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海南省农村信用社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政务中心分社营业网点装修工程项目合作公司。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法人企业参加投标。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
一、招标单位: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招标项目名称:政务中心分社营业网点装修工程项目,装修面积1263平方米(交钥匙工程),其中:(一)网点营业大厅97平方米,达到银保监会、公安部、消防部门等监管部门要求;(二)行政审批局大厅及办公区1166平方米。
三、招标文件编号:万宁农信采招2019年01号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三)具有国家建设部门核发的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工程造价:按《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信社未达标营业网点和库点装修改造工作的通知》规定,装修总造价不得超过173万元。(含安防、消防、防水工程及固定家具等)。
(五)安防、消防施工项目具有海南省公安厅及消防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六)无商业贿赂、涉税、信用等不良记录。
(七)投标人在海南农信社系统土建或装修过程中工程质量优良的单位优先考虑。
(八)投标人在海南农信社系统开立存款基本账户的优先考虑。
五、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7月25日17:00时止;
(二)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等。
(三)报名方式:投标人应在2019年7月25日17:00前到招标人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在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资质证明等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招标人才向其发放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五)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包装形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正式开始之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当面递交。
(七)投标保证金:开标的两个工作日前,投标人必须从本单位账户将投标保证金100万元转到招标单位指定账户,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没有参与投标报名,无资格参与开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先退还50万元,剩余的50万元待工程进度达到50%后予以退还(原则上退还至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未中标人账户(原则上退还至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
(八)投标人一般情况应以书册方式装订,一律不接受订书机、拉杆文件或其他可拆卸形式的装订。
(九)招标产品有关技术、业务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事项: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特别是要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同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该投标自始无效。
联系方式:
地址:万宁市万城镇东星工业区望海大道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3办公室,邮编:571500。
招标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397633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