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海南省农村信用社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海银科技楼数据中心机房建设第三方检测评估验证服务 项目合作厂家。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法人企业参加投标。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
一、招标单位: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
海银科技楼数据中心机房建设第三方检测评估验证服务项目 三、招标文件编号:
海银招标【2020】年【18】号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数据中心(机房)检测、验收、评估相关能力,并且具备以下资质证书的其中一项:
1、具备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CMA),且获认定的检测能力应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监测、建筑电气工程等类别;
2、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获认可的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计算机场地、综合布线系统等;
3、具备CQC数据中心等级评价资质。且评价范围需包含机房动力及环境检测等。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以来在数据中心机房至少有1个面积在1000㎡(含1000㎡)以上的数据中心项目的检测评估验证案例(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检测报告等资料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
(四)投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之前三年内不存在经营异常(或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日期不晚于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没有失信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没有受到其他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行政处罚(须提供无前述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母子公
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同时投标。如有出现,关联方均视为无效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海银科技楼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有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参与投标。如有出现,关联方均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须知:
(一)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27日17:00;
(二)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等。
(三)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2020年11月27日17:00前登陆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
www.hainanbank.com.cn)下载和填写供应商信息表,盖章扫描发送到招标联系人邮箱,并到招标人处领取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交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如无法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招标人要求的资质证明等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一般纳税人投标人还须提交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招标人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招标人才向其发放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五)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7号海银大厦,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包装形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正式开始之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当面递交。
(七)投标保证金:开标的两个工作日前,投标人必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文件一般情况应以书册方式装订,一律不接受订书机、拉杆文件或其他可拆卸形式的装订。
(九)招标产品有关技术、业务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事项: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特别是要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同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该投标自始无效。
(十一)本招标公告在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7号,邮编:570000。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322091100
邮箱:zhengdezhi@hainanbank.com.cn
附件:报名表
https://www.hainanbank.com.cn/uploadfile/2020/1123/20201123030319407.doc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11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