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3名预录人员放弃体检,根据递补规则,以下3人符合递补要求。现将递补预录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预录人员需参加我社规定时间内、指定医院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首次体检费用由各市县行社承担,被体检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确需复查的,复查所产生的费用由被体检人自行承担。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预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医院要求,参加体检人员需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2.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1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为保证体检秩序,请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前往指定的体检医院,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同,违者一律取消预录资格。
4.为确保体检结果准确,体检前应注意休息,不饮酒,不吸烟,不剧烈运动,饮食以清淡为主,检查前夜10点之后不得进食。
5.体检当天检查前应空腹(不饮水、不进食、不服药等)进行抽血化验,不穿带有金属的内衣,B超检查需先憋尿, B超和心电图检查时保持好心态。
6.参加体检人员近视的,请佩戴合适度数的眼镜。
7.体检结束后医院提供早餐。
8.因考生本人原因,违反上述注意事项不能参加体检、导致预录资格被取消的,责任自负。
附件:递补体检人员名单