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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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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海南省农村信用社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18年版)》等规定,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海口农商银行紫园路支行24小时自助银行装修项目合作单位。欢迎符合询价条件的法人企业参加询价。请按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一、询价单位: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询价项目名称:海口农商银行紫园路支行24小时自助银行装修项目
    三、询价文件编号:海银采购【2019】年【39】号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三)近三年有装修儿童公共场所的1个或以上实施案例。
    (四)施工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最新安防规范要求及我行保卫部检查要求。
    (五)无商业贿赂、涉税、信用等不良记录。
    (六)报价人在询价单位开立账户(含法人个人账户)且资金实力雄厚的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五、报价人须知:
    (一)报价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1月5日17:00;
    (二)本次询价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转包等。
    (三)报价方式:报价人应在2019年11月5日17:00前联系询价人处报名并领取施工图等报价文件并以密封包装形式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递交到询价人处。
    (四)报价文件的构成:报价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书)、一般纳税人报价人还需提交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如有)、授权委托书(如报价单签字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单、资质证明、报价人基本情况及服务承诺(如有)等;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五)报价人报价文件应以书册方式装订,一律不接受订书机、拉杆文件或其他可拆卸形式的装订。
    (六)询价产品有关技术、业务等具体要求见施工图纸。
    (七)其他事项:报价者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该报价自始无效。
    (八)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报价人提供给询价单位相应发票经询价单位审核无误后95%,验收合格且质保期1年后支付5%,工程质保期3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算。
    (九)联系方式: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37号海银大厦23楼,邮编:570125。
    询价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8876928288。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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