息表,盖章并扫描后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并到招标人处领取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交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如无法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招标人要求的资质证明等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一般纳税人投标人还须提交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以及招标人要求的资质证明等所有文件的扫描件(扫描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盖章扫描发至zhengchuanzhong@hainanbank.com.cn。招标人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招标人才向其发放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五)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包装形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正式开始之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当面递交。
(七)投标保证金:开标的2个工作日前,投标人必须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没有参与投标报名,无资格参与开标。
(八)招标产品有关技术、业务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般情况应以书册方式装订,一律不接受订书机、拉杆文件或其他可拆卸形式的装订。
(九)其他事项: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特别是要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同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该投标自始无效。
(十)本招标公告在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海榆路169号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70000。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637646565
杨小姐 电话:86223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