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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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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海南省农村信用社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全国性金融教育示范基地设备采购 项目合作厂家。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法人企业参加投标。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
      一、招标单位: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海口农商银行全国性金融教育示范基地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建设所在支行:海口农商银行省府支行
      四、招标文件编号:海银招标【2021年【13】号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
(三)投标人在招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内不存在经营异常(或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日期不晚于招标报名截止日)、没有失信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没有受到其他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行政处罚(须提供无前述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四)案例要求:
1.案例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起安装上线的
2.案例个数:至少3个
 3.案例范围:智能化设备采购
案例提供内容:合同复印件的首页、采购产品内容/配置页、甲乙双方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未加盖公章视为无效案例。
(五)资质证书  
1.高新技术企业
2.ISO 9001认证
3.ISO 14001认证
4.ISO 27001认证
5.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六、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17:00;
   (二)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三)报名方式:投标人应在2021年7月10日17:00前登陆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www.hainanbank.com.cn)下载和填写报名表,并到招标人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在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资质证明等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一般纳税人投标人还需提交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招标人才向其发放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五)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包装形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正式开始之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当面递交。
   (七)投标保证金:开标的两个工作日前,投标人必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没有参与投标报名,无资格参与开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人一般情况应以书册方式装订,一律不接受订书机、拉杆文件或其他可拆卸形式的装订。
   (九)招标产品有关技术、业务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事项: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特别是要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同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该投标自始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7号,邮编:570125。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3627572091     

附件:报名表
https://www.hainanbank.com.cn/uploadfile/2021/0706/20210706033357405.doc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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