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石碌新春梅商务宾馆1-7层房产及面积1210平方米的两宗土地使用权系借款人李国春及配偶陈梅在我社贷款抵押物,因涉黑原因形成不良,拖欠我社贷款本金1231.12万元及相应利息。昌江黎族自治县10.26专案财产处置工作组2021年1月24日至2021年1月25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李国春、陈梅名下位于昌江石碌新春梅商务宾馆1-7层房产及面积1210平方米的两宗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昌江房权证石碌镇字第10010285号(建筑面积4763.52平方米);土地证号:昌国用(2007)第0086号、(昌国用(2008)第0160号)】进行第二次拍卖,起拍价2394万元,评估价3120.6086万元。经拍卖,结果如下:
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价格2394万元举牌拍下。
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出。
联系人:宋玲 联系电话:13876652601
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